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工作总结 『范文27』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司法局为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始终把提高执法质量做为工作重点,将法制工作规范化建设作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抓手,理顺法制工作职能,提高法制工作效能,不断提高干警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使全体干警真正成为依法行政的实践者和推动者。
一、完善法制工作制度 规范依法
行政行为。为落实党的xx大“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精神,我们在进一步完善73种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了制度管理运行模式,形成一种长效制度治局、管人、管事新机制。一是强化人员素质。提高干部职工脑力反应和行动行为能力,通过遵章守制,迅速掌握工作制度要求,达到参与活动有序,工作运转快捷高效,落实决策有力,效率结果明显。二是增强工作责任心。牢固树立干部职工居安思危、忧患意识,通过熟练掌握制度,以手续简化,服务到位,群众满意作为工作成效标准,达到工作效率提高。三是提高工作效能。用制度规范程序,形成纵向检查督办到底,即纪检组→法制科→各科室→个人;横向配合协调到边,即局领导→领导、科室→科室、个人→个人的工作模式,达到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强化政务透明度。用制度规范工作,通过工作透明,使干部职工工作有触动、有压力、有动力、有活力、有干劲,形成政务公开透明、干警一心为民干事的综合效应,达到人性化服务。五是确保政令畅通。建立检查督办制度,通过把岗位责任、年初工作目标和平时工作安排作为督办内容;工作检查、平时抽查和跟踪督办作为督查手段;上级和局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决定事项、转办件、督办件、信访件各项工作任务是否落实作为督办目的,对行政服务工作履职尽责、制度遵守、工作状况进行动态跟踪督促检查,达到各项政令畅通无阻。
二、强化法制工作质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切实做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学习和贯彻实施,司法局始终把提高执法质量做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有效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依法开展。一是提高履职能力。把司法行政工作和每个干警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办案全部活动都置于监督之下,要求履行法定职责,在行政执法中既不允许擅自超越法定权限,也不随意放弃法定职责,树立起行为规范和人性化执法观念。要求规范执法行为,明确执法主体、执法职责范围及运作规程,把行为规范作为行为的准则、行动的方向、形象的标准,实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要求严格执法程序,明确执法人员工作流程、群众来信、来访接待程序,公开除法定的保密范围以外,各项执法依据、程序、执法内容都实行阳光操作。二是端正工作作风。提高干警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重点抓学习,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为辅,把每星期五定为学习日,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业务知识学习,并对全体人员进行司法行政法律知识测试。抓深化法治理念教育,要求干警一切工作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提高依法行政意识,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作风;切实解决不作为、服务差问题、解决阻碍发展环境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以此建立起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思维理念,以确保公正执法。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把组织管理作为执法质量的保证,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法制工作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同时完善责任机制和长效监督机制,制定《神农架林区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一览表》和《神农架林区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流程》,完善责任范围,形成执法人员培训、调整、违规等实行备案制;规范性文件、建章立制、行政许可实行备案制;规范性文件、制度实行审查制,具体由法制科审查备案,起草科室提供起草依据,以此保证执法工作质量,提高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四是强化督办检查。在监管工作中实行检查与督导并举,对司法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实施多层次督管机制进行严格检查考评。即科室对管理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分管领导对科室执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法制工作部门对执法科室检查指导;纪检组对全局执行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同时由局法制科牵头组织各司法所、局各执法科室按照执法依据,以《司法局执法量化评议考核表》为标准,进行自查和抽查,将自查、抽查情况进行综合量化考评,通过对存在程序不规范、质量不达标等问题的整改,保证执法质量的提高。
三、开展法制工作调研推进依法行政进程。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司法行政工作中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运用调研去了解情况、寻找解决问题的良策。司法局在开展调研中一是注重新思路。提高对调研工作的认识,从思想上把握发展的新思路,明确了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