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个人终总结汇总31篇(3)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1日    一键复制全文

行政执法个人年终总结 『范文6』

  自年初大队新组建以来,水政大队在局党委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全局各科室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我们以队伍建设为抓手,创新水法宣传形式,坚持依法治水理念,认真开展河道巡查,扎实推进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涉水违法事件。通过大队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对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作工作总结如下:

  一、结合《广汉市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实施方案》做好水法规宣传

  按照广汉市规范基层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近期工作的安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我局规范基层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布置的实施方案,水政大队执法人员拓展水法规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增强水法制意识,宣传工作呈现新变化。在每年的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全面宣传《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市人民群众的水法律意识,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进程,为水行政管理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二、加强涉河工程施工工地的监管

  今年初,天星干线和成都二绕的道路建设陆续开工。根据局领导的工作安排,水政监察、河道管理中心、局防办联合对涉河工程进行监管,建立巡查台账,记录好每天的施工工地状况,监督施工方按规划施工,杜绝违法开采砂石。

  三、坚持每日例行巡查,打击偷盗采砂石的违法行为

  大队坚持日常巡查,每周对全市河道的巡查不少于3天/次、重点水利设施巡查不少于2天/次。半年来,共计日常巡查163天次,执法人员716人次,节假日夜间巡查43天次。在巡查过程中,现场制止违法行为27次,警告违法行为16起。立案查处3起,行政处罚金额1.4万元。

  四、按照市砂石领导小组的要求,作好陈才亮砂场的行政处罚

  根据市砂石领导小组的要求,将依法对陈才亮砂场违法开采的砂石进行强制没收,全部用于天星干线道路建设。通过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现已锁定陈才亮沙场河道内违法开采的砂石为15.76万方,拟作出强制没收的行政处罚。因业主陈才亮依法要求举行听证,经市砂石领导小组研究,特此聘请四川维扬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专项服务。按照律师对案件的分析要求,执法人员在相关部门和当地乡镇的`配合下,重新对有关人员进行了取证调查。为确保行政处罚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20xx年下半年的工作重点及计划

  1)正常工作日巡查外,加大夜间和节假日的巡查力度,专人专职对河道重点部位进行监管巡查。

  2)加强对举报的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接到举报案件迅速到达现场,对违法案件进行及时处理。

  3)加强涉河工程施工的监控,杜绝施工工地违法违规取料。

  4)确保陈才亮砂场强制没收行政处罚听证的顺利举行。

  5)按照《广汉市集中治理车辆违法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从源头抓好车辆违法超限超载的治理。

  6)作好局所划分区域的防洪巡查

  7)做好《关于对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近期工作的安排的通知》第二阶段的工作.

行政执法个人年终总结 『范文7』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专项行动会议精神,东海县交通运输局依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思路,组织成立专门的检查小组,采取过程管控和源头管理相结合,不断推进化工产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

  一是大排查,切实摸清底数。组织专门力量,深入细致摸排现有企业个数、车辆数、从业人员数和生产经营情况,督促监管企业彻底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建立台账。

  二是快整治,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存在一般性安全隐患的企业及项目,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一时难以解决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及项目,责令企业立即停业整顿,在隐患消除之前,不得投入生产运营。对非法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或个体业户,立即依法取缔。

  三是严执法,做到顶格处理、决不姑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源头监管,强化安全检查痕迹化和闭环式管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挂牌督办,责令整改;涉嫌违法的,坚决依法处罚。统筹执法力量,突出化工园区、危化品集中交易市场等化工产业集中、违法行为多发易发区域,以及普通国省道主要出入口,严厉查处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未取得从业资格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等违法行为。积极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健全案件移送互动机制。

  截至目前,共派出执法人员152人次,累计检查过往危险品运输车辆240辆次,督促现场整改轻微违章20余辆次;深入6家危化品运输企业全面开展安全检查,累计检查危险品运输车辆49辆次,查改隐患30项。

行政执法个人年终总结 『范文8』

  (一)农业农村、市场监管联合检查,保障春节前食品安全

  20xx年春节前农业执法队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动物监督所,对县城及周边的屠宰场、肉食品经营门店、超市,对武胜驿镇范围内的牛羊肉交易市场、肉食品经营门店、冷链肉食品库等进行联合检查,重点对私屠滥宰、无检疫合格证出售的动物产品进行了查处。关停无检疫合格证出售动物产品门店一家,收缴未检疫出售的动物产品20公斤。

  (二)开展农资打假专项,稳定保障农业生产

  1、按照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公安厅、市场管理局《20xx年全省“农资打假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法发﹝20xx﹞3号)文件要求,根据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20xx年全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由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组织农技中心、种业监督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等单位的农业执法人员,在全县开展为期20天的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对农药、种子、肥料、饲料、兽药、农膜等农资的经营许可、农药、种子登记备案、电子台账运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农药安全经营进货售货台账、包装标识等进行了清查,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402人次,车辆200台次,检查经营门店509家次,责令下架不合格种子一袋、过期农药30.64公斤、兽药3袋,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督促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105处,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桶80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102公斤。

  2、组织农药经营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培训10场(次),培训人数100人(次);签订《永登县农药安全诚信经营承诺书》100份,发放《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安全使用知识》、《禁限用农药目录》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管理办法》各100份,培训了农药经营人员电子平台操作及运行,提高了管理水平,规范了农药市场,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调查处理投诉,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1、截止7月底,共接到电话投诉和其他单位转办案件54起,经现场检查(勘查),依法调查收集证据,其中涉及动物案件1起,立案1起,农药案件1起,立案1起;宅基地案件51起,已调查消除违法状态13起,向有关单位移交2起,正在调查36起;种子案件3起,协调处理3起,耕地案件2起,向有关单位移交2起。

  2、配合自然资源局、相关乡镇,联合执法检查120人次,在兰州新区红城镇插花地,动员中川机场T3航站楼征地拆迁68户完成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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