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交通安全协议书 『范文1』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内外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交通安全责任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为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上学期间,不允许骑自行车,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违者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
3、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积极进行协商调解。受伤害的学生的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
该协议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存一份,学生及学生家长留一份。
小学生交通安全协议书 『范文2』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生命安全离不开良好的道路安全环境,离不开社会,离不开家庭的关注和重视。安全出行是每一个公民的愿望,营造文明交通环境,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为有效推进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的文明交通意识,让广大学生能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远离交通事故,健康快乐成长。我们真诚希望每一位学生及家长自觉做到以下承诺:
一、学生承诺
一是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驾驶电动自行车。不骑“故障车”,不骑车带人。
二是不搭乘非正规校车,乘车时在指定地点侯车,上车时自觉排队,守“先下后上”规则,自觉遵守乘车纪律,不抢座,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下车时不急于过马路。
三是不搭乘无牌、无证、无营运资格的各类车辆,不搭乘超载车辆,不搭乘车况不好的`车辆;不搭乘驾驶员有问题(酒后、疲劳等)车辆。
四是过马路时遵守信号灯,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不闯红灯、不抢黄灯,不在机动车道内走,走人行横道时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服从交警和信号灯的指挥;
五是不边走路边看手机,不在马路上打闹、嬉戏或追逐,不翻越道路隔离护栏,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二、家长承诺
一是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对孩子履行监督人义务,监督并制止不满12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上路,监督并制止不满16周岁的孩子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保障孩子在校外的交通安全。
二是不驾驶无牌、报废、拼装等隐患车接送学生。驾乘摩托车做到有牌证、戴头盔、限2人、靠右行,驾乘汽车时要系好安全带;
三是驾驶车辆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逆行、不抢道、不加塞;不超速超员,拒绝酒驾醉驾;
四是驾车接送学生时,车辆不要乱停乱放影响其他车辆出行,要服从交警、学校安保人员、交通志愿者的指挥,行经学校路段,要礼让学生,减速让行;
五是驾驶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无非机动车道的靠道路右侧路边行驶。
生命无价,安全为先。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从我做起,为了时光少在拥堵中虚耗,生命不在事故中流逝,让我们携起手来,为营造文明出行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文明出行,从我做起,让我们“小手拉大手”,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一起努力,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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