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制作厨房设备及供应厨房用品一批(详见报价单)。为使双方共同努力,互相配合完成此任务,特订立如下条约,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厨房设备及用品添置
二、工程总金额:(大写)
三、施工安装地点:甲方所在地
四、施工时间:从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至年月日内完成并会同甲方共同验收。
五、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订金,即人民币:,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立即开始制作或准备甲方所需物品。制作完毕后,由乙方负责将甲方所需物品运至甲方现场并负责安装施工。货到现场,甲方再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50%货款,即人民币。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向乙方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货款,即人民币。
六、权利与义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现场施工的水、电施工配置,已满足乙方安装施工的需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安全操作,并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要求。若安装施工完毕,甲方未按合同要求付清货款,乙方有权对甲方未付款部分产品自行处理。
七、售后服务:乙方向甲方所提供或制作的产品“三包期”为一年。保修期后产品继续实行售后服务,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收取一定的材料及人工费用。
八、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方所在地法院诉请解决。
九、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起效。
备注:根据甲方所要求的质量所需要的材料来制作。
甲方单位:乙方单位:
代表: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篇二】
签约日期:20xx年月
签约地点:上海
名称:签约代表: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电话::
乙方:x酒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签约代表:
注册地址:xx市杨浦区隆昌路号
电话:0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同意签定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
设备和材料交付地址:;
设备和材料进场日期:;
工程期限:;
乙方承接甲方工程项目中的,该项工程所需的设备符合国家生产许可标准、其他相关配套设备和必要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提供,具体以本合同附件《设备报价清单》(见附件一)所列项目为准。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图纸作为本合同附件(见本合同附件二),在合同签定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现场工作人员指导设备摆放位置。
二.设备和材料、价格及有关说明:
1.乙方提供的所有设备、材料等由乙方负责生产,并需经甲方审核验收和认可。其名称、数量、规格等设备参数详见《设备报价清单》,乙方应保证其生产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设备、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2.本合同工程总价款(包含《设备报价清单》所列设备的价款)为:RMB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3.甲、乙任何一方,不能随意更改确定的设备,如果确需变更设备,需及时向另一方提出,在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后,方能更改。(品牌、型号、材质、规格、数量等,见附件一明细表验收)。
三.付款方式
付款分三次进行
付款%
金额
1.合同签订后
本合同工程总价款30%作为预付款
2.设备交货至现场并安装完毕,经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后
本合同工程总价款60%
3.质量保证金于质量保修期满后
本合同工程总价款10%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账户和相关信息的准确: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支行
账户:100124981902487
开户行行号:1022900249
四.交货及现场条件
1.合同签定生效后,甲方要为乙方提供设备进场的必要条件,乙方保证安装调试完毕,并能交于甲方使用(需甲方验收合格后,再行使用)。
2.由于甲方原因要求乙方推迟发货,甲方需提前3天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遇特殊情况应当在发货之前及时通知。
3.乙方在设备进场过程中,甲方要为乙方提供设备进场的必要条件,如电源、照明、电梯的开通等。
4.乙方的设备按合同时间进入甲方现场后,甲方需指定代理人:到现场验收签字予以确认。
5.乙方需对甲方现场的装饰面、设备等进行保护,如有损坏需乙方进行赔偿。
6.施工中窗体、墙体开洞修复由乙方负责。
五.检验与验收
1.乙方在设备出厂前对设备的质量、性能规格进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货物的质量合格证书(定制产品例外)。
2.甲方代表在验收检验时,如果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时,应作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名,各执一份,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整修的依据,如果质量问题严重,甲方代表有权拒收,所产生后果由乙方负责及调换。
3.合同内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7天内甲方应组织验收。(除非甲方在此期间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获乙方同意,否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期限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应货款)合同内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15天内甲方无正当理由仍未组织验收,也未向乙方递交书面要求并获乙方确认,将视作默认验收合格(乙方在此之前需主动提醒甲方),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按时向乙方支付货款。
4.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引起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工程要求
1.质量标准:符合环保验收标准;(环保、环评需另计费)。
七.服务
1.质量保证期(“质保期”)为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进行无偿维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工程相关设备、设施;保证期内乙方提供24小时保修服务及定期检修。保修期内设备(包括自制件和外购件)如发生故障,除甲方人为造成的损失外,均由乙方免责免费修理,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人为因素等造成需收合理成本费用)。
2.在以上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获甲方报修通知后24时内提供维修服务;紧急修理应于8小时内进行。
3.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乙方仍应向甲方提供设备修理及维护服务,但甲方需支付合理的维护费用。
4.合同设备调试完毕后,乙方免费为甲方有关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和维护的培训。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则应向乙方支付应付货款总额的3‰作为滞纳金(乙方应于应付货款到期之日前主动提醒甲方)。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付至全部货款90%之前,该合同所提供之产品所有权归属乙所有。
2.乙方没按照合同交货期规定按时交货,每逾期一天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作为赔偿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其他经济损失(甲方原因需延期交货除外)。
3.乙方未在合同约定的工程期限内完工,每逾期一天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作为违约金。
3.乙方不得随意更改产品的材质,规格,数量,板材型号,板材厚度。如有违反,乙方应赔偿甲方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4.如甲方接到报修后24小时内或紧急维修,乙方(供货方)没有按时到达进行维修,引起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未成,任何一方应当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在施工期间,乙方应承担对其人员的人身安全的管理责任,督促工程人员安全施工,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施工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乙方应予以注意。
十一.其他约定
1.合同附件经双方盖章或签字,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上海xx酒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