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桐庐浙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桐庐浙基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装修工程;
2、 工程地点:桐庐县学圣路264号;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程概况: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
二、 工程装修内容
办公室内棚面(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详见办公室装修清单)
三、 工程造价
合同总价:¥:35000.00元。
四、 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 20xx年12月06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xx年12月30日
五、 质量要求
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
六、 付款方式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合同价的90%,暨¥:31500.00元;
2、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保修期到期后一次性付完余下工程款。
七、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3、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4、 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