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发展党员工作总结 『范文15』
为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生机与活力,根据中央和省、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党员队伍实际,按照《20__年兰州市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现就我区20__年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__届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要求,在“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指导下,遵循“积极引导,重点培养,认真考察”的工作思路,坚持增加总量与保证质量相统一,准确把握新时期党员标准,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为全面打造“幸福美好新安宁”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20__年全区发展党员的指导性计划是:全年发展党员110名左右。其中:发展妇女党员占35%左右,发展35岁以下的党员占65%左右,发展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占90%左右,发展工作、生产一线的党员占90%左右。通过有计划地发展党员,使全区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数量趋于合理,质量明显提高,先锋模范作用更加凸显。
三、主要措施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市委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和全区组织工作要点,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各环节工作。
(一)坚持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突出先进性,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不同群体、行业、岗位的特点,紧密联系实际,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研究制定党员具体标准。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
(二)打好基础,大力实施源头培育工程。各级党组织要继续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从源头上保障党员发展质量,要保持规模适度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从不同群体、不同行业入党积极分子的特点出发,开展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懂得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
(三)突出重点,着力强化党员发展中的薄弱环节。要把发展工人、青年知识分子群体、各类人才和生产工作一线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针对社区、“两新”组织青年入党积极分子较少的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发展党员不平衡的问题。在涉农社区,要及时把优秀涉农社区干部、返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务工经商人员、致富能手吸收到党内来,注重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在城市社区,要重点在社区工作人员、共青团员和各类社区志愿者队伍中发展党员;在“两新”组织中,要重视在生产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及经营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积极稳妥做好在出资人中发展党员工作,注重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在教育卫生科研行业,要注重吸收那些党性观念强、业务水平高、爱岗敬业的优秀分子入党。
(四)严格把关,努力提高党员发展工作质量。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条件,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认真落实发展党员预审制、公示制、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真正做到不考察的不发展、不政审的不发展、不谈话的不发展、不公示的不发展、不票决的不发展、不培训的不发展、材料不齐全的不发展。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不坚持党员标准、不履行入党手续以及制假造假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防止“带病入党”。强化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的典型案例要及时进行查处和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从巩固和加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要注重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党(工)委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做到责任到人、职责明确。要按照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在认真总结20__年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分析党员队伍结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结构,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20__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严肃认真、扎实有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三)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安宁区20__年发展党员指导计划发展人数,全面衡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建立党员发展质量保证体系,对发展对象,一定要进行全面综合考察,要注意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思想政治素质和一贯表现,特别是在关键时期的表现。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坚持和完善发展党员民主公开制度,增强考察结论的可信度和发展工作的透明度。
学校发展党员工作总结 『范文16』
为进一步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加强领导,推行责任制。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党支部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配备组织委员或组织干事做好日常工作。本年度计划发展一名党员,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一名。
二、加强培训,提高素质。进一步健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发展党员培训制度。建立发展党员情况上报备案制度,建立新发展党员追踪考察制度。党组织对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教育培养。对已确定为发展对象的,要经过集中培训、测试,成绩合格者才能发展入党,对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到位的,坚决不发展入党。
三、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方式。要巩固扩大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采用上党课、结对子谈心等形式。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端正入党动机,树立共产主义信念,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积极参加“七一”入党宣誓活动。加强对先进典型的表彰和宣传,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对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要实行票决制。要召开发展党员座谈会,接受群众监督,使发展党员工作做到公开透明。要强化发展党员工作预审制度,在发展党员中要做好预审登记,并建立台帐,严格把关,使党员发展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五、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要指定专人做好党组织会议记录,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等台帐。同时,要做好党员入党手续的归档管理工作,坚决杜绝丢失、遗漏等现象的发生。
学校发展党员工作总结 『范文17』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_大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潜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务求实效,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着力把各方面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更多地吸收到党内,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带给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目标要求
201_年北关街道计划发展党员13名左右。其中,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党员比例应占发展总数的75%以上;女党员比例不得低于发展总数的36%;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应占发展总数的80%以上。入党积极分子与当年新发展党员数量的比例到达5:1以上。各社区党组织两年内至少要发展1名党员,培养1至5名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对象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每个非公企业党组织都要培养3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从业人员50人以上的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年内至少发展1名党员或确定1名发展对象。
三、工作措施
(一)狠抓源头,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基层版)的作用,对申请入党人进行有计划的培养,稳定必须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严格落实入党积极分子联名推荐制度和外出务工人员发展党员“双向推荐”制度,加强“双培双带”载体建设,加大在致富带头人中发展党员力度。进一步完善党建带团建、妇建制度,扩大“推优”范围,及时把各领域、各行业的优秀分子纳入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街道各党总支支部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年龄、不同群体入党积极分子的特点,认真制定培养教育计划。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理论教育和实践锻炼相结合等方式,广泛开展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帮忙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入党,努力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综合素质。街道各党总支支部每年应举办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二)突出重点,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要进一步加强在党的组织相对薄弱的群体中发展党员的工作,注重在高知识群体、青年、妇女、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以及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使党员职业、年龄、性别、学历结构进一步趋于合理。对35岁以下青年入党要优先教育,优先培养,优先发展;结合党建带妇建工作,把各个领域、各条战线上的妇女中的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及时吸收到党内来;要指导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认真制定发展党员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在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用心引导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中文化程度较高、年轻有为、对单位经营发展有突出贡献、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职工及时向党组织靠拢;要严格按照《关于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要求,注重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
(三)规范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各级党组织要正确理解和把握新时期党员标准,坚决防止和克服用“能人”、“好人”标准代替党员标准的错误做法。要增强质量意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发展党员票决制、预审制、职责追究制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严格发展程序。①基层党支部在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时,一律要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②发展党员务必做到不公示不讨论吸收、不讨论转正;③基层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时,务必提前向上级党(工)委汇报,上级党(工)委务必派党(工)委委员参加会议,全程参与指导支部大会,确保党员真正行使民主权利;④严格落实组织委员审查负责制,基层党组织对经一年以上教育、培养和考察,拟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要报上级党(工)委预审。党(工)委组织委员对每一个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发展手续、程序、各项材料逐一认真审查,并对每一个发展对象签出同意发展或暂不发展的意见,同意发展的意见签出后,才能提请党(工)委研究审批,并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⑤在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要全面实行全程联名推荐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近亲属入党
要报区委组织部进行审查。全面推行农村发展党员“两票制”(党员投表决票,村民代表投信任票),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公信度;⑥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坚持发展党员进社区、部门联审制度;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发展党员要书面征求发展对象居住地党组织意见。
(四)严肃纪律,实行发展党员工作职责追究。按照《省发展党员工作职责追究制试行办法》,发展党员实行职责追究制。对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发展对象考察人和入党介绍人不做培养工作或工作不细致、不及时,没有如实向党组织汇报状况,致使发展党员工作出现失误的,追究基层党支部(总支)及培养联系人、考察人、介绍人培养不力的职责;对基层党支部(总支)不按规定程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或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政审不严格、材料不齐全,甚至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追究基层党支部(总支)相关职责人审查不严的职责;对基层党(工)委审批把关不严,违规发展党员,未及时召开党(工)委会研究审批的,追究党(工)委及其组织委员(组织员)、分管副书记、书记不按规定进行审批的职责;党的基层组织及其负责人没有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建工作职责制,连续两年未发展党员的,要追究党组织和负责人职责。
(五)加强领导,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稳步进行。街道各党总支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科学制定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年初有安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考核。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发展党员第一职责人工作职责。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的业务技能培训,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
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本意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认真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对于指导性计划,能够根据实际状况进行适当调整,但不能降低要求,盲目发展;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使计划得到正确实施,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要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发展党员计划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