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友好协商,双方就广告置换协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置换内容:
置换条件:
甲方十月份准备制作第2期俱乐部期刊(a4大小,共16页,发行三万册),乙方想用其购物网站广告位交换。
二、明晰:
乙方负责提供其购物网站广告位一个给甲方,点击图片可直接连接到甲方网站,广告位使用期限为三个月,乙方愿意每星期为甲方跟换图片(图片由甲方自行设计制作)。
甲方负责在其俱乐部期刊上刊登一则广告。广告为单页形式,单页大小为a4的三分之一大小,两面印刷乙方优惠券,装订时订入期刊最后一页(单页内容由乙方自行排版)印刷制作费用由甲方负责。
三、付款方式即价格
(一)、价格
(二)、付款方式
四、争议解决
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通过仲裁委员会解决
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在本媒体发布的所有广告必须严格执行《广告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二、 广告发布单位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如认为不妥,有权删改或拒绝发布。
三、 提供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并承担因版权、文件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
四、 发布广告的日期、时长、规格等经双方协商确定。如遇特殊情况,广告发布单位可根据广告内容、性质和急缓程度统筹安排。
五、 如果设备正常播放率低于90%,广告发布单位按广告发布总金额的20%进行赔偿。
六、 提供的广告片必须清晰,广告字幕必须规范。如广告发布后与原广告片不符,广告发布单位负责对差错部分进行更正。如是原广告片有误,广告发布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 置换物品须在广告发布前一次性全部给付,否则不予发布。特殊情况须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日期内给付完毕,逾期交付的按广告费的10%加收滞纳金。
八、 物品提供方应保障所置换物品的所有权,置换物品所有权在交付后转移,置换物品不得有第三方权利,如因所有权产生纠分由提供物品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九、 物品提供方应保证所置换物品为合格产品并符合国家相应标准。
十、 置换物品由提供物品方负责运输到制定地点,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十一、 若以代金券的形式给付,广告客户须严格按照承诺向代金卷持有者履行相应义务,且保证持代金卷持有人应享有的一切权利。
十二、 双方签订协议后如有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 x有限公司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实施细则作出适当的调整,如有不明经双方协商后制定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广告客户单位: 广告发布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