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嘉奖令 『范文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市驻县各单位:
在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各乡镇、各部门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制度和措施,艰苦奋斗,严防严守,切实抓好煤矿、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综合领域的安全生产,取得了显著成绩。各乡镇工矿商贸全年均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均控制在市下达的年度控制目标范围内,确保了全县的安全平稳。经县政府批准,现对有关人员特予嘉奖:
xx镇:
x镇:
xx镇:
xx镇:
xx镇:
xx乡:
xx乡:
xx乡:
xx乡:
希望受到嘉奖的人员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在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和安监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为迎接党的召开和建设生态、文明、幸福芦溪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x年二月六日
政府机关嘉奖令 『范文2』
x年,市国税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克难攻坚、积极作为,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加强风险管理,加大收入组织力度,全年稽查入库税款1129余万元,评估入库税款1721余万元,评估成效居省直管县(市)第2位;累计组织税收收入17.50亿元,入库永城地方级收入4.49亿元,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市国税局给予通令嘉奖。
希望市国税局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更新的思路、更好的措施和更大的干劲,积极应对复杂的税收形势,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永城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x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