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酒店 乙方:**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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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愿望,签订如下协议:
1、 甲方负责接收乙方学生3人(其中2男人,女1人)到甲方实习。
2、 实习时间为壹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 甲方付给实习生每人每月人民币300元生活补贴。
4、 甲方付给乙方每生每月100元管理费,由甲方每月汇入乙方固定帐户(帐号: )。
5、 实习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管理。
6、 乙方学生须缴纳制服押金300元,在员工前三个月生活补贴中分批扣除。实习期满退回所缴押金。
7、 在实习期间,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实习期间的免费食宿,水电费(不准浪费),床上用品由乙方自理。
8、 其他福利待遇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发放。
9、 甲方负责乙方学生甲方所在地单程差旅费(限硬座火车票),乙方凭火车票到甲方报销。
10、 实习生必须经过实习地防疫站体检,费用由甲方负责,体检不合格的实习生,将退回乙方。其他有关证件(身份证、边防证、计划生育证、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由乙方自理。
11、 工作期间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乙方人员因工受伤所需医疗费用。发生非工伤意外事故,则按法律规定由过错人或监护人承担相关责任。
12、 乙方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如因学生个人不服从管理或安排造成合同不能按期执行或其他意外,甲方有权知会乙方,甲方经得乙方同意后,有权辞退学生。
13、 乙方学生实习不到半年而提出终止实习的,须赔偿来时甲方所支付的差旅费用、体检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4、 如学生未经允许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除名,乙方将同时开除并不发放该生毕业证书。
15、 实习结束后根据甲方需要和学生意愿,甲方可直接与学生签署用工合同,转为甲方正式员工。
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修改。如有未尽事宜需更改协议时,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否则无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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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厦门航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金雁酒店 (以下简称乙方)
为培养酒店服务人才,提高甲方 专业学生的实践工作能力,本着真诚合作、互助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学生在乙方场所实习等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期限及方式
1. 乙方拟接收甲方选派的 名 专业在校学生进入 岗位实习。
2. 实习时间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实习生资格确认
1. 国内外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符合用人岗位基本任职条件,具备较高政治素质,遵章守纪。
2. 拥有甲方提供的实习证明。
3. 身体健康,拥有厦门地区有效“健康证”,并无传染病、精神性疾病及其他疾病。
4. 实习生需填写乙方提供的实习生登记表,并缴交身份证复印件二张,厦门地区本人中国银行存折复印件一张,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健康证复印件一张。
三、实习生管理规定
1. 实习生由甲方委托乙方全面管理,如出现问题及时与甲方协调解决处理。
2. 甲方学生必须住宿在乙方员工宿舍,实习期间不得在外留宿。
3. 甲方学生在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遵循乙方单位的作息时间,服从乙方的工作安排。如严重违反乙方规章制度,不能承担实习任务,乙方有权提出更换人员或要求甲方学生提前结束实习。
4. 在实习期间,甲方学生不得自行中断实习任务,如甲方学生确实由于身体方面原因或其它特殊原因需中断实习任务,需向甲方指导老师说明情况,并由甲方出具盖有公章的相关证明,甲方学生持证明至乙方总经办办理完离职手续后,方可终止实习。如持有证明但未办理离职手续的,乙方有权暂时冻结该名学生的当月实习津贴,直至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再予以结算实习津贴。
5. 在实习期间,甲方学生如无故自行中断实习或擅自离岗超过两天,乙方有权扣发该名学生的当月实习津贴;在此期间该名学生的人身安全由其个人负责,乙方不承担在此期间所产生的任何后果;且乙方不出具任何该名学生的实习证明或鉴定。
四、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 甲方保证其派出学生符合乙方对实习生资格确认中的所有条件。
2. 甲方保证在协议期间不对实习生另做安排,以免影响乙方正常工作安排。
3. 甲方保证当有实习生在未得到乙方同意结束实习就擅自终止实习时,向乙方补充相同人数的实习生。
4. 甲方负责组织学生到乙方实习场所进行实习,派遣老师接送实习生,并安排指导老师参与学生在乙方实习期间的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
5. 协助乙方完成学生在乙方实习期间的实习考核工作。
6. 甲方保证实习过程中产生的需乙方报销的交通费等费用具有有效发票或收据。
7. 其它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后归属甲方的责任。
五、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 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实习场所,提供实习实践指导和培训,并保证所有实习岗位是乙方正常、合法、安全的业务岗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