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通知公告范文 『范文3』
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科研院公司)隶属于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1113万元,单位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81号。公司成立于1959年,主要从事交通科研开发、试验检测、工程监理、信息技术研发、技术咨询、环境监测、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等业务。
公司主要部门包括:综合部、财务部、经营部、科研开发中心、试验检测中心、监理事务所、科技产业中心、交通信息研发中心、中试基地、道路设计室、交通环境监测中心、智信道路咨询公司。依托我院公司建设的高速公路养护技术实验室,20xx年被认定为交通运输部“高速公路养护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全院现有正式职工152人,专业技术人员146人,占96%;中级以上人员占70.4%;本科以上学历占84.8%。形成了年龄结构、专业结构、职称结构合理,学历层次高,技术能力强的人才队伍。拥有工程监理甲级、试验检测综合甲级、勘察设计乙级、设计咨询丙级,以及信息研发、安全生产考评等资质15项。
未来,科研院公司将进一步发挥公路领域的技术优势,努力成为交通行业技术创新的引领者,技术人才的培养基地,建养工程质量检验的守护者,工程解决方案的智囊团,科研成果的孵化场,持续为交通行业提供智慧支持。依靠技术和管理的不断创新,保持经营活力,围绕核心业务和集团需求,着力打造多元化生产经营模式,努力成为国内一流的交通行业技术服务企业。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拟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具有能够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招聘人员的必备条件
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应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符合岗位需要。应聘具有执业(职业)准入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必须持有相应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3)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有特殊注明的除外。
(4)熟悉本岗位所需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5)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和本专业常用软件。
(6)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7)符合岗位需求的其它具体条件。
(三)招聘人员的具体条件
应聘者除须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和必要条件外,还必须满足应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详见人员招聘信息表(附件二)。
二、招聘的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和招聘会现场登记报名两种方式。应聘者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发表文章、代表作品、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其他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扫描件应为JPG格式,其他文档应为DOC、XLS或PDF格式。应聘材料应以“材料类型-应聘者姓名.文件类型”命名(例如:“毕业证-李明.jpg”)。报名者应建立以“应聘部门及岗位-应聘者姓名”为文件名的文件夹(例如:“财务部会计-李明”),将应聘材料放入该文件夹,并将文件夹压缩成zip格式上传至报名电子邮箱。应聘者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负诚信责任,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20xx年11月1日-11月20日
报名电子邮箱:
咨询电话:024-24526750;024-24506090
咨询时间:20xx年11月1日-11月20日
周一至周五,8时30分—11时30分,13时—17时。
工作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81号
(二)资格审查及初步筛查
院公司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根据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筛查。院公司将在11月30日前以电话或短信通知形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及初步筛查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内容以岗位适应性考察和专业知识考核为主。应聘人员须按照电话通知的面试时间准时到场,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如有)、学位证(如有)、成绩单、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
(四)体检
通过面试的人员,须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xx〕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22号)组织实施。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六)公示与聘用
对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在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进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入职手续。
三、薪酬标准及福利待遇
薪酬组成:岗位工资+绩效工资。
公司为职工提供完善的福利保障,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四、其他事项
1、招聘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
2、非应届毕业生的应聘者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应聘者自负。
3、应聘者所留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有效,如因应聘者通信不畅而引起的信息传递问题,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工作年限、任职时间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0月31日。
5、本着宁缺毋滥原则,在招聘过程中,如公司认为某一岗位应聘者均未达到理想的聘用标准的,公司有权决定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6、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公司综合部。
附件一: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二: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人员招聘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