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合作公告 『范文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武汉xx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医院”)股东就收购事项进行了多次谈判及沟通,但仍未就收购xx医院事项达成一致。经公司与xx医院以及王、付等13名自然人股东友好协商,各方决定终止收购xx医院100%股权事项,并于20xx年2月15日,签订了《项目合作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
本次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
1、武汉xx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由武汉市职工医院改制设立,并承担其权利、义务)
法定代表人:付
2、王、付等13名自然人股东
xx医院及其股东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相关说明及主要内容
1、项目合作进程
20xx年5月28日,公司与武汉市职工医院(以下简称“xx医院”)及职工医院管理层股东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约定公司拟受让股东持有的改制后的xx医院100%股权,并为体现公司合作诚意,公司应在医院股东大会通过及改制完成后支付诚意金5000万元(详见20xx年5月30日披露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xx年7月,公司完成了对xx医院初步尽职调查,并启动了正式收购程序,20xx年7月8日,公司因筹划重大对外投资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xx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经确认,该重大对外投资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先后聘请了国浩律师事务所、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广发证券、中瑞评估等作为公司收购xx医院之重大资产重组中介机构,并协助xx医院进行改制(由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变更为营利性医疗机构)和730名股东之股份确权事项。截止20xx年2月15日,公司及中介机构已完成对xx医院的历史沿革、财务、法律之全面尽职调查和所有股东股份确权事项,并出具了审计报告;xx医院已将大部分资产注入到为改制专门设立武汉xx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2、《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与xx医院(xx医院)股东就收购事项进行了多次谈判及沟通,但仍未就收购事项达成一致。经公司与xx医院以及王、付等13名xx医院(xx医院)股东友好协商,各方决定终止收购xx医院100%股权事项,并签订了《终止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各方一致同意,已签署的相关协议自《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履行;xx医院同意,自《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指定银行账户返还公司已按约定支付的诚意金人民币5000万元,王、付等13名自然人股东对5000万元诚意金返还承担连带责任。若xx医院延期支付诚意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返还而未返还诚意金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利息。5000万元诚意金全额退还至公司指定账户之日起,各方不得再主张任何权利。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终止协议》约定及诚意金返还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终止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之收购崇州二医院有限公司70%的股权,以及收购海外公司的股权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终止协议》
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六日
终止合作公告 『范文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xx年7月13日签署合作意向书,拟与亚太控股有限公司就香港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xx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等事项展开合作。(公告编号:20xx-0)
合作意向书签署后,公司与相关方就合作事项展开了多次深入交流。鉴于市场等方面发生的变化,经公司慎重考虑并与相关方友好协商,各方一致同意终止合作意向书。
合作意向书终止后,公司将继续与相关方开展业务领域的合作。合作意向书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