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旅行社业务许可证号: 导游证号:
甲乙双方经自愿协商,现就甲方聘任乙方为兼职导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委托乙方代表甲方担任兼职导游,具体接待的团队以甲乙双方签章的派团单确认。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支付生活补贴和带团补贴。
2、乙方为甲方带团期间,甲方应为其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3、团队任务结束后,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如实评价,并在乙方的带团记录上作好记录。
三、乙方责任
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应服从甲方管理,遵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的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做好团队接待工作,提供符合以下要求的导游服务:
1、乙方仅向甲方提供导游服务,如有第三方要求带团,需告知对方直接找甲方协调。
2、乙方保证为甲方工作期间,本人导游证已通过年审,并处于合法有效状态.
3、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接待计划安排团队活动,不得擅自改变旅游计划安排的行程,如游客有需求,需向公司计调汇报,经公司同意后方可执行。
4、乙方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
5、乙方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一经核实,从严处
罚。
6、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乙方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
7、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的,乙方应当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旅行社、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8、在团队结束时,乙方应主动向游客分发《宾客意见表》,收集游客的意见,并于团队结束后及时上交甲方;
9、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在不带团时务必到公司报道,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景区知识、业务流程、讲解技巧、投诉应对方式等强化培训。
四、违约责任:
1、若因乙方责任,给甲方或旅游者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约定:如有其他约定再以附件形式补充!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