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通知书公告 『范文1』
杨德成先生:
你方(乙方)与我方(甲方)于20xx年7月19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自20xx年7月1日开始计算房屋租金,租金每6个月支付一次,若乙方延迟交付租金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按合同租金总额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甲方严格履行合同,但贵方拖欠租金的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甲方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现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及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和本合同第九条之三项的约定行使解除权,解除双方签订的上述“房屋租赁合同”。
望乙方在本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同甲方结算拖欠的房屋租金及支付违约金,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并搬离房屋。逾期甲方将依法收回房屋,并追究你方(乙方)应付的法律责任!
通知人(甲方):刘新巧电话:
年8月14日
解除合同通知书公告 『范文2』
致:上海泽熙增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我公司与你方于20xx年5月31日签订了《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约定我公司非公开发行41,000万股A股股票,你方拟以现金认购我公司非公开发行的8,160万股股票,《股份认购协议》所约定的生效条件尚未成就,该协议尚未生效。
你方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已失联,使得《股份认购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根据《股份认购协议》第8.3条约定及《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九十六条的规定,我公司决定与你方解除《股份认购协议》。
我公司于20xx年11月6日向你方法定地址邮寄解除合同通知被退回。现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解除合同通知,《股份认购协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解除。
特此通知!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