出售通告范文 『范文1』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xx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拟对xx县珠山镇五把车小区A1栋5套房屋资产(xx县建筑公司还建房)进行公开出售,有意参加竞买者,请登录恩施自治州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中心查看挂牌公告详情。
联系电话:
xx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xx年五月十六日
出售通告范文 『范文2』
根据县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精神,土地拍买时为政府配建60套住宅,现政府已收回,经研究决定予以公开销售。凡符合购买条件的均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购房申请,现将出售房源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购报名时间:20xx年10月29日至20xx年10月31日,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
二、申购报名地点:城发公司二楼会议室(长虹中路146号);
三、房屋展示时间:20xx年10月27日至20xx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
四、申购注意事项
1、申购报名时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具有xx县户口或在暂居一年以上临时户口,其个人及配偶在城区无自有住房或建筑面积少于60㎡均可申购,个人或夫妻只能申购一套住房。
2、申购者本人领取并填写《购买公有住房申请表》,同时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
3、符合申购条件的,申购时应缴纳购房款5万元保证金(以款项到账为准)不计息,在确定所购房产后放弃的或不按时办理购房手续的,没收保证金。
4、所确定的购房人在办理所购房屋产权证前,不得更名过户;
5、在规定的申购报名期限内,若单套住房只有一位符合条件的申购者,即可确定为购房人;当单套住房有多名符合条件的申购者时,集体委托招投标中心,在相关部门和公证部门的监督、公证下,通过随机摇号确定购房人。
xx县国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