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命令优秀范文 『范文18』
公安部嘉奖令
201*年10月9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签发《关于给海南省公安机关取得“清网行动”重大战果的嘉奖令》(公奖字[201*]154号),嘉奖令全文如下:
201*年5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网上追逃专顶督察“清网行动”以来,海南省公安厅高度重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全警动员,全面发动,强力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工作中,各级参战公安机关领导靠前指挥、率先垂范、包案攻坚;广大参战民警顽强拼搏、连续作战,成功抓获了一大批网上逃犯,取得了“清网行动”的重大战果。截至10月8日,海南全省公安机关共抓获行动前网上逃犯2140名,其中故意杀人逃犯117名、历年网上逃犯1238名,行动前网上逃犯下降率达到53.7%,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为此,特对海南省公安机关“清网行动”全体参战单位和民警予以通令嘉奖。
希望你们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保持全力抓捕网上逃犯的高压态势,为争取“清网行动”的全面胜利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公文命令优秀范文 『范文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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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
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副司令员;
免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副司令员职务,回军队另行安排;
蒋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副政治委员,由少将军衔改授武警少将警衔;
免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副政治委员职务,离职休养,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胜利功勋荣誉章;
吴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参谋长,由少将军衔改授武警少将警衔;
免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参谋长职务,回军队另行安排;
张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治部主任,由大校军衔改授武警大校警衔;
免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治部主任职务,回军队另行安排;
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部长;
免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部长职务;
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政治委员;
免去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政治委员职务,离职休养,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胜利功勋荣誉章。
国务院
一x年x月六日
公文命令优秀范文 『范文20』
关于维护信访秩序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信访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
? 第三条 市、县(市、区)信访工作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
市、县(市、区)公安机关负责维护信访秩序,依法处理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第四条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第五条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经劝阻、批评、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处理:
(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不听制止的;
(二)围堵、冲击国家机关,不听制止的;
(三)拦截公务车辆,不听劝阻,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
(四)堵塞、阻断交通,不听制止的;
(五)携带危险物品或管制器具的;
(六)在信访过程中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
(七)在信访过程中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八)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致使国家机关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九)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十)到非信访接待场所走访,或者多人走访不按规定推选代表,致使国家机关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十一)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信访人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 发生信访人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信访工作机构、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其他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到达现场。信访工作机构负责教育、疏导现场群众,防止矛盾激化;公安机关负责维护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发展,按照法定程序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第七条 市、县(市、区)信访工作机构、公安机关及其他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及时妥善处理信访事项,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第八条 信访工作机构、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在受理、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违反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责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行政首长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问责办法(试行)》的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