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总监聘用协议
甲方(聘用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方): 性别:
学历: 毕业院校:
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基础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聘用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作岗位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昆明XX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2、在聘用期限内,甲方有权根据甲方的经营需要、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成绩和工作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职责。
第二条 聘用期限
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乙方同意,聘用期限为 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另行签订《聘用协议》。
试用期3个月,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工作职责
1. 乙方直接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2. 熟悉了解公司所在行业的市场状况;
3. 组织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审计监察、存货控制等方面工作,加强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4. 参与制订公司年度总预算和季度预算调整,汇总、审核下级部门上报的月度预算,召集并主持公司月度预算分析与平衡会议。
5. 负责重要内审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6. 掌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及时向总经理和董事长汇报工作情况。
7. 主持制订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预算管理、审计监察、库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8. 组织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保障公司合法经营,维护股东权益。
9. 按规定审批从银行提现金的作业。
10. 负责审核签署公司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报告、会计决算报表,会签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
11. 参与公司投资行为、重要经营活动等方面的决策和方案制定工作,参与重大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研究、审查,参与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12. 做好财务系统各项行政事务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能,增强团队精神。
13. 组织做好财务系统文件、资料、记录的保管与定期归档工作。
14.乙方在工作中应勤勉尽责,因工作过失出现财务问题,导致公司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作制;
2. 工作时间原则上为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3. 甲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及国家关于休息休假的相关规定,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 在履行合同期间,甲方以年薪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支付方式为:年薪 元,按月发放;每月发放月工资的80%,每月扣留的20%年底发放;
其中,试用期工资与转正工资一样标准。
2. 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甲方视生产经营情况和乙方的工作实绩,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
3. 乙方年薪收入中包括:
3.1节假日、法定休息日及其他时间的加班费,奖金、出勤津贴以及医保社保及福利费用等工资性收入;
3.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中已经充分包含乙方承担保密义务,以及劳动法规定的其他待遇。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为乙方提供岗位工作需要的办公条件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2. 乙方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守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岗位的职责范围内,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3.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七条 福利待遇
鉴于乙方已经办理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乙方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由乙方自行缴纳。其它福利待遇按甲方规章制度执行。
第八条 商业秘密
1、乙方必须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并严格履行甲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保密协议或合同保密条款中约束甲方和甲方员工的保密义务;
2、本条所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是指:与甲方的利益或业务事项有关的技术、经营、财务等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材料、客户信息、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销售渠道、产销策略、图纸、技术文档、不公开的财务资源、劳动报酬、实验结果、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第九条 竞业限制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聘用协议工作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下列所禁止的,与甲方利益相冲突或竞争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1以自己或亲友的名义设立公司,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甲方相竞争的经营活动,或利用、帮助其他公司与甲方或甲方客户进行任何商业交易;
1.2 接受(或诱使、邀请甲方其他员工接受)与甲方相竞争的其它公司的聘用,或担任这些公司的顾问、代表、中间人、经纪人或代理人,或帮助这些公司从事与(或可能与)甲方利益相冲突或竞争的业务活动;
1.3 协议存续期间利用自己在甲方中的职务或地位,收受或索要任何第三方的好处;
1.4 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5向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或其他法人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十条 聘用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协议:
1.在不损害国家、公司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聘用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聘用协议无法完全履行的;
4.聘用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1.乙方在订立本合同时有重大隐瞒及虚假申报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
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1.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须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乙方因本条解除本合同的,应向甲方书面告知理由。
(四)本协议期限届满前,双方若欲续订协议,可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续约。协议期满前,若双方未达成续订协议的,本协议期满时即行终止。
(五)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日内与甲方指定的人员进行工作交接;
2、乙方交还自己所使用、保管的甲方物品、档案、工具、技术资料、商业信息、电子文书资料、凭证、工作日志等,如有遗失应予赔偿;
3、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流转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4、乙方承诺诚信交接,不故意隐瞒交接材料或信息,不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
(六)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 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应乙方书面请求,为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第十一条 其他事宜
1、在职不满整年,乙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甲方不向乙方发放每月扣留的20%工资;在职不满整年,由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甲方向乙方发放扣留的工资。
2.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甲方视生产经营情况和乙方的工作实绩,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
3. 劳动合同期间,经甲方董事会评估考核,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作岗位,薪酬待遇按相应工作岗位调整。
4. 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也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本聘用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