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发言↘精选33篇↙(12)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1日    一键复制全文

人事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发言 『范文33』

  同志们:

  根据上级法院和县委组织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法院工作具体要求,从20xx 年初至20xx 年底,认真做好在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为使在五年教育培训使得实效,真正把上级法院和县委组织部文件要求落到实处,这里,我着重强调几点意见。

  一、从战略高度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

  人民法院的教育培训,是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是提高法官素质,培养人才,实现司法公正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基于这样的共训并经过不懈的努力,一定能够完成任务的。通过教育培训,队伍的文化结构一定得到根本改善,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法官岗位培训和高层次人才培养不断拓展和深化,教育培训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但是,目前队伍素质、人才建设与新形势的发展需要,与审判事业的发展需求还有不少差距。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面临严峻考验和挑战的人民法院需要造就一支职业化程度更高的法官队伍,需要培养更多专家型、复合型的审判人才。20xx 年召开的全国法院队伍建设会议提出了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要求,去年底和今年初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和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座谈会又进一步强调实施“人才强院”战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法官的职业化建设就是要求严格法官的职业准入,按照法官法规定的条件选任法官,强化法官职业意识,培养法官职业道德,提高法官职业技能,树立法官职业形象,建设一支具有现代司法理念、深厚法律功底、掌握娴熟审判技巧,具备良好品行,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职业化法官队伍。对照法官职业化的要求,我们是有压力和紧迫感的。从法院的实际善看,受县情和历史等诸多原因影响,队伍素质整体偏低。法院干警中,本科以上的仅占总人数的25.89% ;现有人员文化基础差,难通过国家司法统一考试,无法达到法官任职条件。从人才队伍建设看,人才难引进,人才培养难,大学本科以上人才一般都不愿到基层法院工作;由于经费困难,教育基础差,人才培养不易,均缺乏复合型人才和高层次人才。从教育培训工作整体看,法官的职业培训仍相对薄弱,法院教育培训工作还未能完全适应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要求。

  法官职业化建设不仅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客观需要,是审判工作的内在要求,是实现“公正与效率”世纪工作主题的关键,而且也是人民法院落实中央人才强国战略,实现人才强院的根本途径。法官职业化建设要求不断加强法院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改革法官的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健全与法官选任制度相配套的法官职业专门培训体系,完善法官继续教育制度,逐步实现从知识型培训为主的转变,从普及性培训为主向专业化培训为主的转变,从临时性培训为主向规范化培训为主的转变,通过培训,不断增强法官的职业能力。

  我们要从法院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实现人才强院,促进司法公正,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的战备高度充分认识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教育培训工作放到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敖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加大人力和财力投入,积极为开展教育培训创造条件,大力培养和造就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适应审判工作快速发展需要的司法人才;大力培养和造就法律功底深厚、审判技能娴熟的职业法官;大力培养和造就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总之,要通过全面加强教育培训和人才建设,彻底改变我院队伍素质偏低的状况,真正形成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职业法官队伍。

  二、采取措施,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实施人才强院战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

  除了常规的法官任职、晋级、续职和业务等培训外,据统计,我院尚有60% 左右的法官达不到法官规定的本科学历要求,绝大多数需要在5 年内接受学历教育;还有相当一部分法官未参加过高院一级的培训;特别是是匮乏型、复合型法官人才,因此,提出了五年内本院培养目标任务。另外,根据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要大规模地培训干部,在五年内将所有在职公务员轮训一遍,法院也要认真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力争在五年内结合法官培训将我院50 多名法院工作人员轮训一遍。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我们的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任务比过去任何进修都显得更加繁重和紧迫,因此,我们要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实施人才强院战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

  首先,院领导要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

  邓小平同志曾经深刻指出:“忽视教育的领导者,是缺乏远见的、不成熟的领导者,就领导不了现代化建设”,“我们要千方百计,在别的方面忍耐一下,甚至牺牲一点速度,把教育问题解决好”。过去,院领导都很重视教育培训工作,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教育”的方针,像重视审判工作一样重视教育培训工作,使教育培训取得长足发展,这是抓教育培训一条重要的成功经验。今后,院重视审判工作一样重视教育培训工作,使教育培训取得长足发展,这是抓教育培训一条重要的成功经验。今后,院领导仍然要坚持这一经验,继续把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作为一项战略基础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出新的成效。

  其次,要树立教育培训新观念。 我们要不断总结近年来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积累的成功做法和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主动,形成合力,推支教育培训工作上新台阶。在培训观念上,要放开视野看教育教育,集中力量抓培训,自觉把法官的教育培训工作放在推动法官职业化建设进程,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实现“公正与效率”世纪主题的大背景下来认识,进一步开拓教育培训工作的思路和领域,提高培训质量。在培训渠道上,要进一步整合教育培训资源,拓宽培训渠道,在依靠广西法官学院培训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还要充分利用县党校培训资源,实现资源和优势互动互补。此外,要充分利用各种科技手段开展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努力形成具有法院特色的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新格局。

  再次,结合教育培训工作实施人才强院战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 教育培训是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必然选择,是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的重要途径。人才则事关审判事业兴衰,没有人才,法院就谈不上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就谈不上发展壮大。教育培训与人才强院是紧密相连的,人才靠教育,靠培养。我县是一个经济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也是一个人才奇缺的少数民族地区,法院也不例外,人才匮乏已经严重制约了审判事业的发展,培养人才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最高人民法院将制定颁布《关于贯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强法院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教育培训工作,研究建立科学、合理、完备的法院人才发展战略,建立和完善以素质为中心的人才培养机制、人才吸收机制等,加快对年轻职业法官的培养步伐,加强高层次人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职业化法官队伍。

  最后,要突出重点,真抓实干。 法院的教育培训工作要紧紧围绕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目标,有重点、有区别、有目的地开展。针对我院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后,教育培训工作要在全面推行以法官任职、晋级、续职资格为主要内容的岗位培训基础上,突出四个重点:一是加强专升本和研究生教育,提高现有人员的学历层次,达到法官法规定的学历要求。二是加强继续教育,对现任法官进行知识更新、观念更新、方法更新的教育。三是加快培养一批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的专家型和复合型人才。要做到高级法官重点培养,优秀法官加强培养,年轻法官经常培养,紧缺人才抓紧培养。

  法官教育培训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我们要加强领导,真抓实干,确保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我们要加强培训基地和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创造扩大教育培训的条件。要适应法官教育培训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大投入,增加必要的经费,进一步改善培训条件,优化培训环境,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我们还要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坚持把培训与法官的考核、晋级挂钩,形成培训和考核、任用三位一体的有效运行机制。还要正确处理好教育培训工作与审判工作的关系,克服客观存在的工学矛盾,善于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从战略高度正确认识教育培训工作与审判工作的内在关系,做到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总之,要通过真抓实干,促使我院教育培训工作实现新的飞跃。

  “国以人兴,政以才治”。我们务必从战略高度抓好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在新的时期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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