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上半年工作总结 『范文3』
20年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的第年,我县各级党委、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其它有关部门和相关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积极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有效地推进了全县农民专业合社的稳步发展。
一、发展现状
到20年底,全县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共42家,其中,20年新成立的合作社27家,共有入社成员1253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1.9%,带动农户6821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10.2%,成员出资总额5871.74万元。
(一)按行业划分:种植业14家,占合作社总数的33%,畜禽养殖业15家,占36%;水产养殖业8家,占19%;林果业5家,占12%。
(二)按规模划分:成员户数100户以上的有3家,占合作社总数的7%;30—100户的有7家占17%;10—30户的有12家占29%;10户以下有20家占47%。
(三)按创办方式划分:能人领办的22家占53%。涉农服务部门领办的6家占14%;龙头企业领办的6家占14%;供销社领办的8家占19%,20年全县42家合作社中有太平关乡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浪溪赣淅食用菌专业合作社,东升豚专业合作社,美鸣特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上十岭山鸡养殖专业合作社5家合作社被评为市级示范合作社。
二、具体做法
(一)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利用会议、培训、电视、广播、宣传栏、宣传标语,进一步深入学习和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使合作社成员、基层干部和群众对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更一步认识和了解,使办社成员都知道什么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什么要办合作社,如何办好合作社,办社的意义、目的要求和程序。从而正确引导相关基层组织,龙头企业、社会能人结合自身创办条件采取自愿联合的方式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年共印发法律文本、宣传资料1500余份。
(二)督促指导、规范运作。20年,县农业局先后下发4个专题文件,指导督促规范合作社的发展,其中《关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三进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彭农字[20]39号)分别登上省农经网和中国农经信息网,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题报道和经验做法分别在国家级网站登录1篇,省级网站登录3篇,市级网站登录1篇,县级网站登录16篇。为了规范运作,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相互合作,做到年前有方案,年中有指导,年未有考评,不失时机的为合作社搞好指导和服务,全年共走访合作社成员120人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20余件。
(三)政府支持、部门配合。在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得到了县、乡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县政府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中挤出14万元作为合作社的启动资金。工商部门为合作社优先核准、免费登记,农村信用社搭建融资平台,为合作社提供信货支持,全年为合作社发放联保贷款千万余元。税务、土管部门政策倾斜,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四)组织培训、提高技能。一年来,县农业部门共举办2期合作社理事长、财会人员培训班,参加省、市、县级培训280多人次,各合作社自身开展技能培训1500多人次,外出考察学习20多人次,印发各种技术信息资料20xx余份,县经管站按照《合作社财务制度》要求,为合作社统一印制了“五帐、两表、一据”,从而增强了办社意识和技能。
三、初步成效
(一)带动了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了传统农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的发展。我县是全国优质棉基地县,棉花和油菜一直是我县的两大拳头农产品,棉油种植使我县农业长期处于单一产业结构状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这一结构,使全县初步形成水产、畜禽、林果、食用菌、蔬菜、药材、茶叶、特种养殖等8大农业特色产业。如浩山赣北食用菌和水木山珍食用菌合作社,在做大食用菌产业上由原来的十几户的几十万棒发展到500多户,500多万棒,并幅射到周边几个乡镇,使全县黑木耳种植规模扩大到800多万棒,实际收入20xx多万元。全县8家水产养殖合作社统领了全县60%的水面,从规模、品种、产量、价格、收入上都较大程度上增加了全县产业份额,成为全县农业产业的新亮点。
(二)提升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一是推进优势产业的发展壮大,全县已有畜禽养殖合作社15家,水产养殖合作社8家,林果业5家,食用菌4家,这些合作社的发展,较好地推动了各产业规模逐年上升,成为支柱产业。二是推进特色产业的产业化经营,各专业合作社的创办,使全县各特色产业应运而生,如:梅花鹿、东升豚、麻山鸽、山鸡、黄鳝、麻鸭、蜜蜂、龙虾、葛根、长毛兔、杨梅等特色动植物都形成了一定规模,逐步走向产业化。三是推进带头龙业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实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中介作用,使企业获得了稳定优质的原材料供应,减少了生产成本,农民的产品销售和价格也有可靠保证,实现了企业与农户互利双赢。如太平关蔬菜、水木山珍食用菌、红湾长毛兔、东升豚等合作社均有一个龙头加工企业入社,使双方收益。四是推进了产品品牌化经营,各合作社为了使自己的产品进入市场,努力打造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加产品收益,全县共有13个合作社有自己的产品商标,12个合作社获得了产品质量论证证书。这样,全县农产品专业化、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一村一品、乡一业的经营格局基本形成。
(三)加快了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对各自产业开展技术服务,进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理念,提高了农业专业化、集体化、规模化、品牌化的经营水平。如“彭泽鲫快速养殖技术,食用菌种植增产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生猪快速育肥技术,土鸡快产蛋,多产蛋技术,沼气综合利用技术等生产实用技术已在合作社中得到了较好地应用,取得了明显效益。
(四)增强了统的功能,降低了生产成本。促进了农民增收。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自愿联合,互相协作,实现了生产在家,服务在社的经营格局,体现了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的统分结合,使农产品产量、品质、商品率、产出率都有较大提高,通过统一组织服务又使材料和生产成本下降,有效地增加了农民收入。20年4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实现经营收入8770.8万元,盈利520.5万元,盈利返还323万元,平均每个成员户获利4150元,盈余返还2580元,占可分配盈余的62%,合作社成员增收比非成员户平均高出830元,增长30%。8家水产养殖合作社社员每户平均增收1.2万元,最高的户均增收3.2万元,马当棉花专业合作社在棉花市场疲软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以高出市场20%的价格收购40个成员户籽棉20多万斤,为社员直接增收7万多元,户均1800元。太泊湖粮食合作社,通过国家粮食储备库的关系,统一收购成员粮食50多万斤,每斤价格比市场高0.04元。
四、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一些合作社和少数基层组织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紧迫性及其在发展现代农业中的地位、作用认识不足,办社意义、目的、要求不明确,至使少数合作社名不符实。
(二)基础不扎实,少数合作社和基层组织急于求成,为了赶时髦、抓政绩、凑数字、搞“拉郎配”,搞行政推动, 既没有产业基地、产业规模,也没有自己的办社章程和具体制度,当年生产无计划,长远发展无目标,成了花架子合作社。
(三)运作不规范,一是章程制定不规范。不是由全体社员反复讨论产生,而是按示范章程照搬硬套没有约束力;二是财务账目不规范,不按照合作社财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科目、账表、成员账户、利润分配不是规范设置,收入、支出只有流水账,记账方法五花八门,会计水平低,难以反映合作社真实成果;三是服务形式不规范。大部门合作社只停留在产前生产资料供应和产中的技术指导上,而为成员产后提供加工、销售、创品牌服务上没有实际运作。使各成员户各打各的锣,各敲各的鼓,难以实现二次返还目标。
五、建议与设想
20年我们将进一步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第六个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将20年作为我县决定合作社发展的规范年。
(一)建议成立“彭泽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农业的领导任组长,农业、工商、财政等局主要领导任付组长,农业、工商、财政、发改委、信用联社、国土、国税、地税、水产、林业、农机、供销社等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农业局经管站。以之更好地指导、协调、服务合作社的发展。
(二)建议以县委、县政府两办的名义下发“彭泽县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意见”专题文件,各相关部门联合下发相关扶持措施的综合文件,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各项政策的落实到位。
(三)建议县政府在财政支农资金中挤出一部分,设立农民专业作社扶持基金,针对不同产业,不同规模,运作好坏情况给予一定的启动经费,对获得产品质量认证,组织技术培训和外出参观,给予资金补贴。
(四)规范提升一批老的合作社。重点抓章程制定、股金设置,组织机构、民主管理、财务账目、盈余分配、统一服务等七个方面的规范。重点培育一批有产业基础,有影响效率、有增收潜力,有带动能力的合作社。引导发展1-2个突破地区界限、产业界限,向深层次的农村土地股份制和农村闲置资产股份制合作社的偿试工作。
农民合作社上半年工作总结 『范文4』
20__年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的第__年,我县各级党委、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其它有关部门和相关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积极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有效地推进了全县农民专业合社的稳步发展。
一、发展现状
到20__年底,全县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共42家,其中,20__年新成立的合作社27家,共有入社成员1253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1.9%,带动农户6821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10.2%,成员出资总额5871.74万元。
(一)按行业划分:种植业14家,占合作社总数的33%,畜禽养殖业15家,占36%;水产养殖业8家,占19%;林果业5家,占12%。
(二)按规模划分:成员户数100户以上的有3家,占合作社总数的7%;30—100户的有7家占17%;10—30户的有12家占29%;10户以下有20家占47%。
(三)按创办方式划分:能人领办的22家占53%。涉农服务部门领办的6家占14%;龙头企业领办的6家占14%;供销社领办的8家占19%,20__年全县42家合作社中有太平关乡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浪溪赣淅食用菌专业合作社,东升豚专业合作社,美鸣特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上十岭山鸡养殖专业合作社5家合作社被评为市级示范合作社。
二、具体做法
(一)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利用会议、培训、电视、广播、宣传栏、宣传标语,进一步深入学习和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使合作社成员、基层干部和群众对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更一步认识和了解,使办社成员都知道什么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什么要办合作社,如何办好合作社,办社的意义、目的要求和程序。从而正确引导相关基层组织,龙头企业、社会能人结合自身创办条件采取自愿联合的方式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年共印发法律文本、宣传资料1500余份。
(二)督促指导、规范运作。20__年,县农业局先后下发4个专题文件,指导督促规范合作社的发展,其中《关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三进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彭农字[20__]39号)分别登上省农经网和中国农经信息网,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题报道和经验做法分别在国家级网站登录1篇,省级网站登录3篇,市级网站登录1篇,县级网站登录16篇。为了规范运作,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相互合作,做到年前有方案,年中有指导,年未有考评,不失时机的为合作社搞好指导和服务,全年共走访合作社成员120人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20余件。
(三)政府支持、部门配合。在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得到了县、乡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县政府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中挤出14万元作为合作社的启动资金。工商部门为合作社优先核准、免费登记,农村信用社搭建融资平台,为合作社提供信货支持,全年为合作社发放联保贷款千万余元。税务、土管部门政策倾斜,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四)组织培训、提高技能。一年来,县农业部门共举办2期合作社理事长、财会人员培训班,参加省、市、县级培训280多人次,各合作社自身开展技能培训1500多人次,外出考察学习20多人次,印发各种技术信息资料20__余份,县经管站按照《合作社财务制度》要求,为合作社统一印制了“五帐、两表、一据”,从而增强了办社意识和技能。
三、初步成效
(一)带动了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了传统农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的发展。我县是全国优质棉基地县,棉花和油菜一直是我县的两大拳头农产品,棉油种植使我县农业长期处于单一产业结构状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这一结构,使全县初步形成水产、畜禽、林果、食用菌、蔬菜、药材、茶叶、特种养殖等8大农业特色产业。如浩山赣北食用菌和水木山珍食用菌合作社,在做大食用菌产业上由原来的十几户的几十万棒发展到500多户,500多万棒,并幅射到周边几个乡镇,使全县黑木耳种植规模扩大到800多万棒,实际收入20__多万元。全县8家水产养殖合作社统领了全县60%的水面,从规模、品种、产量、价格、收入上都较大程度上增加了全县产业份额,成为全县农业产业的新亮点。
(二)提升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一是推进优势产业的发展壮大,全县已有畜禽养殖合作社15家,水产养殖合作社8家,林果业5家,食用菌4家,这些合作社的发展,较好地推动了各产业规模逐年上升,成为支柱产业。二是推进特色产业的产业化经营,各专业合作社的创办,使全县各特色产业应运而生,如:梅花鹿、东升豚、麻山鸽、山鸡、黄鳝、麻鸭、蜜蜂、龙虾、葛根、长毛兔、杨梅等特色动植物都形成了一定规模,逐步走向产业化。三是推进带头龙业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实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中介作用,使企业获得了稳定优质的原材料供应,减少了生产成本,农民的产品销售和价格也有可靠保证,实现了企业与农户互利双赢。如太平关蔬菜、水木山珍食用菌、红湾长毛兔、东升豚等合作社均有一个龙头加工企业入社,使双方收益。四是推进了产品品牌化经营,各合作社为了使自己的产品进入市场,努力打造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加产品收益,全县共有13个合作社有自己的产品商标,12个合作社获得了产品质量论证证书。这样,全县农产品专业化、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一村一品、乡一业的经营格局基本形成。
(三)加快了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对各自产业开展技术服务,进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理念,提高了农业专业化、集体化、规模化、品牌化的经营水平。如“彭泽鲫快速养殖技术,食用菌种植增产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生猪快速育肥技术,土鸡快产蛋,多产蛋技术,沼气综合利用技术等生产实用技术已在合作社中得到了较好地应用,取得了明显效益。
(四)增强了统的功能,降低了生产成本。促进了农民增收。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自愿联合,互相协作,实现了生产在家,服务在社的经营格局,体现了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的统分结合,使农产品产量、品质、商品率、产出率都有较大提高,通过统一组织服务又使材料和生产成本下降,有效地增加了农民收入。20__年4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实现经营收入8770.8万元,盈利520.5万元,盈利返还323万元,平均每个成员户获利4150元,盈余返还2580元,占可分配盈余的62%,合作社成员增收比非成员户平均高出830元,增长30%。8家水产养殖合作社社员每户平均增收1.2万元,最高的户均增收3.2万元,马当棉花专业合作社在棉花市场疲软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以高出市场20%的价格收购40个成员户籽棉20多万斤,为社员直接增收7万多元,户均1800元。太泊湖粮食合作社,通过国家粮食储备库的关系,统一收购成员粮食50多万斤,每斤价格比市场高0.04元。
四、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一些合作社和少数基层组织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紧迫性及其在发展现代农业中的地位、作用认识不足,办社意义、目的、要求不明确,至使少数合作社名不符实。
(二)基础不扎实,少数合作社和基层组织急于求成,为了赶时髦、抓政绩、凑数字、搞“拉郎配”,搞行政推动, 既没有产业基地、产业规模,也没有自己的办社章程和具体制度,当年生产无计划,长远发展无目标,成了花架子合作社。
(三)运作不规范,一是章程制定不规范。不是由全体社员反复讨论产生,而是按示范章程照搬硬套没有约束力;二是财务账目不规范,不按照合作社财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科目、账表、成员账户、利润分配不是规范设置,收入、支出只有流水账,记账方法五花八门,会计水平低,难以反映合作社真实成果;三是服务形式不规范。大部门合作社只停留在产前生产资料供应和产中的技术指导上,而为成员产后提供加工、销售、创品牌服务上没有实际运作。使各成员户各打各的锣,各敲各的鼓,难以实现二次返还目标。
五、建议与设想
20__年我们将进一步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第六个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将20__年作为我县决定合作社发展的规范年。
(一)建议成立“彭泽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农业的领导任组长,农业、工商、财政等局主要领导任付组长,农业、工商、财政、发改委、信用联社、国土、国税、地税、水产、林业、农机、供销社等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农业局经管站。以之更好地指导、协调、服务合作社的发展。
(二)建议以县委、县政府两办的名义下发“彭泽县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意见”专题文件,各相关部门联合下发相关扶持措施的综合文件,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各项政策的落实到位。
(三)建议县政府在财政支农资金中挤出一部分,设立农民专业作社扶持基金,针对不同产业,不同规模,运作好坏情况给予一定的启动经费,对获得产品质量认证,组织技术培训和外出参观,给予资金补贴。
(四)规范提升一批老的合作社。重点抓章程制定、股金设置,组织机构、民主管理、财务账目、盈余分配、统一服务等七个方面的规范。重点培育一批有产业基础,有影响效率、有增收潜力,有带动能力的合作社。引导发展1-2个突破地区界限、产业界限,向深层次的农村土地股份制和农村闲置资产股份制合作社的偿试工作。
农民合作社上半年工作总结 『范文5』
20年以来,我区坚持以“打造万家合作社,培训千名理事长,培育百强示范社,建设一村一品合作社,一县一业联合社”为总体目标,规范和发展我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将前半年工作汇报如下。
抓好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不断提高我区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
1、坚持加强引导、搞好服务、积极扶持、不断规范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了65家。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强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产品竞争力。目前,我区比较规范的合作社达到了30家,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有5家,其中,省级示范社6家,市级示范社5家,县级示范社1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促进了我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组织化程度,提高了我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带动了农民发展生产、创业致富。
2、加强对全区合作社非法集资的排查工作。根据长农经管发[20]11号《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们成立由农林委主任为组长的排查小组,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确保排查工作做到实处。20年3月23日—27日农经站对全区正常运作的41家合作社进行了全面排查,并积极引导合作社合法入股,促进合作社发展,确保合作社稳定。此次排查未发现存在非法集资现象,同时也未接到群众举报非法集资现象。
3、认真做好对合作社乱收费情况的监督工作。根据市农经局工作安排,我们成立了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组织区农经、安监、工商、税务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严格查处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现象,同时抽查10家合作社查看有无乱收费现象发生,通过了解,在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等事项过程中,未出现相关部门、基层强行集资、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情况。
4、进行了推荐“百佳示范社”工作。配合市局开展的评选“百佳示范社”活动,我站于4月中旬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完成了3家合作社参评百佳示范社的自主申报工作。这三家合作社分别是:锦浩兔业、紫源农产品、新益华蔬菜种植合作社。区农经站根据合作社的行业类别、参评标准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推荐,并上报了市局。
5、对20年、20年度的合作社项目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农经站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区20年、20年两年来合作社项目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主要从项目的财务账目、项目完成情况、资料档案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合作社在项目资金的使用过程,基本能做到专款专用、专户管理,检查工作结束后,向市局上报了检查报告。
6、积极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工作。坚持开展了经常性的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6月3日组织有关人员在城区政府门前开展了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14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