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收集3篇]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7日    一键复制全文

固安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范文1』

  廊坊固安县选聘2名特教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提高特教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固安教育事业整体快速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选聘特教教师2名,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试讲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选聘。

  二、选聘岗位

  固安县特教学校教师2名,其中:聋教育学专业1名、培智教育学专业1名。

  三、选聘条件

  (一)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六)学历: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须对口。

  四、选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xx年10月14日—10月20日,在固安教育网及河北师大、保定学院、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院发布选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0月21日至10月22日,报名人员到固安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并填写选聘报名表、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8张及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三)资格审查

  10月23日进行资格审查,由选聘小组组织人员进行。申报资料审核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试讲

  10月24日,选聘小组在指定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试讲,着重考查应聘人员的板书、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

  试讲聘请7名专业人员担任评委进行试讲,每学科试讲结束后,公布试讲成绩。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末位出现并列时进行加试,高分者确定为考察人员。

  (五)考察与体检

  试讲结束三日内,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拟聘人员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提供现实表现(鉴定材料),包括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表现、工作能力、工作实绩或学习成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参加考察人员出现不合格者,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三日内组织拟聘人员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到县选聘教师办公室领取《体检通知单》,依据《体检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参加体检人员出现不合格者,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统一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

  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聘用意见,报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选聘人员审批及待遇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教师,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期间由固安县教育人才交流中心为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报县编办、县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聘用等相关手续。拟聘教师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拟聘教师工资财政负担。聘用教师六年内不得调离本岗位。

  报名咨询电话:0316--8936918

  附件:固安县20xx年选聘特教教师报名表

固安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范文2』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固安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一)小学教师70名(乡镇小学,不含公主府乡和固安镇)。其中,语文教师14名,数学教师13名,英语教师13名,音乐教师10名,体育教师10名,美术教师10名。

  (二)初中教师11名。其中,数学2名、语文2名、英语2名、物理1名、化学2名、体育2名。

  (三)普通高中教师15名(固安一中)。其中,语文3名、物理3名、英语2名、数学2名、化学3名、生物2名。

  (四)职业学校教师4名(固安县职业中学)。其中,舞蹈2名,音乐2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8日之后出生)。具有固安户籍或本县生源、并有不少于2年相应及以上层次教学经历的可放宽至35周岁(1980年7月8日之后出生);

  3、取得相应或以上级别教师资格证书;

  4、学历要求:

  ⑴小学教师: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报考音、体、美学科教师的,所学专业须对口;

  ⑵初中和普通高中教师: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⑶职业学校教师: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正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xx年7月9日—7月17日,在固安县电视台、固安广电网络、固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固安教育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人员自公告发布至7月19日到固安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填写《固安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报名人员需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和以下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符合20xx年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和条件但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报名处留存复印件。

  30周岁以上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教学经历证明,非固安县户籍本县生源考生还应提供本人高中毕业证。

  3、各学科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缩减相关学科招聘人数或取消相关学科招聘,并通知相关报考人员。

  (三)资格审查

  7月20日—7月22日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小组组织人员进行。审查合格人员于7月23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与试讲

  命题人员及试讲评委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外地专业人员担任。招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由笔试、试讲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

  1、笔试

  7月25日进行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重点考核学历要求层次专业知识(占70%)和相应岗位要求知识水平(占20%)以及教材教法(占1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总成绩满分100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末位出现并列时都进入试讲。

  7月30日,在县教育局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试讲环节人员名单。进入试讲环节人员到县教育局领取《试讲通知单》。

  2、试讲

  8月1日,参加试讲人员携带《试讲通知单》到指定地点参加试讲。试讲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同一学科试讲题目相同,考生提前备课,每人限时10分钟。试讲着重考查试讲人员基本功和驾驭课堂教学的能力,包括对教材的理解,教育观念的体现,教育理论的运用,以及仪表、教态、语言、板书等方面。试讲满分100分。

  3、综合成绩

  试讲结束后,公布试讲成绩和综合成绩,同时公布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的参加考察人员名单。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试讲成绩高者参加考察,笔试、试讲成绩均相同时,再进行一次试讲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

  (五)考察与体检

  试讲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拟聘人员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提供现实表现(鉴定材料),包括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表现、工作能力、工作实绩或学习成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同时将个人档案转至固安县教育局。参加考察人员出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组织拟聘人员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到县教育局领取《体检通知单》,依据《体检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参加体检人员出现不合格者,按同一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统一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

  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聘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人员审批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试用期期间由固安县教育人才交流中心为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工资由财政负担。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报县编办办理编制等相关手续。

  六、新聘用人员六年内不得调离本岗位。

  报名咨询电话0316-8936918、0316-6190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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