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协议书 范文一
甲方:(定作人)
乙方: (承揽人)
因 工程施工需要,由乙方承揽部分 工程,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第一条 项目名称、任务量、酬金、完成期限、备注等系。 注:酬金中包含完成该项合同义务的全部费用,甲方与乙方工作人员不存在劳资关
第二条 项目的内容和具体要求(应详细约定此条款,必要时,可以封存样品的,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规格、数量和质量
(1、用乙方提供原材料完成工作的,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其劳动成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修理、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
2、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明确规定材料的消耗定额,甲方原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
3、原材料等物品的提交日期计算。)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办法和日期
第五条 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1、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
第六条 计量与结算(根据具体情况,可以以件、米或其他计量单位计量,但合同工期一个月以上的,应按下列方法每月结算一次。)
1.乙方应在每月 日前制作当月《已完工工作量清单》一式两份上报甲方,甲方应自收到后 日内审核批准,并以此作为支付进度款和结算全部工作量的依据;
2.全部工作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后1个月内,乙方应以甲方确认的月《已完工工作量清单》为依据,制作《总结算清单》报告甲方,甲方应自收到乙方《总结算清单》后15日内审核,甲方审核批准的工程量即为双方的结算工作量,甲方审核批准的日期为结算日期。
第七条 付款条件与期限(一般应按下面的方式约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另作约定,如资金充足可以支付预付款,但应当明确何时扣回。)
1.甲方收到业主(或总承包方)相应工程款并扣除有关费用(即工作过程中,应由乙方承担或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或甲方对乙方的罚款)后5个银行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审定工作量的 (参考比例为75%)作为进度款,以后每月如此;
2.甲乙双方结算完毕后,甲方自收到业主(或总承包方)相应结算款并扣除有关费用(即工作过程中,应由乙方承担或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或甲方对乙方的罚款)后5个银行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额的 (参考比例为95%);甲方自收到业主(或总承包方)全部工程款(含质保金)并扣除有关费用(即工作过程中,应由乙方承担或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或甲方对乙方的罚款)后5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清全部结算款;
3.乙方不按要求向甲方报审月《已完工工作量清单》的,甲方有权不予计量,不予支付进度款,由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4.甲方凭乙方提供的等额、有效完税发票(甲方扣税除外)以银行转账或票据结算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
第八条 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期为 日历天,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从甲方通知乙方进场的第 天起计),因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乙方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以减轻可能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事件发生后3天内提供有效证明,经甲方审核批准后,工期顺延。
第九条 双方责任(可根据不同的工作任务和条件应当增加部分条款。)
(一) 甲方责任
1.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酬金(含进度款和结算款);
2.负责现场工作的协调指挥,派出技术人员对乙方的工作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作,办理签证中间工程的验收手续;
3.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相关的图纸、资料;
4.在开工前,就本工程及相关项目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甲方对此要有书面记录,接受交底人员应签字确认);
5.协助乙方办理工作人员的暂住证及劳动用工手续;
6.协助乙方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7.其他应当由甲方负责的事项。
(二) 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监理及业主(或总承包方)现场指挥及管理;
2.按时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安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交付使用;
3.负责组织符合合同要求的、足够的及相应的人员和设备进场施工,进场船机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性能证书或经技术监督局审批的证明;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三证”( 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外出人员劳动就业登记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乙方应将上述证书的复印件提交甲方并携带原件供甲方核对,经确认合格登记后才能进场工作;
4.负责根据本合同关于工作内容的有关资料(如图纸、甲方指令等)编制组织、工作方案,并报甲方审批;
5.制定妥善的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非甲方或业主(或总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或进度达不到有关规范验收标准或合同要求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积极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和具体要求,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和质量完成工作并交付使用;
7.保证以己之足够的人员和设备履行本合同,非经甲方同意,合同项下的任何工作不得转让给第三方来完成;
8.保证自己及雇员遵纪守法,文明施工,作好现场施工材料和机具的归类归堆,做到堆放合理、整齐,搞好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卫生;
9.在工作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原始资料记录,数据如实整理,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在阶段性工程结束或全部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将工程的原始记录、数据及技术资料完整地移交给甲方;
10.乙方应当及时到当地劳动部门办理用工审批手续,办理工人暂住证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应到当地保险部门办理工作人员的劳动保险、社会保险和人身保险并将有关手续的复印件交甲方,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2.乙方应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管理好乙方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双方签订的《施工企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并应认真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
13.在工作过程中,乙方必须积极主动地配合甲方及有关人员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乙方应认真做好自检工作,工作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1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以任何形式与业主(或总承包),监理及其他相关部门发生关系,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5.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机具和材料应合理使用,保管完好,禁止浪费材料和不合理使用机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提供,并要求赔偿损失;
16.为完成合同项下的工作,应当由乙方负责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安全施工(增加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但不能删去本条款)
1.双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2.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作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
3.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4.甲方对乙方违章操作行为提出整改,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和延误工期概由乙方负责;
5.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行政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应为抢救提供有利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即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乙方违约,甲方除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改正、赔偿损失且工期不得顺延外,并有权解除合同:
(1)违反本合同的任何之条款的;
(2)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
(3)不能如期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完成任务的;
(4)违反文明施工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或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
(5)疏于安全管理,造成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
(6)造成甲方材料浪费,机具损坏或丧失原有功能的;
(7)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和协调的;
(8)甲方认为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合同项下的全部工作,要求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以减少其工作量,乙方不能提供履约保证且拒不同意甲方减少工作量的;
(9)违反合同规定的其他行为。
2.合同解除后,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其为履行本合同而应得剩余工程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不主动退场并且自合同解除之日起15日内没有向甲方提出书面结算和验收报告的;
(2)拒不退场或以其他方式妨碍甲方自行施工或安排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施工的;
(3)妨碍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其他行为;
3. 合同的解除以甲方出具书面通知乙方之日起即为解除。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最高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款额的利息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奖惩
1.乙方有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行为或违反法律规定,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改正,乙方拒不改正或不能改正的,除赔偿损失外,甲方可给予总工程量的 (参考比例为1-10‰)作为对乙方的惩罚。
2.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乙方没有应当惩罚之行为的,甲方给予乙方总工作量的 (参考比例为1-10‰)作为奖励。
第十三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法律。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2.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3.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1.合同附件
(1)甲乙双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2) 工程计量单、结算单等;
(3)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4)双方为解决合同项下的问题所发信函等文件;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或法人合同专用印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承揽合同协议书 范文二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总则
1、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接LED显示屏工程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2、甲方提出LED显示屏工程的具体要求,乙方据此合同规定负责显示屏的设计、制作、调试、培训、维护等工作。甲方负责安装和投资工程的总费用。
工程类型、费用构成
显示屏工程总费用为: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 具体构成如下:
3、若甲方中途变更承揽要求,造成乙方增加费用或遭受损失,则甲方相应提高工程总费用或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软件要求
1、乙方向甲方提供一套专门设计的显示屏标准用户软件,可实现显示系统本身图文编辑、屏幕显示控制等功能(不包括与外部数据链接)。标准用户软件由乙方提供,由乙方负责装机调试。
1、乙方负责对显示屏进行终身维护、屏体免费维修壹年(自显示屏安装并验收合格后算起),质保期之后乙方只收取维修成本费;显示屏外围设备的质保期执行供应商的相应规定。
3、显示屏使用中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及意外情况造成的损失,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解决,但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4、以下情况造成显示屏不能正常运行,由甲方负责:
(1)显示屏控制计算机挪作他用,由于软件病毒等原因,破坏了显示屏控制软件。
(2)显示屏与甲方计算机网络连接使用时,因为计算机网络出现的问题导致显示屏及计算机和软件损坏。
(3)由于电网浪涌波动或现场强干扰源造成显示屏损坏。
(4 ) 由于人为疏忽或错误使用或因不可抗拒的外力造成损坏的,如:浸水、火灾、雷击及其它机械破坏等导致的显示屏损坏;
工程费用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甲方预付乙方工程款 %,计¥ 元, 大写: 。
2、显示屏从乙方公司出货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计¥ 元, 大写: 。
5、甲方在未付清全部工程费用以前,显示屏的产权归乙方所有。款付清后,产权归甲方所有。
违约规则
乙方必须根据合同要求保证产品质量,否则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及其附属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自行协商解决,可向甲乙双方认可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甲方预付工程款到达乙方指定账号后生效。
2、任何一方代理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等信息发生变化,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传真件同样有效。
5、本合同一试 两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
承揽合同协议书 范文三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之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承揽甲方(吊顶及封窗工程等相关事宜,依法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及承包方式:甲方将吊顶及封窗工程以单包工形式交由乙方施工,如果实际工程量与预算之数量有差异,根据合同约定单价,依照甲方验收合格的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工程内容如有变更,具体以经双方签证确认的工程设计、施工图纸等合同文件 约定及其变更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双方其他合同文件约定或补充的内容为准;乙 方依法、依约对其承揽的上述工程承担质量保证和保修责任。
二、工程施工期限
1、本工程总工期 日历天,工期自 20xx 年 月 日起,至 20xx 年 月 日止;因甲方原因迟延开工的,应以甲方开工令载明的实际开工日期为准(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如受不可抗力之影响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完工的,乙方(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报甲方认可并办理签证后,可相应顺延工期。
三、合同价额及付款方式
1.吊顶面积240平方,经协商按每平方 元。
2.封窗22个(2.6米×1.6米),经协商每个 元。
3.甲方承担乙方交通费用 元。
4.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结清全部工程款。(工程
四、工程质量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取得相应施工资质配备相应专职专业施工人员,并及时办理完善本工程施工所需一切相关证件及手续,遵守本合同、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及变更约定,遵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与规范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应达到本合同及设计质量标准、功能和甲方使用需求。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维修、更换、重建的,以及造成甲方或其他第三方人员及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工程质量保证期为三个月。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应提供确保乙方顺利施工条件并按合同要求及时付款。
2、乙方保证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时自负安全责任。在工程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免费上门为甲方提供维修、更换等服务。
3、乙方工程质量未达到甲方验收标准的,乙方应及时返工直至达到甲方验收标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工程款的,应向乙方支付应付工程款的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准计息)。
2、乙方无故停工或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元。逾期 天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要求支付违约赔偿金 元,相关金额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向甲方补足。
3、乙方工程经返工后仍未达到甲方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要求支付违约赔偿金 元。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对合同条款修改,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
2、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正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须共同遵守。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权/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