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个人通告↘多篇↙(2)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3日    一键复制全文

奖励个人通告 『范文3』

  公司各部门:

  20xx年,在集团公司、延安分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各项经济指标和工作任务,较好完成了年初提出的“一个具备、两个完善、三个覆盖”工作目标。完成售电量6.4亿千瓦时,综合线损率5.46%,利润2556.65万元,全年电费回收上解率、市场占有率均为100%,全年各项经营指标均圆满完成,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为表彰先进,树立典范,激发广大员工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工作热情,公司研究决定对20xx年度做出优异成绩的员工和集体予以表彰奖励。

  荣获公司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500元,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和奖金(人均300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不断创新,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希望全体员工向先进学习,努力工作,再接再励,为全面完成公司20xx年的各项工作目标而努力奋斗。

  附件:20xx年度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名单

奖励个人通告 『范文4』

  各团支部:

  过去的一年里,我院共青团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团xx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思想引领、文化育人、竭诚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为重点,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校团委相关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类别及名称

  1.优秀共青团干部

  2.优秀共青团员

  3.共青团工作积极分子

  4.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

  5.文艺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

  6.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

  7.自立自强优秀学生及标兵

  8.优秀志愿者及标兵

  9.先进团支部

  二、评选表彰的条件及名额

  1.优秀共青团干部(校级9人+院级9人)

  (1)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敢于旗帜鲜明地同各种错误思想作斗争,在各项工作中,特别是校风学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

  (2)积极要求进步,要求是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3)工作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综合表现优秀;人际关系良好,能处理好校、院、班三者关系及班团工作关系。

  (4)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工作效率高,学习成绩优良,考试无不及格现象,13-14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

  2.优秀共青团员(校级28人+院级28人)

  (1)思想品德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团员意识强,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和青年志愿活动。

  (3)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起到模范作用,有比较典型的先进事迹;是青年学生中的优秀典型人物。

  (4)勤奋学习,考试无不及格现象,13-14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

  3.共青团工作积极分子(校级2人+院级2人)

  (1)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

  (2)在我校各项共青团工作中积极发挥骨干作用;富有成效地做好各项工作,为我校共青团工作做出较大贡献。

  (3)勤奋学习,考试无不及格现象,13-14学年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

  备注:同等条件下团总支各团学组织优秀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5.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无名额限制,凡符合条件均可申报)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任何违纪行为。

  (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3)积极参加科研创作活动,科技成果显著。

  (4)在上述条件基础上,将对具有以下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①“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全国机器人大赛等全国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获奖者;

  ②在公开发行的各类学术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

  ③在市级学术科技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者。

  4.文艺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无名额限制,凡符合条件均可申报)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纪行为。

  (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3)积极参加文艺、体育活动,成绩显著。

  (4)在上述条件基础上,将对具有以下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个人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①在校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市(省)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获得以下集体奖励之一的主要成员:

  ①在校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市(省)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5.自立自强优秀学生及标兵(校级3个+院级3个)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记录。

  (2)热爱集体,关心帮助他人,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能够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吃苦耐劳的拼搏奉献精神。

  (3)家庭困难,符合贫困生的生活标准。

  (4)生活中能克服困难,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自立自强,具有顽强的意志和拼搏精神。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知识结构全面,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异,13-14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5以上。

  6.优秀志愿者及标兵

  所有参评个人要求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刻苦学习,成绩优秀;热心公益事业,真诚服务社会,从事志愿服务一年以上,在各项志愿服务中有典型事迹和突出贡献,特别是在国际交流、政府组织的大型活动、“三下乡”社会实践服务、社区建设、城市环境卫生建设等方面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中,有突出贡献。

  7.先进团支部(校级6个+院级6个)

  (1)有一个配备完备、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群众的领导核心。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风气。本学年来原则上无人受纪律处分。

  (3)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团支部内青年学生课外科技活动成果突出;认真积极组织参加学校、院的各项活动;团组织生活质量高、效果好。

  (4)团支部内学习风气好,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本学年内,支部成员无考试作弊现象,大多数同学成绩优良,总评成绩在同年级名列前茅,同时,团支委干部原则上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三、评选流程及要求:

  1.各团支部应按照《通知》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讨论,公平、公正、公开、择优评出先进典型,并充分利用评选和表彰的机会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

  2.各支部在申请时严格按照条件进行评选与推荐,不可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从重处理。

  3.网上申报时间:4月1日-6日,申报方法:学生个人的优秀奖通过登录数字化校园(学工系统-评奖评优-奖项申请)进行申请,申请理由充分、真实,同时,申报“标兵”的要注明;“文艺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优秀志愿者标兵”、“自立自强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上报详细支撑材料一份;先进团支部需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并附一份支撑材料,于4月6日(周一)21:30-22:00报送纸质材料至柏轩四楼活动室。

奖励个人通告 『范文5』

  近期 小区出现 冲突事件,在事件过程中 员工严格执行公司的规章 制度,维护了公司良好的形象,在关键时刻体现了优秀的道德品质,对此公司对 以上员工提出全公司通报表扬,并决定: 1、 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每人奖励100 元; 2、 同志助人为乐的良好精神奖励100 元; 3、

   公司

  x 年x 月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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