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个人协议书汇总 『范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共 层 第 层。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千 百 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 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有关个人协议书汇总 『范文4』
甲方(账户所有人):
乙方(账户共管人):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依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共管账户及资金
1、本账户以甲方的名义开户,乙方作为本账户的共管人,共同管理该账户,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_,资金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账户中的资金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2、本共管账户中的资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资金共管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可自行支取。
二、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1、履行本协议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将本账户中的资金向任何第三方设置抵押、质押等担保。
2、履行本协议期间,甲乙双方均无权单独对共管账户进行资金提取及划转等操作。
3、履行本协议期间,需动用共管账户的资金须由甲乙双方到银行现场共同支取。
本协议一式三份, 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年月日
有关个人协议书汇总 『范文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努力,甲乙双方合伙经营的位于天河区珠山路白田工业区号的广州市天河区洗水厂,已经进行工商登记及税务登记,合伙企业现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促进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伙企业现有资产
合伙企业现有资产包括:天河区珠吉街灵山路田工业区A2号土地使用权及搭建的厂棚;18台成业牌洗水机;20台成业牌烘干机;1台二吨中正牌锅炉;污水处理设备一套;3部车牌号分别为粤ANN589、粤AJF860、粤A912KII货车及1部车牌号为粤AFF472面包车。其他办公设施及生产资料不一一列举。
甲乙双方同意,以上资产,作为甲乙双方合伙经营的原始投入,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以上资产作价500万元。
二、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及方式
经营范围:服装洗水、工艺加工。
组织形式:个体经营,以乙方名字登记。如合伙企业发展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组织形式可由个体经营转为有限责任公司。
三、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构成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认,在合伙企业中,甲方原始投入占合伙企业总资产的65%,乙方原始投入占合伙企业总资产的35%。合伙企业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第一条所列举的资产。
四、合伙企业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
甲乙双方确认,按各自投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即甲方对于合伙企业利润分得65%,对于亏损分担65%;乙方对于合伙企业利润分得35%,对于亏损分担35%。
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期限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原则上,合伙企业如出现亏损,不分配利润。
五、合伙事务的执行
根据双方投资比例及综合办事经验,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作为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人,如对外需要,可称为董事长;乙方作为一般合伙人,如对外需要,可称为总经理。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在合伙企业事务处理中,约定双方权限如下:
(一)甲方的权限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的决定权;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的决定权;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的决定权;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的决定权;
5、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的决定权;但所聘任管理人员的工资标准须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6、企业流动资金、收入及支出管理;
7、主营业务合同签订的决定权;
8、甲方应如管理自已事务对待合伙企业事务;在任何情况下,甲方执行合伙事务事,不得损害合伙企业和乙方的利益。
9、甲方应认真听取乙方提出的建议及意见,接受乙方对合伙事务的监督;
10、甲方不得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二)乙方的权限
1、根据甲方的授权,有权管理合伙企业日常经营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签订合同,有权对违反合伙企业管理制度的员工进行一定的惩罚;
2、乙方有权查阅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账簿,有权了解合伙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
3、乙方对合伙企业管理人员任命有建议权;
4、乙方有权参加上述甲方权限中甲方具有决定权的事务的讨论,提出自己的建议、意见;
5、乙方应如管理自已事务对待合伙企业事务;
6、乙方不得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其他合伙事务,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六、关于新入伙的约定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七、关于退伙(散伙)的约定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5、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6、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7、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8、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9、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合伙企业解散清算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甲乙双方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甲乙双方担任;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甲乙双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九、合伙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关于财务会计方面的约定,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需要约定,或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十、未尽事宜的约定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有效补充。
十一、关于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本协议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应附各自的身份证,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