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产品保养合同范文一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保养部门:
联 系 人: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急修电话:
邮 政 编码: 法人委托人:
休 息 日: 联 系 人:
户 名: 户 名:
开 户 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 约 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双方按照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全监察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共同确定以下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保养服务内容条款。
一、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符合本合同第二条的前提情况下生效。
二、 本合同所述及的“电梯设备”是指在本合同中列出的、由甲方委托乙方保养的、已经政府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并允许使用的各类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甲方设备的总称。
三、 服务对象
甲方委托乙方对于 公司的电梯设备提供保养服务。(电梯设备的具体规格详见本合同条款:“八、电梯设备规格和服务费用“中表一所列)
四、 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服务时间
1 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确定在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下午4:30)内进行,甲方若有特殊需要,乙方也可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内提供服务,但需要另行计费。
2 本合同所保养的电梯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
六、乙方的服务内容
甲方根据需要,确认并要求乙方以 □A方式 □B方式 □C方式 提供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一( C )”。
七、双方责任
乙方的责任:
1、 在提供服务时,当甲方保证提供实施服务条件的前提下,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2、 严格按照附件一规定的内容提供服务,并根据乙方所提供的”(电梯)保养年度作业计划表“(附件二)所列的项目进行,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保养工作。
3、配件。
4、 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对有效服务期内的电梯设备实施年检,对政府主管部按照合同约定的保养方式,提供确保整机正常和安全的运行所需的备品门提出的保养环节、部位的整改内容、项目及时提供免费整改。
5、 在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有效服务内,如存在的故障(不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畴内),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整改。
6、当存在的故障可能严重影响电梯设备安全运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暂时停止使用该电梯设备。
7、 如遇天灾人祸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梯零部件损坏,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与修理或进行更换,甲方另行支付材料费,乙方不再计取人工费。
甲方的责任:
1、 负责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对电梯设备日常管理的法规、规定和要求进行全面管理,对乙方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进行确认。
2、 在乙方提供保养服务期间,负责给予乙方合理和充争的停梯时间并协助和管理设备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3、 在有效服务期内,甲方若需对本合同电梯设备实施改造、修理、装饰、更换的,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规章、规定实施,因非乙方实施的上述工程而影响到乙方保养电梯设备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属甲方管理、使用不当、人为损坏、不可抗力或非保养范围内的原因,而导致电梯设备需要修理、更换的,应由甲方负责。在甲方与乙方签订《产品修理合同》后,由乙方实施修理、更换。
5、 甲方应按照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履行电梯使用单位的义务。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经获得并知晓。
6、 政府主管部门对有效服务期内的电梯设备实施年检,对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整改内容不属于保养环节、部位等引起的整改内容由甲方负责实施整改。
五、 服务费用:每台每年 元,合计每年壹万壹仟元。
六、 支付方式:甲方每半年支付合同额的50%,乙方必须出据正式税务发票。
七、 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 土建工程中的电梯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道隔离网、机房电源等附属设施的改造、修理、装饰、更换、清理和维修等工作。
2、 本合同及合同附件所述内容之外的其它项目。
八、 其他
1、 服务期内,甲方需要增加电梯设备功能和改变性能时,或因国家颁发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电梯设备进行改造时,双方应在另行签订《产品改装合同》实施。
2、 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负责按照当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 合同签订时,需要对合同条款增加和更改的,或者要求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时,双方应在“另行约定事项”中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 本合同服务期满后,双方未及时续签《产品保养服务合同》,但甲方仍然接受乙方继续提供的保养服务的,视作甲方同意本合同的延续,双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5、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电梯产品保养合同范文二
甲方:
乙 方: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安装维修许可证资格的专业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以及TSGT5001-20xx《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为保证电梯的良好技术状况和安全可靠的运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就 渭南市苏园丰景小区 26部电梯维保事项 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2. 保养时间:
2.1本合同有效期自月年
2.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甲、乙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视为自动延长壹年,其后以此类推继续有效。如甲方/乙方欲终止合同或调整保养费用,应予有效期内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
2.3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正常履行维保义务,甲方不得将电梯保养工作交由第三者,否则乙方仍按照本合同第3款收费;如乙方未正常履行维保义务或维保质量不符合规定,经甲方多次提醒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将电梯维保义务转交给其他单位,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
3.保养款项及付款方式:
3.1本合同保养电梯台,年保养费RMB:96000 元(大写:仟元整)。
3.2甲方应按季度付保养费。余款应在日后的30个工作日内核实完之前的维保情况后付清。
4.规范管理、安全使用与维护保养配合责任:
4.1甲方应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电梯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4.2乙方对新承担维保的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当通过检查确认,如有隐患问题及时修理消除。维保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且处于正常状态,对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符合国家检测标准,确保检验合格。
4.3甲方协助乙方现场保养工作并提供便利条件,乙方协助甲方单位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至少一次针对电梯特点适时进行救援预案演练。
4.4如发生电梯关人及相关不安全现象,甲方须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029-87446563、,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如电话打不通或无人接听,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如甲方没通知乙方,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这一条建议删除,“打不通、无法接听”怎么界定?通知没通知怎么查证?) 5.规范管理、安全使用与维护保养责任:
5.1甲方承担责任:负责下述工作及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1.1电梯环境温度应在-50C至+400C间、无灰尘;通道通畅,有永久照明。 5.1.2保证动力电源符合电梯要求。
5.1.3机房、轿厢、厅门内外以及通道不得有各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堆放。
5.1.4电梯规范管理、安全使用、轿厢内及厅门口的卫生清理,保持完好可靠的照明与防护栏。 5.1.5电梯年检、限速器校验、保养耗材及备品配件。
5.1.6人力不能抗拒的因素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坏,人为破坏等造成的停梯故障修理等(不含正常使用造成的损耗、损坏)。
5.2乙方承担责任:负责下述工作的优质服务。
5.2.1对维护保养的电梯每15日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同时对所保养的电梯按TSGT5001-20xx《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内容进行检查、调整、润滑和清洁等保养作业;每次维保前应告知甲方项目经理,保养记录(作业报告)应留存苏园风景项目部。
5.2.2保养工作在上班时间内上门服务,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电梯发生困人故障,维修人员应当及时实施救援,市区内不超过30分钟,其他地区不超过1小时,一般故障应在24小时内修复完毕,如重大维修,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修复完好。
5.2.3保养作业完成后填写《电梯保养作业报告》,并请用户确认,甲方没有签字的视为没有按规定保养,有权做出经济处罚、延迟付款或解除本合同。
5.2.4及时向甲方提出保养所需材料清单,以便甲方适时供应保养耗材,保证维护工作顺利进行。
5.2.5凡零件损坏无法修复时,应书面通知甲方,协助甲方采供电梯备品配件。更换已损件使电梯达到安全要求,保证电梯能够运行。具体要求时间要根据实际情况定。
5.2.6现场维保时,如果发现电梯存在的问题需要加强保养以外的维修项目(内容)予以解决的,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维修计划与方案。
5.2.7如果通过维保与自行检查,发现电梯仅依靠合同规定的维保内容已不能保证安全运行,需要改造、维修或者更换零部件、更新电梯时,应向甲方单位书面提出。
5.2.8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职而对电梯造成的直接损坏,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3.每次维保时应遵守西安市?渭南市?质检新发(20xx)16号第二条第五款要求(维护保养现场的持证作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的规定,维保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5.3.1维保记录中应在维保的前一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协调区域相关人员前来配合。
5.3.2每年至少一次现场配合甲方模拟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5.3.3在每半年维保中至少有一次乙方质量或安全管理人员到现场对设备的状况及维修人员的维修质量做复检,并在维保记录中签字。
5.3.4维护记录中应能体现甲方对此次维保的质量、维保内容的执行及服务态度的认可及评判。
5.3.5乙方根据电梯的结构类型及使用情况,应分别列出半月、季度、半年及一年的维保内容,并在相应的时间按此内容执行维保,维保内容应提前向甲方备案一份。
6.本合同乙方不承担项目:土建工程中的电梯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防水、井道隔离网、机房电源等附属设施的改造、修理、装饰、更换、清理和维修等工作,以及本合同内容之外的项目。
7.其它
7.1服务期内,甲方需要增加设备功能或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对设备进行改造时,双方另行签订《电梯改造合同》。
7.2合同签订时,需要对合同条款增加和更改的,或者要求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时,乙方以报价单形式交甲方确认,确认后,双方在“另行约定事项 ”中约定,经双方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7.3合同生效后,需要对原合同进行变更的,双方应另签“合同修改书”,经双方单位盖章后生效。
7.4 “另行约定事项”和“合同修改书”等为本合同之附件,属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7.5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7.6 每年电梯定期检验所需文件,由甲方提交,乙方向甲方提供所需资料。地址:
8. 正常维保项目不包含的配件如下:
8.1 机油;
8.2 轿厢照明灯具(第一次免费改造轿厢照明,包括人工费和材料费);
8.3 因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进水等)及人为因素(正常使用消耗除外)造成的电梯部件损坏,导致电梯不能正常运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电梯产品保养合同范文三
甲 方: 乙 方: 签订地点: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兹委托甲方负责维护保养乙方在用电梯(扶梯)。为了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职责,双方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订立契约,议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
维护保养电梯明细:
合同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第二条 维护保养方式及服务范围、要求:
1、 合同期内,甲方必须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每15天对电梯(扶梯)至少进行1次规范性维护保养,维护保养标准应按CB/T18775《电梯维修规范》执行。
2、 甲方对电梯提供24小时紧急故障处理服务。
3、 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乙方立即电话或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
第三条 维保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办法:
1、 付款方式:
2、 维保金额: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必须佩戴《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胸卡,应严格遵守乙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接受其监督;
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对乙方电梯(扶梯)进行维护保养。每次工作完毕,电梯日常维护人员应请乙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扶梯)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确认。
3、 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维护保养电梯(扶梯)时,如确认需要维修或更换零件,应列出维修项目、维修费用,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乙方签字许可后,甲方方可进行,并保证向乙方提供正品原装配件。
4、 负责电梯(扶梯)年度定期检验的申报,并配合检验单位检验。若电梯(扶梯)的年度定期检验不合格,属甲方维保责任,甲方负责整改及其费。
5、 在合同维保期内因甲方维保不当造成安全事故则由甲方负责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并负责免费修复。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 委托给甲方进行维护保养的电梯(扶梯),应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检测并取得电梯(扶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和使用注册登记证的在用电梯(扶
2、 在维护保养期限内,乙方不得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含甲方人员)对电梯(扶梯)进行维护保养、维修及附件加装、装修。
3、 应按国家发法规要求,配备取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的人员,负责电梯(扶梯)每日列行安全检查及运作操作管理,并对轿厢、层门、地坎进行日常卫生清理保洁工作。
4、 因乙方使用不当、疏忽或人为损坏导致电梯(扶梯)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乙方负责。
5、 负责电梯(扶梯)的年度定期检验检测费用。
第七条 免除责任的事项:
1、 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免除赔偿责任。
2、 乙方采用非正厂配套的产品装置造成电梯故障、事故的与甲方责任无关。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不按时支付维保费(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刻酌情延长付款时间),甲方有权停止服务,终止合同。
2、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且连续超过两个月以上时间未进行维保,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任何一方出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偿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电梯维护保养技术细节及电梯制造厂商规定的维保技术要求,可列为本合同附件,不可分割。
2、 本合同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 法院起讼。
3、 附件备注:
4、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由甲方报送:益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甲方: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