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版私了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范文3』
赔偿人:孔,男,56岁,汉族,司机,现住呼市赛罕区西把栅乡
赔偿人:高,男,36岁,汉族,车主,现住呼市赛罕区
被赔偿人:吕,女,56岁,汉族,农民,现住呼市xx县
20xx年5月10日,吕在公路上骑电动自行车正常行驶的过程中,和孔驾驶的蒙A16000号货车相撞,致使吕受伤。吕x被撞伤后立即到内蒙古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治疗,住院30天后于20xx年6月10日好转出院。经和林交警大队认定,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双方负同等责任。根据呼市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委员会鉴定结论,吕伤残等级被评定为七级和八级,综合赔偿指数为45%。据查,肇事车辆蒙A16000号货车是高出资购买的,又雇佣孔负责驾驶。经双方进行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赔偿协议:
一、由司机孔和车主高共同赔偿吕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二次手术费、被扶养人生活费、鉴定费、电动车修理费、交通费等共计(217538。30—16000元)÷2=100769.15元;
二、以上款项一次性支付,支付后双方均不得反悔,吕不得再追究司机和车主的任何责任,放弃对两赔偿人的诉权;
三、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有关部门备案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赔偿人:(签名)_______ 被赔偿人:(签名)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 年____月____日
专业版私了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范文4』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20__年3月8日晚上,甲方驾驶苏_____车辆沿五墩西路由西向东行驶,22时许行驶至盱眙县五墩西路中医院门前路段,与乙方___驾驶的过道路的电动车发生相撞,造成二车损坏,乙方___受伤,在该起事故中甲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甲乙双方经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主持调解,就乙方受交通事故伤害、乙方车辆损坏等损失自愿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现依据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对具体的赔偿事项和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如下,双方须谨遵恪守:
一、甲乙双方在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警察同志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并达成协议,此协议的调解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是双方经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真实意思表示,本次事故一次性赔偿了解,双方在协议履行完毕后均不得反悔。同时乙方郑重承诺放弃向司法机关、其他有权管理机关提起诉讼、仲裁等一切救济措施的权利,并不再向任何政府机关有关部门提起上访。
二、甲乙双方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电动车损失等合计万元人民币,扣除甲方已经给付乙方的三万五千元,甲方另外再付元,于签订本协议后一次性付清。本协议签字甲方给付本协议中赔偿款后,即视为协议履行完毕,本案纠纷即时完结,乙方确认甲方即时再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双方均认可且承诺以上赔偿总额是自愿调解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乙方承诺不再提起任何与本案相关的诉讼和仲裁,也放弃向司法机关提起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诉讼权利,以后无论乙方伤情发生任何变化,均有乙方自己承担后果,甲方不再负任何法律责任,且乙方承诺不再就本次事故向任何政府机关、有关部门提起上访。
三、乙方在收取乙方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时,必须同时将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病案材料、其他费用票据、各相关证件等全部交付给甲方,并保证票据材料的真实性,在甲方向投保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提供相关证件、票据等资料。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均承诺且确认本协议是合法、真实、不可解除、不可撤销的民事合同,受法律保护,是一次性解决双方因交通事故所发生的法定各项损害赔偿纠纷的法律文书,双方在协议中的承诺不能违背,如有违背,则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单间租房协议书)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留存于调解机关卷宗一份。三份均是协议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范本。
甲方签字(手印):乙方签字(手印):
专业版私了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范文5』
甲 方:、夫妇(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之子生前与乙方系夫妻关系。20xx年12月22日,不幸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甲乙双方将肇事者、及相应的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告上法庭,经xx县人民法院“(20xx)x民一初字第”审理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xx年10月12日“(20xx)x民一终字第号” 判决:
1、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赔偿110228元;
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243855.32元;
3、赔偿109196.85元;
4、赔偿18399.32元。四项合计481679.49元。
经过一年的法律维权,事情已基本结束,为了让甲乙双方早日从失子丧夫的悲痛中摆脱出来,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甲方之子生前与乙方亲生女监护抚养及赔偿金的分配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应甲方的强烈要求乙方同意将监护扶养权让渡给甲方,由甲方监护抚养至成人。自协议签字后,监护权、抚养义务转给甲方。
2、一审原告诉求扶养费92104元从赔偿金中提出;乙方由于无固定职业,生活拮据,每月支付抚养费100元,至xx18周岁,共15年计18000元,从乙方应得赔偿款中扣除,二项合计110104元,应单独存放,由甲方管理用于生活费用。
3、事故发生后,已付120000元,已付20240元,已付20000元,合计160240元,由甲方保管,扣除医疗费、丧葬费、交通费等支出,下剩 元。
4、终审判决肖用兵多支付赔偿金10803.15元;多支付赔偿金1840.68元以及垫付的20000元,合计32643.83元应从赔偿金中扣除。其中:多支付赔偿金10803.15元,垫付的20000元,从赔偿金中列支给甲方,由甲方负责返还;多支付赔偿金1840.68元,从赔偿金中列支给乙方,由乙方负责返还。
5、赔偿金481679.49元扣除扶养费92104元以及医疗费、丧葬费、交通费等支出 元,下剩 元由甲乙双方按三份平分,每人得 元。
6、乙方从应得的赔偿金 元中扣除抚养费36000元,加应付多支付赔偿金1840.68元,实得 元。
7、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8、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机关存一份,协议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