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委托书合集 『范文9』
委托人:_____,男,出生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女,出生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委托人_____在_____拥有房产,私有产权。现委托人_____欲出售上述房产。因委托人_____工作繁忙,委托_____代理办理以下事宜:
1、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
我确认受托人在处理上述事宜时签署的所有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委托书无权委托。
客户:_____(签名和指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可以证明委托人的委托行为及其签章绝对真实,从法律上明确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防止纠纷的发生。委托书公证有利于完善委托行为,明确委托人与受托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对于防止虚假委托、无效委托等违法委托行为,防止委托纠纷和纠纷,具有重要作用。
公证处委托书合集 『范文10』
尊敬的委托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27条规定:“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据此,我们就你申办委托书公证告知如下:
一、委托书是委托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相关事务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书面法律文件。委托人实施委托行为时,应明确:
1、委托人对受托人寄予充分的信任;
2、委托人已充分考虑到了委托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对受托人在代理权限内所行使的一切行为均由委托人本人负责;对因受托人不行使或不完全行使受托权限内的事务而产生的纠纷、损失等后果均由委托人本人负责。
二、委托人应慎重考虑委托书内容(包括并不限于如:委托人、受托人的相关信息;授予的权限及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委托期限的长短及实践性;委托有无转委托权及可能产生的利弊等等)。
三、基于委托书的特殊属性,本处建议涉及经济权益的委托书应谨慎办理,特别是对以下内容,建议由委托人本人亲自办理或委托近亲属(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办理:
1、代为签署涉及经济权益转让的合同,如房产买卖合同、抵押贷款合同、股权转让协议等;
2、代为支付、收取相关经济收益,如代为收取房价款、代为还贷、代为收取其他费用的。
四、委托书内容涉及处置属于夫妻、家庭或与他人共有财产的,夫妻、家庭成员及全体共有人均应取得一致意见。
五、基于委托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属性,委托书中不能有“不可撤销的委托”等与单方法律行为特征不符的条款;特殊情况,委托人和受托人可考虑签署委托合同。
六、无论委托书由委托人本人提供或申请由公证处代书,委托人均需在确认委托书全部内容后方可签名;委托人一旦在委托书上签名,即表明委托人对委托书的内容均予以认可。
七、委托书公证书副本的制作份数请于申请时提出,不补作副本。
八、委托书建议由委托人或受托人领取,由他人代领的请充分考虑可能产生的风险。
九、委托书经公证并领取后,因委托书文字及内容有误、有遗漏、有歧义或有关部门认为不能正常使用的均由委托人本人自行负责,本处不予修改。
十、委托人需终止或变更受托人的代理权的.,委托人须收回全部委托书公证书原件后再另行申请办理相关公证。
十一、请妥善保管、使用自己的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注意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十二、委托人在办理委托书公证书时,应具有合法的目的、出具有效的、真实的证件材料。对欲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假冒他人或使用虚假的证件的不法分子,本处一经发现即拒绝办理并没收相关材料、移送相关执法机关。
本委托人已经认真阅读并认同了上述《委托书公证告知书》的全部内容,本委托人保证:本人的意思表示及所提供材料均系真实;本委托人对委托的法律意义均已明确;本委托人对受托人完全信任;本委托人对本人在公证员面前所签署的委托书的内容均予以确认、无任何异议和补充。
授权人:
日期:X年X月X日
公证处委托书合集 『范文11』
委托方:
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
1:(可以公司名字或者公司法人代表)
2: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方_______(份额____%)拥有位于深圳市______________(按照房产证地址填写)的房产,现委托以上受托方为我方的代理人,代理期限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其中1上述受托方均可单独以我方的名义在代理期限内办理如下全部委托事项,受托方2可单独以我方的名义在代理期限内办理如下第5、13项委托事项:
1、管理上述房产,支付与上述房产有关的各项费用;到相关部门办理上述房产补地价事宜,并代领取缴费通知单及增补协议书,缴纳相关费用等及办理绿转红等相关手续,领取红本房地产证,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到相关部门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的房地产证并缴纳相关费用,领取房地产证,办理上述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并签署价格议价书等相关文件。
3、全权办理以上述房产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或抵押贷款,并代为签署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借款借据、借款申请书、划款委托书、帐户确认书等相关文件,收取银行贷款款项,办理合同公证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在银行开立帐户,领取并保管存折,并在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办理申请赎楼贷款手续,签署银行借款借据、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借款申请书、划款委托书、帐户确认书等一切相关文件;在银行开立帐户,领取并保管存折,办理还款的相关手续;偿还上述银行赎楼贷款,并签署一切相关文件。
5、到档案管理等相关部门查询并打印产权资料,复印房地产证、借款、抵押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等资料,到银行办理提前还款申请手续,开具利息证明,复印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打印欠款本息清单及历史还款记录等相关资料,办理相关手续;到银行或其他机构查询、打印个人征信系统信息及信用报告;到相关部门打印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到税务部门办理减、免税申请手续并签署一切相关文件,领取免税函等相关文件。
6、全权办理提前还清上述房产按揭贷款的赎楼手续、终止授信额度等一切相关手续,代为签署银行罚息(违约金)费用确认函(确认书)等相关资料,代交银行提前还款违约金、领取上述房产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和房地产证等产权证明,领取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的相关文件、房地产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借款借据、购房发票、房屋保险单、发票和退保证明、付清楼款证明、还款凭证等,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7、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的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及领取、保管房地产证等相关事宜,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8、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的变更登记手续,签署变更登记申请表及一切相关文件,领取、保管房地产证等相关事宜,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9、全权办理出售上述房产的一切相关事宜,办理过户、转移登记的相关手续,签署转移登记申请表、转移登记询问申请人记录、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现售合同,办理合同公证并签署相关文件。
10、签署上述房产的房款资金监管协议或首期款资金监管协议,上述房产的全部售房款、短期赎楼贷款、抵押贷款由受托方1代为收取。委托人应承担的赎楼款及各项税金、费用等从受托方1的托收帐户扣取后,将剩余房款划入委托方指定帐户。
11、签署担保融资赎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缴纳赎楼的相关费用;到银行或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上述房产的房款解除或终止资金监管手续,签署办理解除或终止资金监管手续所需签署的申请书及一切相关文件。
12、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或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办理退件、撤销过户的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文件并领取二手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现售合同、房地产证等相关资料;到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咨询上述房产所涉案件的具体情况,查询、复印并领取上述房产所涉案件的相关文件资料。
13、办理上述房产水、电、煤气(天然气)、物业管理、有线(数字)电视、电话、网络等过户、开户、销户、停机等手续。
受托方1有权委派本公司任何员工办理上述受托事项。受托方在其权限范围内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方均予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