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赡养老人协议书 『范文18』
甲方:__X,男,汉族,1935年02月10日生,住个旧市金湖东路云锡新村34幢1单元602室,身份证号码:_________02100638。
甲方____与原配妻子(已故)婚后生育两个女儿,长女__,次女__。
甲方之二__与原配__(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为__(已故)。 甲方__和__X在1954年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甲方现有房产座落__X新村16号楼一单元403号,房屋建筑面积为64.7平方米。甲方在该房屋居住。
甲方__X,男、1921年1月10日生人,现年91岁。__X,女、1926年12月14日生人,现年86岁。由于两位老人年迈,生活不能自理,经两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达成赡养老人和甲方身后财产处理协议如下:
1、根据甲方的意见和该家庭的特殊情况,乙方和丙方通过协商一致同意两位老人分别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担赡养责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轮换负责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资和生活费用)。
2、甲方__X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__X的医疗费用由丙方承担。赡养老人协议书3、甲方两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对该房产进行作价出售,出售全部房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4、甲方 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费和居民保险以及困难补助等收入,__X的一切收入归乙方,__X的一切收入归丙方。
5、甲方现有存款人民币肆仟元,该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6、未尽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7、此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见证单位和公证处各一份,该协议公证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丙方: 见证人:
见证单位: __社区居委会
20__年11月10日
2023赡养老人协议书 『范文19』
被赡养人:
母亲:______、父亲:______
赡 养 人:
甲:______(长子) ______(长媳)
乙:______(次子)
因被赡养人年事乙高,并长期重病,需赡养人赡养。经甲、乙双方赡养人商议决定并经被赡养人同意,特定如下协议:
一、被赡养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员,特别是甲、乙双方应当履行对父母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照顾父母的特别需要。
二、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父母的住房,对患病的被赡养人应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三、赡养人不得强求被赡养人承担体力过重的劳动;不得岐视、侮辱和虐待被赡养人。
四、被赡养人的生活方式由被赡养人自己选定,可以同甲、乙双方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单独生活,甲、乙双方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待遇从优、生活来源由甲、乙双方保障。供应标准由甲、乙双方共商决定,每人每年小米(大米)______斤,豆类杂粮_____斤,油______斤,必须保证质量或生活费用________元/年大写____________;必须保证被赡养人用电、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五、医疗费
①平时医疗费:每月交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人民币。 ②住院治疗费、护理费。国家医疗保险报账后剩余部分由甲、乙二方共同平均承担。
六、被赡养人百年后的安葬费也由甲、乙二方共同平均分担。
七、此协议一式四份。被赡养人一份,甲、乙二方各一份,村委各一份(并请监督执行)。
八、具体说明略
以上各条经村两委批准,对不执行上述协议规定者,未尽事宜者,再商议决定,如果商议不成,再由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九、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赡养人:甲(签字): ________ 乙(签字):________
被赡养人(签字):______、______
执笔人:________
在证人:________
________村委会
签定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赡养老人协议书 『范文20』
被赡养人:
程荣清,男,68岁,住址: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新农村民组
何凤英,女,68岁,住址:户口属怀宁县凉亭乡董祠村,现住花元村新农组 赡 养 人:
程华荣,男,45岁,住址: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新农村民组
程江明,男,39岁,住址: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新农村民组
董福安,男,44岁,住址:怀宁县凉亭乡董祠村
董建军,男,38岁,住址:怀宁县凉亭乡董祠村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
一、赡养内容
1、被赡养人何凤英自愿与被赡养人程荣清在罗岭镇花园村新农组共同生活。
2、被赡养人程荣清的生活等一切费用由其俩儿子程华荣和程江明共同承担,与董福安、董建军无关。
3、被赡养人何凤英的生活费由其子董福安、董建军共同负担,每人每年各付人民币为3000元,共计6000元。此赡养费分正月和腊月两次付清。
4、如果被赡养人何凤英生病需住院治疗,其费用均由其俩儿子董福安和董建军共同承担。与被赡养人程荣清的俩子程华荣、程江明无关。
5、被赡养人何凤英终老的所需一切费用也全部由其子董福安、董建军承担,与被赡养人程荣清的俩子程华荣、程江明无关。
二、附则
1、本协议为永久性契约,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为自然终止日。
2、赡养人不执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3、本协议由村(居)委会监督执行。
4、本协议可经司法公证。
5、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6、本协议一式三份,赡养人、被赡养人、村(居)委会各执一份。 赡养人(签字):
被赡养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