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餐厅合同范文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本餐厅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市××路××号,面积共××平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价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元,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内退还。
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元,交纳的时间为:每月××日前交纳当月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5、负责餐厅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5、承担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6、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个月承包款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以下空白)
经营餐厅合同范文二
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本快餐店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市订立。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快餐店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快餐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快餐店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另附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价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十日内退还。
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日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小写:____),交纳的方式为:提前一天交纳承包费。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提供快餐店给乙方经营,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甲方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快餐设施、设备、用具等(见清单)。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5、承担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6、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七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1个月承包款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快餐店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经营餐厅合同范文三
甲方:家宴楼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家宴楼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凉州区黄羊镇家宴楼合作经营事宜经共同协商,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经营方式
1、甲方和乙方合作经营家宴楼,合作经营、利润平分核算、自负盈亏;
2、甲方和乙方合作期间餐厅所发生营业额由甲方、乙方共同核算,年底所创利润平均分配。
3、餐厅名称:凉州区黄羊镇家宴楼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收银员由甲乙方担任,但同时甲方有监督乙方的权利。但同时乙方也有监督甲方的权利。
2、甲乙双方有负责餐厅、厨房正常经营所需的水、电、气的正常供应,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营业额中承担;
3、所产生的税、费由甲乙双方营业额中支付。
4、甲乙双方对服务人员或管理人员不得无故为难,应积极配合开展经营工作;
5、甲乙双方负责因正常经营需要的对外交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卫生、税务、消防等政府部门);
6、甲乙双方应明确其相关人员在家宴楼就餐的签单权,签单总额从甲乙双方当月营业额中扣除;
7、甲乙双方允许家宴楼设立广告或指示牌,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承担;
8、甲乙双方允许就餐客户在门前停车;
9、甲乙双方对所经营产生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10、甲乙双方使用厨房、厨具、厨房设备(包括瓷器,玻璃器皿、布草、桌椅等),为保证食品安全,厨房由甲乙双方共同使用;
11、甲乙双方所用的各类厨具和设备,如由双方人为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2、甲乙双方餐厅和厨房进行适当的改造,所有增加的设备和人员由甲乙双方承担。
13、甲乙双方的厨师、服务员由甲乙双方招聘,并由甲乙双方统一管理,工资由甲乙双方发放;
14、甲乙双方负责餐厅和餐厨房的日常保洁,保证和相关部门的卫生要求一致,并对就餐客人的食物安全负责;
15、甲乙双方及员要应按时上班,不得无故临工,遵守家宴楼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 终止合作协议
1、若乙方破坏性经营导致双方利益或声誉受到损失且乙方在双方规定的时间内不做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否则,若甲方破坏性经营导致双方利益或声誉受到损失且甲方在双方规定的时间内不做改正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2、甲方不能按本协议项下的约定配合支持双方经营而给双方造成利益或声誉受损,且在双方规定的时间内不做改正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否则,乙方不能按本协议项下的约定配合支持双方经营而给双方造成利益或声誉受损,且在双方规定的时间内不做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第五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附则
1.在经营过程中,若发生不在本合同内的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抵触的,则按有关法律条款办理。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