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民政局低保终工作总结★★★精选17篇(2)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1日    一键复制全文

2023年民政局低保年终工作总结 『范文3』

  在这一年来东岳社区认真为民办事,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认真落实民政低保工作、困难群众救助、医疗救助等各项民生救助的方针政策。做到民生对象有进有出、应保尽保、不漏保、不虚报,充分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到困难居民家中。在社区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对民政工作民生工程文件的学习,认真地履行社区民政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努力提高社会保障功能,不断强化社会管理,进一步规范民政工作的要求,圆满完成了民政各项工作,并做了以下工作。

  一、老龄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和老年人优惠政策,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做到老龄宣传工作,大力营造敬老和爱老的社会氛围。

  2.社区年初均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空巢”老人进行摸底、统计,建立台帐; 社区还通过一系列的为老服务,营造了尊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为老年人办理了“老年优待、优惠证”。全年内为60岁(含60岁)以上老人办理“老年优待证”的基本上都办理20xx年社区民政工作总结20xx年社区民政工作总结。

  3、每月社区向空巢老人进行一次“交心会”,对“交心会”后并为空巢老人开展只愿意者生活照料服务活动。而且在每个节日走访慰问空巢老人、困难老人。

  二、低保工作

  1、我社区严格比照低保普查的有关文件要求,逐项了解低保家庭的实际情况,入户调查认真核查低保对象的家庭情况,家庭收入情况和家庭生活状况。

  2、社区认真核对每个申请户提供的原件、复印件,社区工作人员认真收填,一丝不苟。并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不错保、不人情保。 20xx新申请低保户有五户,其中不符合条件劝回的有四户,现低保户为20户,35人。实施低保动态管理,我社区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每月对低保户进行认真管理,在两节期间,走访慰问了辖区低保人员、空巢老人,并为他们送去了米、面、油等慰问品,并按时为低保人员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物价补贴等。

  2、在20xx年元月分为我社区的低保户师公云申请安身工程,在安身工程申请落实后并随时关注房屋维修进展后一一向镇民政汇报并发佐证图片

  三、双拥工作

  20xx年春节我社区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工作20xx年社区民政工作总结工作总结。一是对各类慰问对象进行了认真调查摸底,了解实际情况,切实确定好春节慰问的对象,确保不落下一人、不丢下一家,并进行了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二是为了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本着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精神逐一的到居民家中慰问、走访、送温暖活动。

  在日常工作中,社区加大力量开展入户走访工作,完善社区内退役军人信息档案,对家庭生活情况详细记录备案。

  四、五保工作

  本社区现共有五保户12人,集中五保现11人,散居五保户1人,每月我们都对我社区的五保户进行居民养老服务,每月也将到五保户家中慰问探访,对他们的生活起居各方面的进行了解。

  总结全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今后的工作我们将继续落实“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为广大居民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深入居民,了解民情,掌握民意,倾听民声,从细微处入手,从点滴做起,实实在在为困难群众办好事,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20xx年社区民政工作总结20xx年社区民政工作总结。

2023年民政局低保年终工作总结 『范文4』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有力指导下,我局能紧紧围绕大局,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不断推进全市民政事业的创新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20xx年主要工作亮点

  (一)民生保障任务顺利完成。

  1.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全部达标。12月底,全市纳入低保救助的困难家庭有33915户76623人(其中城镇低保家庭6372户13385人,农村低保家庭27543户63238人),城镇、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420元/人月、270元/人月,比去年分别提高了40元/人月、30元/人月,比省划定我市20xx年的最低标准均高出10元/人月;城镇、农村低保平均补差分别为384元/人月、181.8元/人月,比20xx年省的目标任务分别高出10元、9.8元。各县(市、区)城镇、农村低保补差水平全部达标,全市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8683.51万元。城乡低保救助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已提前圆满完成。

  2.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全部达标。12月,全市纳入五保供养14947人,其中集中供养1267人,分散供养13680人;各县(市、区)五保供养标准全部提高到不低于当地20xx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全市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月人均均为580元,占20xx年度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6%。全市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9564.98万元。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五保救助已提前圆满完成。

  3.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全部达标。今年全市累计支出住院医疗救助资金3271.76万元,累计住院救助15291人次,医疗救助人均救助标准2140元,比省20xx年提出人均医疗救助标准提高到1556元的目标高出584元,更好地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医疗难问题。该项工作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已提前圆满完成。同时,认真做好资助城乡低保、五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年资助9.5万人,资助资金1142万元。

  4.孤儿生活保障工作全部达标。全市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1240元/人月和760元/人月,100%按政策落实到位。12月底,全市有孤儿2274名,其中集中供养575名,散居供养1699名,全年累计支出孤儿供养补助资金2405.09万元。该项工作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已提前圆满完成。

  5.殡葬基本服务惠民免费政策全面覆盖。积极推进落实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适当扩大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对象范围,出台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全市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从9月1日起对凡在本地或异地死亡且遗体实行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实施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实施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全市预计免除6000宗,免除费用共914.2万元。

  6.20xx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成效显著。全市募集捐款共4586.58万元。同时,各地各单位认真部署开展对20xx年市慈善会返拨扶贫济困捐赠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自查,摸清各地各帮扶单位捐赠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及成效,推进扶贫资金规范管理。

  (二)自然灾害救助和重建家园及时有效。

  在遭受强台风“彩虹”袭击后,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快速反应,紧急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全力以赴组织、指导开展灾害救助工作,调运并发放救灾物资,妥善安排灾民的基本生活,努力帮助全倒户重建家园,确保他们有地方住、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所有全倒户全部得到妥善安置。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2154人,安排救灾资金1100多万元,发放应急期和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269万元,紧急调运发放矿泉水、大米等救灾物资一批,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三)社会福利事业全面推进。

  一是努力推进县级养老机构建设。阳春市养老院项目施工正在进行中。阳西县养老院前期工作已完成,目前已完成建设局工程修建性规划设计,下一步将进行报建手续,报县政府审核中。二是出台了相关政策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制定《**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积极性,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三是不断强化殡葬管理力度。加快推进“阳光殡葬”建设,认真开展好各级殡仪馆“殡仪馆公众开放日”活动,实现殡仪馆与公众的良性互动,不断增强殡葬行业透明度,提高殡葬服务满意度。今年6月,省民政厅组织对我市20xx-20xx年度殡葬事业发展目标进行考核,对我市殡葬管理工作的成果予以充分的肯定。

  (四)村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

  一是做好村务公开栏升级改造,按照新颁布的《广东省农村党务村(居)务公开栏统一模板样式》,指导村(居)委会做好公开栏升级改造,争取省级村务公开栏升级改造经费42.4万元,各县(市、区)自筹解决村务公开经费60万元,全市基本完成村务公开栏改造升级。二是加强村务管理规范化,发放村民委员会会议记录簿、村民委员会工作大事记录簿、村务公开记录簿、村务监督记录簿等村务记录“四簿一卷”710套,规范村级事务记录。三是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89个村(居)申报20xx年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社区),五年全市累计615个村(居)创建广东省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社区),占74.45%。

  (五)城乡社区建设扎实推进。

  一是加强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把支持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纳入群众路线教育整改一项内容,下拨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60万元,同时,落实社区公共用房配套资金520万元,资助24个社区办公用房建设。二是创新社区治理和服务,积极探索社区治理新方法。江城区推行片区经理人社会治理新模式,以片区为基层社会管理单元,对管辖的片区实行“定片、定人、定责”的三定工作机制。该项目作为我市民政工作亮点在20xx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印发。

  (六)双拥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落实。

  一是全市动员开展创建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活动。以抗战胜利**周年、建军**周年和创建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教育活动。印发了《**市创建第十届全国、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的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做好双拥模范城的申报相关工作,并顺利完成上级的迎检考核相关工作。二是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春节、“八一”建军节期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组成拥军优属慰问团,通过召开军政座谈会和走访慰问等形式,对优抚对象和军休干部进行了走访慰问。同时,全市支持部队建设2716.2万元,帮助驻军部队解决实际困难。三是落实优抚政策。全市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粤民发〔20xx〕182号)精神,调整了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建立健全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的手中。四是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20xx年冬季至今,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803人。

  (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得到加强。一是大力培育壮大社会组织。20xx年全市社会组织数量达到1542个,新增323个,增长26.5%。二是大力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建设。一方面,继续深入落实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实施了社会组织分类等级评估,制定了《**市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评分细则》、《**市全市性联合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细则》和《**市全市性专业性、学术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细则》,并将等级评估结果与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挂钩,促使社会组织依法办会、规范运作。目前,我市共有43家社会组织被评为3A以上等级,其中4A以上的有23家。同时,我们公布了3批具备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三是切实抓好社会组织“提升年”建设。认真抓好社会组织品牌化和枢纽化建设,积极配合市社工委建立我市枢纽型社会组织的认定机制。目前,我们已配合做好枢纽型社会组织、示范性社会组织评定工作,已配合举办了三期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同时,出台《**市市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力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

  (八)行政区划调整目标顺利完成。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会同市委政研室积极推动调研论证和相关申报工作,顺利完成了阳东县撤县设区行政区划调整任务。20xx年1月21日,**市阳东县撤县设区挂牌,正式成为**市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导做好阳春市部分街道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同时,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现已顺利通过了省民政厅、民政部的考核验收。

  (九)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稳妥铺开。今年我局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着力组织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社工委联合下发文件,并以派发传单、新闻媒体报道等形式做好宣传发动,报考人数由20xx年的300多人增加到今年的908人,通过职业资格考试的共有99人,比上年通过考试的的31人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二是着力推进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确立**市养老院“颐年安康”养老院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市社会福利院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创建项目以及京师社会工作中心“慈幼共融守望相助”困境帮扶服务项目作为重点扶持的3个试点项目,其中市养老院、京师社会中心项目还获得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资助各10万元。三是着力培育发展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至目前止,全市共有民办社工机构6家,其中今年以来新增加4家,不再局限于民政部门一家发展专业社工服务,为我市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带来了经验和活力。

  此外,专业社工服务、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流浪人员救助工作都得到规范有序的开展。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滞后。二是重特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和宣传的工作力度还不够大。三是殡葬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加强全市低保动态管理,完善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机制,及早制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实施方案和20xx年**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20xx年城镇、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不低于省公布的最低标准(预测达到470元/人月、310/人月),城镇、农村低保补差分别提高到不低于423元/人月、195元/人月的目标。

  (二)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加大地方五保供养资金的投入,督促各县(市、区)尽早制订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实施方案,实现各县(市、区)20xx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不低于当地20xx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的目标。

  (三)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人均救助标准。切实抓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推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继续落实好城乡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比例不低于70%,实现医疗救助与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商业保险有效衔接,实现各县(市、区)医疗救助人均救助标准提高到不低于省公布的最低标准。

  (四)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强临时救助与城乡低保、灾民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早日出台《**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确保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得到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五)进一步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一是致力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速镇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是全市今年殡葬管理工作的重点,力争年内完成每个镇有两个以上骨灰存放设施任务。二是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加快“五个一”〔一所省一级以上养老福利机构、一所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的专业性护理机构、一个居家养老示范中心;每个县(县级市)有一所省二级以上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每个街道(镇)有一所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临时托管或日间照料服务的福利设施〕工程建设,推动阳东区、阳春市、阳西县养老院在20xx年完成主体工程,加快乡镇级敬老院、老人活动中心、村(居)委会老人活动场所更新改造。

  (六)进一步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一是厘清基层政府与社区工作职责。确定江城区作为全市社区减负增效试点单位,开展社区减负工作,建立社区服务事项目录,开展行政事务社区准入制度,实现社区减负增效。二是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制定**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试点方案,指导江城区作为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开展工作,确定阳东区为我市农村社区试点单位。同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公共服务事项全程委托代理机制,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三是开展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双向考核工作。指导江城区开展好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双向考核工作,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四是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督促村务监督机构发挥作用。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确保全市所有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村委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为,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基层社会组织发展。引导推动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以及理事会、参事会、乡贤会等各类组织参与农村基层治理。

  (七)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是继续培育发展。优先发展工商经济类、公益服务类、社会服务类、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农村类社会组织的登记,加大发展农村类社会组织的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推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积极作用。二是健全评估机制。根据社会组织所提供的服务质量、绩效水平、社会反响等方面开展等级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等级作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优先条件。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

  (八)进一步提升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水平。一是全面落实优抚政策,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水平。二是继续巩固双拥创建工作成果,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帮助基层部队排忧解难,解决优抚安置对象困难。三是深化完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继续做好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岗位落实工作,完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政策。

  (九)进一步规范区划地名管理工作。一是全面推进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严格按照全国普查规程的标准和要求,确保完成年度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目标。二是推进平安边界创建,完成平安边界创建年度考评任务。三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完成阳春市春城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启动阳东区东城镇设立街道办事处工作,做好行政区划变更后勘界工作和行政区划图编制工作。

2023年民政局低保年终工作总结 『范文5』

  我局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始终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20xx年以来,我局通过城乡低保全面排查、“扶贫进程”、“关爱工程”、使用惠农资金“一卡通”系统等措施,确保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发放资金及时准确、扶贫政策全覆盖。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基本情况

  为确保“应保尽保、应退进退”,xx县城乡低保人员认定实行动态调整,在入户核查的基础上及时上报更改相应系统信息。20xx年,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xx县农村低保由每人每年315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310元,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28元。到20xx年12月,全县农村低保累计保障188803人次,发放资金5167.46万元,城市低保累计保障39229人次,发放资金1792.35万元。

  今年年初,我局拟定开展两次大规模清理整顿工作(4-5月份、9-10月份),两次清理整顿工作均如期开展。4-5月份,我局开展了城乡低保精准认定“回头看”,此次排查要求乡镇民政工作人员100%入户核查,县民政局随机抽查,抽查时入村到户,抽查率在10%以上,并及时通报抽查情况。

  经过排查,农村低保取消134户368人,新增45户131人,城市低保取消696户1228人,新增8户20人。9月,我局开始了城乡低保重新甄别工作,此次排查的重点是整治“应保未保”、“应救未救”、“未按户施保”、“年审不规范”、“施保标准不规范”等问题。基本杜绝“两该两不该”问题,即“该进未进,该出未出,不该进的进,不该出的出”,低保清理工作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好评。老百姓高兴地说:“以后再也不能说‘都是有钱人、当官的亲戚吃低保’这种怨言了。”

  为有效弥补城市扶贫的空白,落实“扶贫进城”,我局在市局的指导下,切实做好“关爱工程”工作,20xx年,xx县纳入“关爱工程”对象共1870户3516人,其中农村五保23户23人,农村低保8户15人,城市低保1839户3478人,“关爱簿”填写工作已全部完成,并与农合局建立了数据共享机制,为“关爱工程”对象应享受健康脱贫政策提供了数据保障,将党的扶贫政策惠及所有困难群体。

  二、主要做法

  (一)“扶贫政策进城”,确保扶贫信息准确

  为加快推进“扶贫政策进城”工作进程,xx县于20xx年7月14日-15日在振兴社区五楼召开了“扶贫政策进城业务培训”,聘请市民政局、卫计委、残联、公安局、人社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业务骨干进行精心授课和指导。县民政局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各乡镇民政分管领导及民政办主任,城关镇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十五个城市社区低保代办员,共计20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新采取授课与座谈两种方式进行,在分组座谈中,工作在一线的同志们就在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激烈的讨论,通过理论的指导和面对面商讨,共同解决一些操作上的难题,对以后的扶贫政策进城起到很大作用。

  (二)全面实施“关爱工程”,确保“应保尽保”

  为切实做好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工作有效衔接,加快推进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农村低保、五保家庭扶贫政策“全覆盖”和扶贫政策“进城”工作。xx县民政局一是通过文件、会议等形式明确工作重点及要求。下发《关于认真落实的通知》(利民字[20xx]55号),9月6日xx县民政局召开任务布置会议,要求各乡镇认真摸排,主动发现,确保施保施救和资金发放的及时性、准确性,重点整治“应保未保”、“应救未救”、“未按户施保”、“年审不规范”、“施保标准不规范”等问题。并以乡镇为单位填写“关爱簿”,通过“关爱系统”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作为扶贫系统的有力补充。二是成立督查组,及时指导乡镇做好相关工作。

  9月7日至9月9日县民政局分为三个督查组,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为组长,深入各个乡镇督查指导关爱工程实施及“关爱簿”填写工作。三是发现问题,整改及时。通过督查发现个别乡镇、村同志业务不精,指导不力;还有个别乡镇、村扶贫信息与低保、五保信息仍存在误差。发现上述问题,县民政局立即召开相关股室会议,对发现的问题理成清单逐一消化解决。

  (三)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及时发放各类民政救助资金

  我局按照县统一要求,今后低保、五保、孤儿、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优抚优待、救灾、高龄津贴等民政惠农补贴通过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由乡镇民政办负责造补贴清册,县民政局业务股室负责审批,确保各项资金安全、准确、及时地打卡发放。明确要求月发放的项目在每月10日前完成,季度发放的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号前发放,半年发放的项目在1月份、7月份10号前完成,年发放的项目在每年9月份发放到位。

  三、存在的问题

  (一)县乡低保工作人员编制不足,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自20xx年开展以来,由于县乡民政部门人少,工作深感力不从心。社会救助股在编2人,实际工作人员5名,负责全县2万人的城乡低保审核,还需负责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业务;各乡镇民政办公室1—2人,这些力量对不断增长的救助对象和他们对救助的高标准诉求以及广大群众、社会舆论的期望值相差甚远。尤其是乡镇一线低保工作人员少、压力大、力量薄、待遇低,低保工作的服务质量难以保证。进而出现一些错、漏、拖现象,引发群众不满。

  (二)社会技术飞速提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为使老百姓体验到信息时代的便利,xx市率先推出网上办事,使群众足不出户就可办理所有业务,然而由于村级代办点不代办、拖延办理现象的存在,引发群众不满。村级代办员严重缺乏,而且业务有待提高,为民服务意识有待加强。同时,村级业务代办员待遇较低,很难满足群众即来即办的要求。

  (三)低保对象的家庭状况变动不主动申报,“动态管理”有一定难度。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是保障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需求,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一旦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就应该及时退保。由于对经济好转的低保家庭收入核算不到位,加上低保对象有“进去就想吃到底”的依赖思想。

  民政部门对违规享受的低保家庭缺乏必要的处罚措施。低保家庭经济条件好转后,靠他们主动申请退保困难重重,只有通过民政部门入户复核实施动态管理,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民政力量薄弱,部分群众不配合,很难核准其家庭收入。

  四、下步打算及计划

  (一)完善主动发现机制。

  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联动主动发现机制,加大排查力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上报,清理遗漏的及时取消,对需动态调整的及时调整。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加强基层保障能力建设。

  各级民政机构要积极主动争取,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人员配置,并进一步保障工作经费和改善办公设施,切实加强基层救助工作保障能力建设。

  (三)建立健全监管与核查机制。

  将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督办的重点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健全完善低保工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救助备案制度,对备案的低保对象严格核查管理,长期公开监督咨询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对低保救助重大信访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运用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掌握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以科学的办法推动“动态调整。

  (四)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栏、宣传册、明白纸等方式,加大城乡低保工作信息公开,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实施情况,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努力营造城乡低保工作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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