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门卫岗位担任保安工作。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工作内容:
按《保安工作职责》的要求,乙方应自觉履行工作任务。
三、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1.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 日,每日 小时工作制。
2.劳动报酬:每月基本工资 元,全勤奖 元。
3.合同期内,乙方要保护好自己的私人财产和人身安全,如有财产丢失或人身安全受到伤害乙方需自己负责。
四、劳动纪律
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除基本工资 元。
2.爱护公共财产,不无故损坏公物。
3.上班工作时间不得做私事,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听从指挥,服从调动。
5.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投机取巧。
6.有事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主张。
7.规范着装。
五、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和辞职
1.合同期满后即自动终止执行。如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要经乙方同意,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2.经双方一致同意,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辞退;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工作秩序的;
(2)违反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六、补充说明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愿放弃“五险一金”。
七、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因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诉。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 方(签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