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维修基金公告 『范文3』
业主:
为增加维修资金使用透明度,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根据《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使用实行事前公告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楼拟使用维修资金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房屋总建筑面积为 ㎡,共 套。其中,已建立维修资金建筑面积为 ㎡,共 套,占总建筑面积的 ﹪。本楼共归集维修资金 元。因 ,预更新、改造,项目概算为 元。上述(修缮、更新、改造)项目。需由业主承担 元,拟向维修基金监管部门申请使用,如有异议,请于 年 月 日前向沾益县房地产业管理处反映,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申报单位:
监管单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