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买卖的委托书 『范文9』
委托人:黎黎,男,一九五五年十月十日出生,现住XX市路号,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林林,女,一九五九年二月五日出生,现住XX市路号,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刘柳,女,一九五六年一月十日出生,现住XX市XX街道路29号,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系夫妻关系。座落在XX市商业城的商业营业用房一层(登记黎黎名下,使用权面积193.81平方米,建筑面积698.09平方米)。虽登记委托人黎黎名下,但均由委托人林林个人出资购置。基于上述特殊情况,对上述房产产权委托人黎黎、林林签订了《婚后财产约定书》并办理了公证【有(200X)X证字第10001《公证书》为据】。委托人黎黎、林林因日常事务都很繁忙,为避免日后处置上述财产时会发生不必要的异议,也为了慎重起见,特全权委托受托人为委托人黎黎、林林的合法代理人,代表委托人黎黎、林林办理上述房产下列事项:
一、前往相关商业银行办理上述房产的按揭借贷等等手续;
二、代为领取撤销抵押证明等等;
三、办理并领取上述房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等等;
四、代为办理上述房产的转让、变更、移户或租赁等等手续;
其他(必须注明具体委托事项): 手续,本人承诺所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该代理人在办理上述授权事项时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单位承担。
五、代收上述房产转让的全额价款;
六、代收上述房产出租的全部租金;
七、凡与上述房产转让、租赁有关的一切事务等等均全部委托受托人全权代办;
八、凡与上述房产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务等等亦全部委托受托人全权代办;
九、受托人刘柳代表委托人黎黎、林林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委托人黎黎、林林均予以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责任一概由委托人黎黎、林林承担;
我拥有位于成都市武候区玉林南路玉林花园2栋3号的房产,现委托陈先生为我的代理人,代理人可以我的名义在代理期限:20xx年3月3日至20xx年3月3日内,代理如下事项:
十、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本委托为不可撤消之委托。
本委托无论委托人黎黎、林林发生婚变或其他意外等等情况,均长期有效;
本委托经委托人黎黎、林林签字并捺手印后生效;
本委托自上述所有事项全部办理完毕后自行失效。
委托人:
4.向银行以前述房产为抵押物进行借贷,签署并收取与此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件、凭证,递交或收取房产证等权属文件;
兹委托______________装饰公司承装__________先生在_______号楼_______单元__________室住宅一套,面积___________平米,在装修过程中所有事宜,均有__________负责。
二00X年六月十八日
关于房屋买卖的委托书 『范文10』
委托人:何燕莲,女,1978年9月15日,住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芳林路1号10栋3单元301房,身份证号:。
受托人:李晓红,女,1987年12月16日,住址:福建省霞浦县下浒镇柘阳村3号,身份证号:X。
我是坐落在南宁市白沙大道138号江南新兴苑石之梦6号楼2单元503号房的房屋所有权人(该房屋所有权证号:邕房权证字第01644623号),因我不便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现自愿全权委托李晓红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并以我的名义办理如下事宜:
1、代委托人到借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手续,办理偿还上述房产的贷款余额相关手续及签字,并领取相关票据与解除该房屋抵押的相关材料;
2、代委托人到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注销上述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及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证件和资料;
3、代委托人到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或南宁市房产档案馆对上述房产进行过户查档,并领取相关资料;
4、代委托人到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移交登记手续,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查档、晒图,并代缴相关费用;
5、代委托人到上述房产所属的地税部门办理出售上述房产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防洪税申请减免及缴税手续,并领取相关资料;
6、代委托人到相关营业厅办理水、电、数字电视、物业等配套设施过户手续。
7、协助买方办理银行按揭手续,签署房屋未出租声明、划拨款协议书、签署“房易安”资金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按揭的文件。
8、代收出售上述房产之全部房款。
受托人代我签订的与上述委托事项有关法律文件和进行相关的行为,我均予以承认,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日期:签署之日起至委托事宜办理完为止。
委托人:_____
_____年__月__日
关于房屋买卖的委托书 『范文11』
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我们 与受托人 系朋友关系。因个人日常工作繁忙原因,共同全权委托 人为合法代理人;代表委托人办理“晋安区新店镇山北路233号居住主题公园323#楼102复式单元”房屋买卖事宜。房屋所有权人为“陈其谋”;建筑面积279.61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268.29平方米;房产证号“榕房权证R字第0907738号”。具体委托办理“晋安区新店镇山北路233号居住主题公园323#楼102复式单元”房产事项如下:
一、前往 银行办理上述房产的按揭贷款、产权所有人变更等等手续;
二、代为领取撤销抵押证明等等;
三、办理并领取上述房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等等;
四、代为办理上述房产的转让、变更、移户或租赁等等手续; 代为办理该房产立契过户,税务登记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手续;
五、代收上述房产转让的全额价款;
六、代收上述房产出租的全部租金;
七、凡与上述房产转让、租赁有关的一切事务等等均全部委托受托人全权代办;
八、凡与上述房产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务等等亦全部委托受托人全权代办‘
九、受托人代表委托人 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委托人 均予以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责任一概由委托人承担;
十、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本委托为不可撤消之委托。
本委托无论委托人 发生婚变或其他意外等等情况,均长期有效;
本委托经委托人 签字并捺手印后生效;
本委托自上述所有事项全部办理完毕后自行失效。
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