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公告 『范文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于 20xx 年 1 月 13 日 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衡阳市国资委。 目前持有本公司 37,935,8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99% ) 的通知, 衡阳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000 万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48%)质押给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 用于为下属企业融资作担保,质押登记日为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20xx 年 1 月 12 日 , 质押手续已于 20xx 年 1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截至公告 日,衡阳市国资委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810万股,占本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的 47.71% ,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8.10% 。
特此公告。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xx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