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通告 『范文6』
关于规范企业安全用电的通告
为防止违规用电引发的触电、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违反用电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违章作业。
二、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一线一地用电。
三、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运行。
四、严禁私自拆装电气设施设备。
五、严禁用钢线、铁丝、铝线代替保险丝。
六、严禁带电源移动电气设备。
七、严禁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
八、严禁使用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假冒伪劣电器、“三无”产品或无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志的电器产品。
九、严禁私自加装大功率或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电器设备。
十、严禁将工件等重物压在电源导线上。
十一、严禁非电工等专业人员擅自安装维修电气设备。
十二、对企业违规用电行为,一经发现,由相关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青岛市黄岛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局
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
青岛市公安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青岛市黄岛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xx年1月26日
安全用电通告 『范文7』
关于做好洪灾过后安全用电的通告
内涝区广大受灾用电户:
连日来,部分内涝地区的水位渐退,经供电部门全力抢修,已逐步恢复供电,洪灾过后,部分民居由于房屋进水,导致家用电器被雨水浸泡,绝缘水平下降,很容易造成漏电、短路,发生火灾,严重威胁人身安全。为确保受灾地区的群众用电安全,主动做好防范措施,请作好如下几点:
一、进入雨水浸泡过的屋内时,应先断开电源总开关,对家用电器、线路进行检查,以免突然送电引起触电、短路等危险;
二、所有被水浸泡的用电设备必须送专业维修部门检测绝缘,绝缘合格才能使用;
三、所有浸水导线、插座、开关都要检查,确保不积水、不潮湿才能使用;
四、在送电前,检查漏电保护器,确保漏电保护器合格;
五、插电源插头时,要把手擦干,最好站在绝缘物上进行;
六、插上插头后,用验电笔检测电器外壳金属部分,如带电应立即停止使用,确认不带电,确保安全后方可正常用电;
七、总开关保险一定要装上合格的保险丝,严禁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
八、不要擅自在被水浸泡过的电杆附近进行施工作业,防止电杆倾倒;
九、发现家中无电或附近电杆倾斜、电线低垂、断线,要远离避险,不可接近,防止触电,应立即拨打电力抢修服务电话6761021,通知供电部门前来处理。
博望镇政府、博望供电所宣
20xx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