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营养餐供货合同范文1
甲方(购买方):
乙方(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供应食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采购方案:
1、甲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使用其它同类品牌;
2、供货品名:
3、供货规格:
4、供货价格:
5、交货地点:
6、供货时间: 。
二、供货事宜:
1、质量要求:乙方供应甲方之相关货品应质量优良、新鲜卫生、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检验合格证书;具体要求:(1)体形:光洁健壮,无斑点、无畸形;(2)规格:大小;(3)理化指标:无公害标准;(4)卫生指标:无有害物质残留,无病害。
2、甲方要求乙方的产品、质量及规格与甲方要求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若乙方不纠正,乙方需向甲方赔付货款金额两倍的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若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等问题而引起
3、甲方向乙方订购食品,,乙方均应按要求按时送货,若因乙方未按时送货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赔偿。
4、结账方式,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每月1日对账;对账后乙方给甲方开具上月所购货款正规发票,甲方在15日内一次性支付货款给乙方。
三: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食品价格超出其他批发商3%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供货商资格。
2、因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一起的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供货商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四,协议期限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学校三方各持一份。
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需提前解约,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
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生营养餐供货合同范文2
甲方:
乙方:
甲方杨庄学区所属7小学学生营养餐所需的纯牛奶及酸奶供应由乙方提供。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定购供应时间从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起至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左右止(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处订购的纯牛奶及酸奶,乙方应每两周向甲方所属各校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指定的地点,交付接收人员清点即算完成。
第三条 甲方订购的纯牛奶为庄园牌纯牛奶,由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每箱16包,价格为 元/箱(含送货运费)。甲方订购的酸奶为伊利牌优酸乳,每箱24盒,价格为 元/箱(含送货运费)。
第四条 乙方必须保证送达到指定地点时,距产品生产日期不超过十天。
第五条 结算:乙方提供的产品,视资金到账情况可以即时累积结算,到合同终至之日甲方须结清所有货款,乙方应提供相应的税务发票,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对订购的产品的质量要求:
1.为保证学生身体健康成长,甲方对所有产品的质量有严格要求,乙方必须提供指定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换品牌及种类。
2.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在供应过程中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导致食源性疾患或集体中毒事故着,乙方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乙方所提供的奶制品须记载详细来源,如进货渠道、产地等供甲方审定。乙方必须在合同期内保留奶制品来源登记册。
第七条 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有异议,应向乙方提出改进意见。
第八条 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能供应指定产品,影响了师生的正常生活和学习,乙方应主动采取补救措施或给予适当补偿。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1.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20天内通知乙方;如遇以下情况,甲方将立即取消乙方的经营资格(即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 乙方不按要求提供指定的产品,私自更换产品种类;
(2) 甲方发现乙方进货渠道存在问题,或产品质量有问题;
(3) 货物送达日期超过生产日期十日以上(含十日)。
2.乙方解除合同应在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另找供应方。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仲裁部门解决,直至诉讼到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 合同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上报主管部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生营养餐供货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为保障我校学生营养餐食物安全有效供应,青胜中学(发下简称甲方)特与物资供货商(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此协议:
一、乙方应具有合法的供货资格,即供货时应向甲方出具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健康证等。
二、乙方应向甲方供应不高于或略低于市场价目、安全、卫生、优质的产品。若所提供的产品学生食用后出现属于乙方责任的安全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三、甲方所需肉、数量应提前一周告知乙方,让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储备货物。
四、乙方向甲方供应肉的同时必须提供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真实材料。
五、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保证供货数量,按时免费将物资送到学校,并配合甲方做好交验手续。乙方在送货过程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甲方定期与乙方进行交易结算,至少一个月结算一次,每学期末结清当学期账目,若因故确实不能结清的可在争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延期结清。结算时乙方应出具有效发票。
七、甲乙双方交易应以诚信为本,如乙方有故意抬价、供应不合格产品、不能按时送货、供货缺斤少两等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由乙方向甲方赔偿相应损失;如甲方无故拖欠账目或终止协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八、此协议未约定事项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九、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结束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