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供货协议书汇总 『范文1』
甲方(进货方):
乙方(供货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诚信、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经充分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供货价格
双方协商按乙方提供的产品供货价格表供货。根据市场需求和产品价格的波动,乙方应及时将最新的供货价格表提供给甲方,并按最新的供货价格表供货。
二、供货时间
为确保乙方及时向甲方供货,甲方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所需要产品的规格、型号及数量。
三、货款结算
甲方应在乙方发货前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四、交付和验收
1、甲方支付过货款后乙方应及时将产品运至甲方指定的交付地点,甲方或最终用户应接收产品。如乙方将产品运至交货地址,但甲方或最终用户拒收产品,则自乙方将品运至交货地址之日即视为产品交付。甲方或最终用户(包括甲方或最终用户的工作人员)填写收货确认单,或者在乙方的物流配送单据上予以签字或盖章,即视为产品交付的完成。
2、甲方应在货物交付后3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或委托最终用户对产品进行验收。如甲方或最终用户在收到产品3日内未对产品验收,则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五、运输费用
一次性提货不足 件,运费由甲方承担,一次性提货 件以上,运费由乙方承担。
六、不可抗力
如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政府行为、原厂家原因等不可抗力导致协议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视实际情况讨论协商。
七、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签或重签。
八、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出现矛盾,应本着友好协商态度协商解决。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关于供货协议书汇总 『范文2』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为保证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本着平等、互惠、互利、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供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甲方成为乙方固定供货客户,乙方为甲方提供所需产品
二、所供产品规格:
乙方为甲方提供所需产品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的基础上,依据甲方所需产品的种类、数量供货
三、所供产品价格:
乙方供货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每次收获的收货单确定价格(含税)为准,,
四、所供产品交付期
乙方每批供货须按甲方订单要求如期交货,如不能按期须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延期。若乙方一再要求延期,影响到了甲方正常生产,又不予应急处理,甲方可单方取消订单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五、交货方式
甲方到乙方处(详尽地址)提货。
六、货款结算方式:
结款方式为转账支票或现金。每月25日对账,经核实无误后,乙方应尽快向(甲方开具税票并提供对账明细,甲方在收到发票后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逾期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每日2%的滞纳金。
双方每月以乙方的出库单(甲方取走出库单的一联)为对账凭证,出库单均有双方经手人签字确认。
七、退换货机制:
如甲方发现乙方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需5日内明确通知乙方退货或换货,乙方必须在三天之内前来配合处理,超过三天不来处理的,甲方有权按无货主而任意处置该批食品,由此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在乙方供货等各方面非常配合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拖欠货款,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方式结款,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甲方事先同乙方协商可以延期结款的情况除外。
(2)甲方需指派专人负责就订货、验货、取货、对账、结账等事宜与乙方进行沟通,如有甲方有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出现纠纷由甲方负责。甲方指定联系人: 电话:
(3)甲方应于每次要货日的前两天,将本单位所需物品清单及数量通知乙方备货,如大批量的要货应提前3-5天订货。
(4)取货时必须加盖本单位印章或取货人的签字确认。 2、乙方权利义务
(1)为甲方提供乙方经营范围内的产品,保证商品质量符合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若是因乙方供应的物品质量缺陷给甲方造成损失,而导致甲方被追究法律责任和要求赔偿损失时,乙方承担由此产生法律责任。
(2)为甲方提供完整的销货清单及准确报价。
(3)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贿赂甲方的来料检验、收货、技术性能鉴定、采购等职位的员工,一经发现,甲方将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对未结账物品予以处置。
(4)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订货单,将甲方所需物品及时备好。乙方指定联系人: 电话:
(5)为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保证结款正常。
十一、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一款,视为违约,须承担由其违约行为而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违约金以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规定不明之处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先尽量协商,不能达到一致的,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应尽可能的继续履行本协议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十四、甲乙双方若需终止本协议需要提前30天通知对方,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7天内将账款等事宜办理完毕。
十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有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签章)
二〇一五年 月 日 二〇一五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