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范文27』
在20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县工商局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度主题,坚持早安排、早策划、早部署,积极筹备20xx年“3.15”系列活动。
一、制定方案,落实责任。
围绕中消协确定20xx年“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度主题,先后召开县消委会理事会及消费维权专题会,听取相关单位意见建议,深入讨论活动细节,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整合力量,成立宣传报道、现场活动等五个工作小组,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强调纪律,要求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传达压力,压实责任,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梳理当前消费投诉热重点,结合年度活动主题,通过公益短信、宣传栏、LED等载体加强活动宣传。同时,制作活动宣传手册、展板、横幅及维权要点等资料。
三、突出检查,规范市场。
联合消委会理事单位加强对辖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及超市等重点区域和涉农物资、服装、家电等重点日用品开展检查,严格查处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及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督促商户守法经营,自觉落实经营者义务,共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校园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范文28』
3月15日,消费者又迎来了自己的节日——消费者权益日。我局以“3.15”维护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契机,按照《关于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和宣传载体,向社会推荐名优产品,大力开展“3.15”质量维权、质量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现将开展活动情况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到位
为使本次“3.15”活动得以有条不紊的开展,我局在2月伊始便开始着手制定今年“3.15”活动计划。计划的制定,充分结合了质监工作职能和中牟县区域经济特征,内容涵盖了质量、标准、计量、食品以及特种设备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全局十二个科室都从不同角度落实了具体的工作计划。
二、积极开展3.15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3月15日上午,为做好宣传咨询活动,在最繁华地段设立咨询服务台,派出了专业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3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和维权服务活动。吸引了众多消费者前来咨询。
一是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投诉举报信箱,接待消费者和群众的投诉举报,发动全社会提供重大案件及其线索,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案源。
二是运用板报、条幅、宣传手册等法律法规宣传载体,向社会宣传维权的方式和方法,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三是组织开展3.15”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设立现场举报投拆、检验速测等多种服务项目,突出工业产品类、3C认证产品类、食品类、特种设备类等质量安全知识的法律法规宣传。
四是让百姓了解计量、关注计量、从中得到实惠,我局组织人员零距离走进“青年路”社区、“东风路”社区、走进大街小巷,围绕老百姓普遍关注的“民用四表”、“医疗卫生在用计量器具”、“出租车计价器”、“食品定量包装”、“眼镜配制”进行宣传,为现场群众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咨询等,解答民生计量、食品安全等问题,设立宣传台,向社区群众宣传有关质量、计量知识,携带标准检测设备,免费为社区群众检定称量器具、血压计、检测眼镜。活动当天共免费为社区群众检测血压计46台、眼镜32副、换镜片11个,电子秤15台(件)、台秤12台(件),发放宣传材料1800多份,接受咨询150多人次。
此次活动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在全市营造了“质量兴县”的良好氛围,让百姓更好的了解到质量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
我局在做好质量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同时,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现场讲解、谈话了解、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进一步加大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业产品类、3C认证产品类、食品类、特种设备类等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了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督促了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校园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范文29』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市工商局隆重的开展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法律服务协会部分成员组织成“3.15维权志愿者“团队参与其中配合其做好宣传工作。
3月15日早晨8:00,我协会派出代表和师范学院、联合大学志愿者一起赶到百大购物中心淮南店,协会志愿者们戴着志愿者帽,面带微笑,向过往的市民发放宣传手册讲解消费与安全相关知识。
本次宣传活动的目的是市民了解到关于消费权益的知识,从而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
在此次“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宣传活动中,我们协会成员不仅参与了社会实践,促进了对理论知识更深刻理解,同时,激发了同学们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热情。当然此次活动也有所不足,许多方面还欠考虑,在活动前,没有很好的向有关单位了解活动的进程与安排,以至造成不能非常有序的开展活动。本协会成员会再接再厉,争取把工作越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