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单位的年度总结 『范文9』
本人20xx年毕业于师范学院,于20xx年5月以临时聘用人员的身份加入到水政监察支队的队伍中。时间飞逝,一晃眼,在支队的第九个月已快过去,我也由原来的“新人”开始渐渐了解支队、熟悉支队,并尽可能去适应支队的生活、工作。
站在旧年的末端、新年的伊始,回想总结在支队的全部,发觉自己在思想和工作能力上有一定的觉悟与提高。
好事应该多谋,来之不易的东西才更让人珍惜。临时聘用人员的称呼,在某种程度上听起来既不爽又委屈,但在这样的区别对待下,本人并没有丧失原本对生活的十足自信与乐观,我仅把这样的过渡看作是生活对我的砺练,在物质和精神上;而且从中也体会了生活的部分真谛。社会固然存有“黄钟毁弃,瓦釜雷鸣”的`境遇,但毕竟关键时候的关键位置上还是“能者居上,贤者受用”。整天的怨天尤人,嗟叹后悔只是庸人自扰之罢了。为此,只有在自己的空间里,蓄积待发,才有一鸣惊人的时候。
近九个月来,我把自己在大学里所积累的良好的工作经验和方法应用和改进支队的各项公事处理上。协助处理办公室事务,整编办公室档案,在这方面可以说是游刃有余,信手捏来。其次,学习并参与水事执法案件的处理,从中感受到了作为执法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另外,把握领导给予的机会,积极参与一些工程项目评审会和相关知识的培训会议,这让我在水利、水政方面的知识空白得到了很好的补充。此外,积极配合水利审批中心的安排,协助审批中心做好窗口的接件及相关工作。
总之,参加支队的工作为我的人生阅历增添了靓丽的一笔。
行政执法单位的年度总结 『范文10』
近几年来,我们路政大队的全体执法人员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交通部门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文件精神,以构建和谐、高效、便民的交通执法环境为主线,以“奉献人民、服务社会”的工作宗旨为出发点,围绕依法治交工作,塑造交通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交通管理形象为目标,大力开展交通行政执法的各项工作,强化全体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意识,全力推进交通行业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使我县交通管理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构,确保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我们路政大队为了加强依法行政领导工作,成立了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并下设办公室、路政股、法制股、宣教股等,设置专人开展工作,制定并健全交通执法责任制,将执法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同时还建立了执法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提高了依法管理的水平。此外,我们还认真做好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完善监督制度,首先加强内部监督,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负责人的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小组,制定了交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其次,重视社会监督工作,设置举报电话等措施。三是建立了执法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使执法工作公正、公开、透明化,使交通行政执法逐步走向规范化,确保了交通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教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按照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强化执法教育培训。我们始终把培养思想正、作风硬、业务精、纪律严的执法队伍建设作为第一要务,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确保规范执法。为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防止执法过错的发生,多次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规知识的学习和执法技能培训,并在适当时间内,统一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学习,学习公共适用法律、行业专用法规及各种条例,开展业务技能演示等活动。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定期不定期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各种法律知识培训班和业务技能比赛。通过学习培训,执法人员的文化知识水平,政策、法规水平、执法人员的素质能力逐步得到了提高,能够更好地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执法。
三、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管理,确保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在日常执法工作中,我们将“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理念贯穿始终,严格贯彻执行《公路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省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体执法人员都能将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体现在执法的各个方面,做到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一是制定执法工作准则,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执法工作的特殊性,以及执法工作现实的.需要,制定了交通行政执法守则。对执法范围、执法人员职责、执法行为等事项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二是对路检路查的执法程序,执法用语、执法忌语进行规范,实行“一敬礼、二问好、三亮证、四检查、五教育、六执罚”的执法程序。以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运输环境,保护合法权益。三是对执法人员形象进行规范。在执法中,执法人员必须规范着装、佩证上岗、行为文明、用语文明、服务热情。在机关实行首问负责制,广泛开展微笑服务,树立文明执法新形象。四是规范法律文书制作。我大队根据新文书制作的要求组成了执法案件评查小组,实行了法律文书由专人填写制作,做到专人专管,规范整齐。简易程序制作达到熟练化,一般程序制作达到规范化。既确保了文书制作质量,又避免了因文书不规范造成对当事人的侵权。五是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除制定了执法责任制、公示制、监督制、责任追究制、执法工作守则等一系列制度外,为了规范执法工作,净化执法环境,纯洁执法队伍,还制定了三条禁令,严禁越权执法;严禁为非法经营者说情,自觉抵制说情风;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广泛开展行政执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工作顺利进行。
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持久的开展,建设法制政府实现依法治交的目标。按照上级交通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指示要求,结合本大队执法工作的现实情况,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加强法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各单位参加每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定期不定期结合各项专项治理活动,组装宣传车辆、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宣传资料,深入县城和各乡镇、集市进行宣传。组装宣传车辆10多次,张贴标语3千多张,散发宣传资料3.35万多份。三是利用各单位宣传栏,制作宣传固定板面,并设立法制宣传咨询点,解答群众咨询的有关法律法规条文。通过宣传活动的广泛开展和普法计划的实施,使交通法律法规逐步深入人心,形成强大的交通行政执法舆论氛围。
我大队依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交通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局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大队全体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需继续努力。我们要以此次交通行政执法自查工作为契机,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端正执法指导思想,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贯彻落实执法责任制,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以人为本,依法行政,为促进兰考路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行政执法单位的年度总结 『范文11』
20xx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市局的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一年来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2起,已结案10起,结案率83%。涉及毁林类9起、其它类3起。现将一年来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推进依法科学行政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林业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林业部门实施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局成立了林业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分别有局长为林业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森林公安分局、植检站、林政科为成员的,负责对林业行政案件处罚案件的审查、把关,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案件确保规范执法、严格执法。
二、加强学习,规范行政执法水平
(一)领导带头,学习制度化。
为保障学习法律效果,我局制定了专项学习制度,规定每月第一个周一为全体集中学习日,由局领导主持,学习有关法律和法规。采取理论学习与典型案例相结合的办法,通过以案释法,增强学法效果。同时,其它每周一上午为各部门集中学习日,由部门分别组织进行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把《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林政执法手册》以及有关森林保护的文件作为林业执法人员学习材料,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学有所悟,学有所得。
局领导经常性的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对学习不力,执行制度不严的提出批评,对表现好的及时给予了表彰。一年来,共开展各种法律、法规、林业政策培训活动3次,培训人员70余人次。20xx年10月份至20xx年9月份分别组织林业干部职工参加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参考、合格率达100%。;通过学习活动的开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加强宣传,营造执法环境。
在加强法律学习的同时,注重对广大群众的法制宣传,不断增强全民生态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林业执法氛围。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和每年10月至次年4月的护林防火期间,开展森林法规宣教“进村入户”活动,扩大普法教育。我们还针对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少数林农法制意识淡薄,受经济利益驱动,乱砍滥伐林木平乱采乱挖树木行为,深入农户,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下乡活动,一年来走村串户80余次,印发宣传标语悬挂条幅4和有关专项法规90余份(条)。
三、完善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规范行政处罚权委托。为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职责与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鉴于委托期限届满,我局制定了《森林分局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的委托书》。《委托书》授予了为期一年相应的林业行政处罚权,要求受委托单位在受委托期间,对重大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应及时报告,如出现滥用职权或不能正当履行职权的,将撤销委托并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进一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明确法律责任,提高执法水平,4月28日,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和责任,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林业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
(三)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我局执法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法律、法规和林业政策规定,严格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法》,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处理林业行政案件时都能遵守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公开的原则,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
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和执行《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
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二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
四是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
五是办理案件遵守时效性原则,合理适用法律。
为了维护法律尊严和执法形象,在执法活动中,从未出现过越权行政,吃、拿、卡、要,林业罚款不开票等不良执法行为。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规范程序合法。我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杜绝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近年内,我局没一起要求行政复议、引起行政诉讼案件。
一年来,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执法广度和深度不够,执法人员专业水平、执法人员办案技巧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发扬“扬长避短、再接再厉、鼓足干劲、力争上游”的精神,使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创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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