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品采购合同范文一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供需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商品类型;品牌或商
标;附报价单明细。特别约定:
1、供方按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的商品类型品牌供货。
2、需方按供方所供商品的品种统一编排给予货号。
3、所有产品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不合理危险。
4、供方所供商品包括:免费提供样品、附带品、赠品。
第二条 商品价格
1、 供方向需方提供报价单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一致,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司印章确认后,即有效,并作为结算货款的依据之一。
2、 如供方所供商品有价格变动,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并提供新的报价单,,经协商一致,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确认。自双方新的有效报价单之日起,需方下订单商品按新的报价单结算货款;如涨价,需方部分库存商品仍按原价结算;如降价,需方部分库存商品按新价格结算,该部分商品库存补差由双方书面确认。
3、 凡给需方的价格,应公平合理,不得高于在本协议适用区域内同类超市的供货价格。价格应包括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及税金,以及送货到指定地点的费用。
第三条 付款
1、 付款期:付款方式:最后一批货款的支付以需方商品全部售完或退货完毕为前提,并已办理完清退手续后结算。
2、 在签约时,一次性给需方履约保证金本协议届满后保证金由需方如数退还供方,如供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需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并将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罚金。
3、 如双方对供货量及供价存在对帐差异,则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数量为准。
第四条 退换货
1、 需方发现商品质量不符合其运用的产品执行标准或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情况的,供方无条件退货。
2、 供方商品首次进店即出现滞销,需方有权解除协议,未销库存按退货处理。
3、 临近保质期或滞销商品,供方应无条件退换货。需方通知供方退换货,供方应在7天内书面确认;若未及时处理的,需方将自行处理,损失由供方负责!
第五条 商品验收
1、 供方所供商品尚存保质期不得少于商品明示保质期的2/3(促销商品不少于1/2)
2、 实际供货品种数量按需方实际收货记录为准。
3、 上述验货,如产品质量责任由供方承担完全责任。
第六条 特价及其他推广促销活动
1、为促进销售,供方同意在协议期内支持需方特价促销活动,每次特价降价幅度不得低于%,并提供相应的其他支持。
2、促销活动中,试吃、赠送、展示的商品由供方免费提供或从货款中扣除。
第七条 其他
协议附件:1、报价单2、营业执照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卫生许可证复印件5、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6、代理、经销许可证明或商标证明
第八条 协议变更、解除
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协议。
2、 因其它原因一方需要解除本协议,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清理完毕后,协议解除。
第九条 违约责任及产品质量责任
1、 任何一方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处理。
2、 因质量等问题给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责任和损失由供方承担;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需方的信誉及商誉,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根据问题的严重性对供方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补充: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业务经理: 业务经理:
总经理: 总经理:
电 话: 电 话: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小商品采购合同范文二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品名、颜色、单价、数量及价格
二.产品要求:
1. 大货按样品出货,包含如下:主机、充电线、充电器、说明书、腰带、头戴麦克风、包装。
2.乙方必须保证产品质量、颜色符合甲方要求(与之前购买的产品无任何差异)且无任何产品质量问题。
三.产品交货时间: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货款的定金并确定可安排生产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交付所有货物。货物的尾款在交货前付清。
四、交货方式及交货信息: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全款付清后,乙方3天内安排物流发出。
2、付款方式:通过转账的方式,将款项支付至以下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深圳市福田区福田支行
五、售后:
由乙方提供售后保障服务,产品自收货日起1年保修。
六、其他事项: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传真、扫描及拍照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小商品采购合同范文三
甲方(需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供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一、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采购商品及相关审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此合同,以兹共同遵守。(或将商品配置清单、明细单以附件形式列示)
二、交货地点:苏州
三、交货方式:物流/快递/送货上门,运费由需方承担;
四、包装要求:供方应确保包装质量满足运输安全要求,保护商品自身不受损害以及满足商品本身特性的要求。
五、验收标准:■样品 □企业标准 □行业标准 □国家标准
六、商品验收:商品送达后,甲方按验收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测验收,如有问题或数量短缺,应在收货单中列明,乙方应在 三日内进行处理。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甲方可以采取拒绝收货、限期补货、货款折扣等方式进行处理,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处理的,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相应损失。
七、货款结算及发票开具:
1.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三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合同总额的 30 %,即人民币伍仟陆佰肆拾捌元肆角整,汇至如下帐号:户名: 开户行: 帐号:
2. 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 甲方收到全部商品、验收合格、后付清尾款,即壹万叁仟壹佰柒拾玖圆陆角整。
八、违约责任
1. 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在乙方按合同约定时间、地点交货的情况下,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收货物,或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中途无正当理由退货,应当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30%的违约金,但乙方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保证条款及其他合同义务的情形除外。
2. 因商品未按约定时间到货、数量缺失、不符合质量标准等故致甲方遭受损失,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将商品总价款返还甲方,并向甲方支付商品总价 30 %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抵偿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追讨损失的权利。
3. 因乙方出售的商品系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的产品,导致第三人向甲方索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第三人索赔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以及甲方依据本条款向乙方索赔时所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等。
4.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每延误一日按逾期未付金额的 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
1. 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 三 日内通知本合同的其他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 三 日内向其他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2.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 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 三 日或以上时,甲方或者乙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对方。
十、其他约定
1. 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不得向甲方员工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① ,对甲方工作人员的索贿行为应拒绝并反馈至甲方董事会。乙方如对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一经甲方查实,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或接受商业处罚。
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以传真形式签订合同时,自盖章回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传真: 年 月 日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传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