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范文15』
20xx年,红原县纪委、县监察局在州纪委、州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全面落实xx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州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从严治党、执纪为民”,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为全面构建繁荣和谐新红原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
一、20xx年度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一)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年内,通过完善体制、明确分工、强化教育、着力监督、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在20xx年上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中荣获综合指数排名全省第一的优异成绩。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1.完善领导体制,明确责任分工
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突出任务分解、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切实做到工作职责分工安排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就延伸到哪里,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加强领导,全面部署。县委、县政府始终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首次推行纪委党风室干部全程列席县委会。截止目前,县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13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会议11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早研究、早部署。同时,研究制发了《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及时调整充实了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了以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负总责,县委、县政府其他领导分工负责的责任落实机制,严格明确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工作任务,始终坚持“四个亲自”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责任,坚持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的原则,确保了反腐倡廉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细化任务,狠抓工作。县委书记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xx年度亲自安排部署反腐倡廉重要工作34次,对反腐败倡廉重大问题批示14件。县委、县政府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推进全县反腐倡廉建设,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明显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班子成员做到管人与管事、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研究和参与分管范围内反腐倡廉建设72次。及时将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细化为11大项68个小项,并按照班子成员所分管业务范围,分别由20名县级领导干部主抓各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了34个牵头单位、55个协办单位任务;根据每位县级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精心制作“廉政提醒卡”20张,有力促进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落实,保证了牵头和协办单位年度任务全面推进。县纪检监察机关紧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要求,加强与牵头协办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强化督促检查,对工作执行不力、进展不快的给予通报批评。组织协调落实牵头和协办任务89次,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工作检查31次。三是层层落实,强化监督。始终坚持“县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反腐倡廉与全县其他工作同安排部署、同检查督促、同考核奖惩。召开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11个乡镇和72个县直部门、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突出强调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领导的带头示范作用和工作力度也进一步加大。县委政府督查室、县纪检监察机关长期坚持对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底目标考核的依据。
2.深化宣传教育,端正舆论导向
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注重教育在先,预防在前,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作用,进一步促进全县干部勤政廉政,大力营造反腐倡廉的舆论氛围。一是多措并举,狠抓学习。首先,切实将反腐倡廉理论和相关党纪法规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每季度开展反腐倡廉理论学习。20xx年度,通过扩大中心组参会人员范围,将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主要领导列席中心组学习与会人员,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不断健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其次,及时认真学习传达、全面理解把握中央、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廉政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实行分级负责。通过开设干部夜校,讲授党课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截止目前,县级党政领导干部讲授党课80次,人均2次,科级领导干部讲授党课112堂。同时,向副县级领导干部发放《廉政准则》学习读本38份。组织机关、乡镇、村(居)社区征订《廉政中国》、《中国监察》、《廉政瞭望》等反腐倡廉学习用书200余套;有效提升全县干群的反腐倡廉意识。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县电视台《廉政时空》专栏、在县城主干道、人员密集处建设大型户外廉政宣传广告牌、设置廉政道旗、张贴廉政警语以及利用县纪检监察手机信息平台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进一步拓展廉政文化宣传面。同时,继续深化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八进”活动,开展“倡廉洁、树清风”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广泛征集廉政文化优秀作品,进一步丰富了廉政文化内容。继续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知识的宣传,有效提高广大干部的廉洁意识、法制意识,使“勤政廉政”深入人心。三是正面引导、典型示范。坚持变事后追究为事前预防,主动出击,分类指导,以早警示、早教育为目的,首次实行对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一把手”采取面对面、分批分系统、全覆盖的方式进行集中廉政提醒谈话教育。同时,组织全县所有科级领导干部观看《忏悔实录》、《象牙塔里的蜕变》、《一个明星区长的坠落轨迹》、《保持党的纯洁性》、《小金库引发的大案》等廉政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2506人次,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3.注重改革创新,规范权力运行
坚持把规范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作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标本兼治的措施,贯彻执行各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极力消除领导干部获取非法利益的土壤和空间。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注重党内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推动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任前廉政谈话、组织函询等制度,今年打破以往的诫勉谈话模式,不仅对轻微违纪行为的干部进行谈话,还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和诫勉教育。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完善党内情况通报、社情民意调查反映等制度,确保党内民主监督工作稳步推进。截止目前,纪委负责人同下级主要负责人谈话50人次,廉政谈话262人,诫勉谈话9人,提供党风廉政意见426人次。我县人大、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及乡镇党委书记均未出现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情况。二是坚持民主集中,狠抓民主决策。以贯彻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建立健全集体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问题,坚持县委会研究决定。坚持重大决策不经调查研究不决策,不经可行性论证不决策,没有两个以上比较方案不决策;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重大事项,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同干部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保障社会公众对政府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重大决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加强。三是规范从政行为,落实责任追究。完善红原县落实《廉政准则》的配套制度;健全完善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首办责任制;细化公务用车、出国(境)、公务接待等方面的制度规定;着力规范行政决策、行政审批、行政监督等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廉洁从业行为。完善《红原县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追究办法》,细化案件查办、信访、纠风、预防腐败、案件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着力构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四是完善“四公开”,确保权力阳光透明。按照主动、及时、定期、依法的要求对党务、政务、村务和财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充分利用“政务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有线电视、广播、会议、公示、公开栏等途径,通过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便民卡等群众易于知晓、乐于接受、便于监督的方式,加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及落实情况的公开;切实推进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按照全州的统一部署,全面完成执法基础数据梳理工作,做好执法事项的公开公示。集中梳理37个职能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等方面,共计3568项行政权力事项,依法界定执法权限,建立健全要求具体、期限明确、责任落实的执法流程;积极推进红原县门户网站建设,通过门户网站全面公开政务、党务信息,截止目前,已公开各类政务信息约1300余条。主要公布了重大工程建设、人事信息、财政信息、政府事项、法规条文等;狠抓制度建设。从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薄弱处入手,认真分析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工作制度,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对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的常规性检查,县政府办、纪委、组织部、民政局等部门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到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实地检查公开情况,及时指出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并责令限时整改,对不重视“公开”工作的乡镇和部门,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全县115个单位进行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同时,对资金的管理、运行情况以月、季形式及时公开。其中:县级部门58个、乡镇11个、行政村33个、社区3个、学校4个、科研院所1个、其他5个。
4.推进监督工作,促进权力正确行使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努力形成群众监督、党内监督、各民主党派的监督、舆论监督的监督模式,进一步保证党的权力为人民所用、保证党的纯洁。一是以领导干部为重点,落实监督制约措施。强化党委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的精神、遵守《廉政准则》、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从政等情况的监督。把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优势,对权力运行实行全方位监控。实行了乡镇党委书记向县纪委全会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情况的制度,各级班子成员每年度坚持向县纪委提供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报告。二是以权力行使为重点,完善风险防范机制。牢固树立“预警在先,防范在前”的工作理念,抓住权力配置、权力运行、权力监督这三个关键点,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立足实际,创新方式,狠抓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查找工作。通过排查廉政风险、评估风险等级、建立防控措施、落实风险预警、强化责任追究等环节,逐步建立以完善的防控制度体系为支撑,以廉政风险源排查为基础,以强化对权力的实时监控为核心,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预警问责保障为手段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滋生的土壤条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党员干部犯错误机会。三是以干部作风为重点,深入开展纠风治乱。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以卫生、教育、公安、国税等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行风评议工作;充分发挥纠风工作的保障作用,以民生工程和藏区政策落实为重点,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切实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公路“三乱”,教育乱收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小金库”和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积极推行单位公务卡。以行政执法部门和基层站所、窗口部门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促进全县发展软环境的不断改善;注重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积极搭建“三平台一机制”,大力宣传“阿坝民声”诉求平台,深入开展“挂包帮”、藏羌城乡党旗红、“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截止目前,县政务服务中心已基本建成即将投入使用,全县11个乡镇都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效率,规范了行政行为,使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着力解决“四风”问题,突出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收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效果。制发《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条规定》,《关于坚决刹住中秋国庆公款吃喝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关于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机关作风建设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促进干部作风的转变。
5.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利民惠民
加强对党的以来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重要民生工程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促进全县工作各项政策和任务科学、廉洁、高效落实,确保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一是强化对维护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州县有关维护稳定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及时调整完善维稳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维护稳定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切实细化责任,明确任务,全面形成县纪委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片区纪工委分片抓和乡镇党委政府直接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对民生工程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推进藏区跨越式发展长治久安的各项部署和要求,按照县委政府建成小康红原的总体要求和目标,紧紧围绕各项民生工程的建设和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7次。按照《关于开展“阿坝民声”交办件督办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对“阿坝民声”涉及红原的19件民生问题办理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顺利通过州委、州政府的复查。同时,及时对书记信箱1件、县长信箱5件民生问题予以及时办结。三是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规,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规范、高效、廉洁运行。今年纪检监察机关派员参与施工招标项目监督15个,节约资金1291.53万元,节约率为12.36%;参与施工比选项目监督23个,节约资金201.81万元,节约率为7.70%;参与政府采购监督总计81宗,节约金额:203.87471万元。四是对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我县“一好三强”选人用人标准和“3313”公推直选办法要求,县纪委及时制发《关于严肃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纪律的通知》、《红原县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防止拉票贿选实施办法》及《红原县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拉票贿选纪律处分流程》等文件,严肃换届纪律,强化全程监督,确保了全县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圆满完成。五是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党的部署,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十项规定”及县委“十条规定”、“三项要求”,严格落实《廉政准则》各项规定,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发《红原县认真贯彻“八项规定”,进一步改进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作风实施意见》、《红原县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要求》、《红原县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红原县主题教育活动督查方案》等文件,在加强学习宣传的同时,采取自查自纠、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等形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7次,确保规定贯彻落实。
今年以来,分批次对乡镇纪委书记、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初任公务员集中进行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截止目前共计培训397人次。同时,按照“履行职能、突出主业、上下对口、积极推进”的机关和队伍建设目标,在委局机关内设机构、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总数不变的基础上,对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通过保留办公室、信访举报室、案件审理室、案件检查室,撤销原有的党风廉政室、执法监察室、纠风效能室,合并成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效能监察室和增设宣传教育室,全面完成内设机构调整。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个别单位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意识不强,重业务工作开展,“一岗双责”责任履行不够;二是少数单位抓任务落实力度不够,工作开展不平衡;三是党风廉政责任制牵头、协办单位工作协调、衔接、配合不够;四是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有效预防腐败的制度还不够健全;五是制度的执行力还有待加强;六是工作思路不够开阔,创新力度还不够。
二、20xx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
(一)目标任务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中央省州纪委全会、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落实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各项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按照州委“发展为要、稳定为重、民生为本、团结为根、党建为基”的总体要求,为建设“五个红原”,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作风保证。
(二)重点工作
(1)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严明责任、严格监督、严肃纪律,确保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法规,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三生并重、三牧兼顾、三产联动、三化互动”科学发展思路,强化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及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措施,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我县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人民安居乐业。同时,充分发挥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的作用,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
(2)推进作风效能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基层调研、定期接访下访等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州“十项规定”及县“十条规定”,严格落实《廉政准则》各项规定,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督促党员干部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实践锻炼,增强党性修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良好作风,推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以实际行动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继续加大作风整顿力度,深入治理庸懒散拖浮现象,巩固和扩大治庸问责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机制。坚决查处“不在状态”的党员干部,及时纠正少数党员干部脱离群众、作风霸道、特权观念严重等不良倾向,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
继续弘扬“不甘落后、团结奋斗、争创一流”的红原精神。结合“藏羌城乡党旗红”、“挂包帮”、“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等活动开展,进一步深化“三个零距离”服务,努力推进党政部门依法行政、诚实守信,不断提高公信力。
纪检监察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范文16』
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纪委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水利中心任务,以开展作风大整顿活动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抓源头、重预防、建机制、强教育”的工作思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推进水利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管理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
我局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发挥领导班子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组织领导作用,通过落实责任、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系列措施,强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增强责任意识,坚持“两手抓”。局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水利中心工作,通盘考虑和研究,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水利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形成反腐倡廉工作合力。年初,成立党风廉政建设、治理商业贿赂和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制定《郴州市水利局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郴州市水利局规范机关内部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落实反腐倡廉重点专项工作交办任务工作方案》和《郴州市水利局20xx年度综合绩效评估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等文件。同时,在全市水利系统聘请了邝孔昌等10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组织领导上得到保证。
2、明确任务分工,层层落实责任。为了强化各级领导的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目标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突出抓了两方面工作:一是抓责任分解。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下发了《郴州市水利局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范围和应承担的任务。二是抓责任制的落实。年初,我局根据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和要求,制定了《郴州市水利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郴州市水利局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向局党组书记、局长邓广兴同志递交责任书共22份,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力地促进了责任制的落实。
二)抓好教育、注重预防,有效筑牢思想堤防
我局结合开展作风大整顿和创先争优活动,围绕水利工作五大改革和创建“四型机关”活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搞好主题教育。我局先后召开了作风大整顿活动动员大会、市直农口系统创先争优暨作风大整顿推进会、作风大整顿活动点评大会和落实全市作风大整顿推进会精神的再动员大会,局长亲自作了《开展作风大整顿,推动水利大发展》动员报告,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水利行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试行)》等内容。我局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为契机,围绕“大力加强农田水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兴水惠民,建设秀美山川”这个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防洪法》、《水法》和《水土保持法》等法规制度。20xx年3月22日,《郴州日报》在头版刊登了市长瞿海《兴水利保平安惠民生》的署名文章,《郴州新报》在头版刊登了《郴州水资源报告—不进行强有力管理,20年后我们可能没有安全的水可饮用》,郴州电视台在晚上八点半的法制栏目,从22日到24日,每晚播出一集《护航水利:中国水利法制建设纪实》(共三集)。《郴州日报》23日又在头版以图片新闻形式进行了报道。同时,号召干部职工向全省水利系统先进典型罗宇同志学习。积极开展“每月读一本好书”、“格言警句”创制展示和“读书报告会”等活动,丰富了学习教育内容,促进了机关廉政文化建设。今年,我局按要求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中国监察》、《清风》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读本》等报刊杂志的征订。
2、突出警示教育。结合作风大整顿活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省纪委等五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市委《问责暂行办法》、“五个一律免职”和问责通报等内容。组织大家观看《贪欲使他走向深渊》、《忠诚与背叛》和全市作风大整顿“电视问政”节目等警示教育片,结合实际开展自我问政和自查自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3、强化日常教育。结合“四型机关”创建活动和阶段性工作任务,利用中心组学习、上党课、局月工作调度会和政治理论学习等时机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有效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同时,充分发挥郴州水利网短信群发平台的作用,定期向干部职工发送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知识等有关内容,方便大家学习,提高了学习效果。尤其逢年过节,通过专门会议和廉政短信重点强调提醒,做实促廉查廉工作,有效预防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整顿作风,完善制度,注重从源头预防腐败
围绕水利工作管理职能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以开展作风大整顿活动为契机,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着力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1、强化机关作风。以开展作风大整顿活动和“转变作风走基层,倾听民声解难题”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为主线,按照“三进三问三同”工作要求,积极践行“忠诚、责任、创新、超越”的郴州水利行政文化理念。一是明确目标要求。年初,成立了以局长邓广兴同志为组长的作风大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精心制定了《开展作风大整顿活动实施方案》、《“转变作风走基层,倾听民声解难题”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召开党员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作风大整顿活动点评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活动方案,提出了明确目标要求和工作措施,并结合每一阶段特点进行了广泛的动员部署。二是强力推进作风大整顿。我局全体党员干部对照市委《问责暂行办法》、“五个一律免职”规定和“电视问政”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了书面的个人自查报告。召开以“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机关作风”为主题的党员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作风大整顿点评大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将整改措施、服务要求和目标任务等向社会作出了专项公开承诺100余份。局作风办向市直有关单位、局属各单位和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发放征求意见函50余份,收回38份,归纳整理意见建议16条。深入开展“捐书惠民”、“义务植树”、“明星科室、工作标兵”、“明星支部、党员之星”评比、“格言警句”创制展示、“亮牌践诺、创先夺标”、“八字理念”演讲解读、“读书报告会”和“民生水利”大推进等一系列活动。截止目前,领导干部下基层500多人次、帮扶基层水管单位60多个、监督检查重点项目200余个、召开座谈会30多次、接访群众20余次,编发活动简报22期,制作活动宣传专栏18期,《郴州日报》上稿10余篇,郴州电视台报道多次。一年来,多次召开了专门会议,深入传达全市作风大整顿活动工作推进会等会议精神,原原本本学习向书记和瞿市长等领导的讲话精神,并对每阶段作风大整顿活动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工作部署。三是严格监督问责。我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了明查暗访工作,认真部署落实全市作风大整顿“电视问政”等工作。做到举一反三,开展“自我问政”活动,重点对机关人员上班考勤、办公秩序、敬业履职和全市防汛抗灾等工作进行了明查暗访。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问责通报,并责令整改,进一步整顿作风,严肃纪律,有效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进一步好转。今年,我局开展明察暗访20余次,发现各类问题30多件,纠正不规范个人行为40余人次。对存在问题较多的2个单位和xx名干部职工进行严格问责和通报批评。
2、完善规章制度。按照精简、高效、统一原则,对每个岗位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进行梳理,由局办公室起草了十大“公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公务绩效考核、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务用品采购、公共财务、公务会议、公务形象、公共卫生、公共网络及公共食堂等规范化管理制度),重新修订了《局党组工作规则》、《市水利局工作人员考勤试行办法》和《作风建设考核评分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完善了办点帮扶制、上班签到制、工作督查制、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政务公开制和信访接待制等一系列激励约束及便民利民的工作机制。积极倡导不让上门的群众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单位的工作在我这里受到延误、不让组织的形象在我这里受到影响的工作作风和只为成事想办法,不为“三误”找理由的工作理念,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成事。
3、创新工作方法。为规范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行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结合“水利建设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努力在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上求突破。一是切实加强网上行政处罚和电子监察工作。突出硬件建设,为水资源科(水政监察支队)购置两台新计算机替换原有的老旧计算机,配备了照相机、摄像机等执法装备,16名同志办理了个人数字证书,集中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学习,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和简单的维护,保证我局网上行政处罚和电子监察系统的正常运行。二是积极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今年我局对行政审批科进行专项效能监察,对计划财务科进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重点督查其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三是有效推进涉企检查备案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我局制定了《涉企检查备案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严格落实检查范围、内容和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优化了发展环境。四是认真落实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按照制度廉洁性评估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严格执行相关审批程序。今年,完成了《郴州市加快水利改革实施方案》和《郴州市小型水库管护员管理暂行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切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四)落实制度、强化监督,切实规范权力运行
围绕“水工程、水安全、水生态、水经济、水文化”等中心工作,以人财物为重点部位,以决策执行、程序监控、过程监督、结果监督和责任追究为重点环节,不断加大约束制衡和监督防范力度,有效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1、大力推行阳光政务。我局结合每月工作调度会时机,适时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对重大事项采取集体讨论,严格执行集体决议制度。通过郴州水利网和党务、政务公示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党务、政务和“三重一大”等信息内容。年初,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各科室职能职责、党组织和党员的公开承诺书、行政性收费公示牌和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水利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内容全部公示在办公楼大厅和郴州水利网,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有效保证“三重一大”事项、“人、财、物”监管、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和网上电子监察工作的落实,16项行政审批项目全部授权至进驻市政务中心的行政审批科。5月份,我局成立专门财务内部审计小组,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等5个单位20xx年-20xx年度的财务工作进行了内部审计,在审计中发现问题15个,及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注重发挥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作用,邀请他们定期评议党务政务和党风行风工作,收集和反映群众建议意见,参与监督检查。今年,按要求填报了20xx年至20xx年的水利建设领域的建设项目名单及相关信息,落实了重大项目报告制度;对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等进行了摸底清理工作,统计上报了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数据;我局没有发生违规违法行为和案件,没有公款出国出(境)人员;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和公务接待费没有超预算。
2、狠抓招标投标及后续管理。加强对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按要求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统一公开在市政府经信委信息平台上,进一步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从源头上防治工程建设中的腐败行为。一是规范水利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市纪委文件和省水利厅等四厅委出台的湘水办[20xx]36号和湘水办〔20xx〕29号文件要求,凡是依法应招标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招标,依法应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都必须公开招标,进一步推行网上招投标及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有力地规范了水利建设市场秩序。今年,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80座、解决农村饮水安全27.66万人等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全部进入市级交易中心或县级交易中心。二是严格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为防止围标、串标行为,要求相关人员参加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确定中标候选人之后要求项目法人对中标单位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中标单位承诺的驻工地人员是否为该单位的正式职工,是否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同时,实行投标人主要负责人面签制度。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和签署诚信承诺书;投标人法人代表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投标项目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否则其投标无效。同时,继续推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制度,我局按要求在银行开设专门的投标保证金托管帐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帐方式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和投标保证金托管帐户进行缴存或退付,确保对投标保证金进行集中监管。今年,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现各类违纪违规问题16件,及时纠正或制止件,在开标取消参建单位投标资格4家。三是加强后续监管,防止资质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以前一些工程存在资质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一些个体老板借用施工单位资质参加投标,中标后临时找来“民工队”施工,施工单位无人在工地进行现场管理,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障。为有效防止这类问题,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人员监督管理的通知》和《关于上报全市在建水利工程项目人员履职情况的通知》,采取对施工方“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监理方工作人员实行了押证管理,照相存档,预留签字笔迹等三项措施。同时,加大对全市在建水利工程项目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力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要求县市区水利(水务)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每半月上报一次施工单位人员的履职情况,每月上报一次水利工程项目监督检查的总体情况,有效预防了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今年,我局对慈利县水利水电建设总公司等8家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郴水发[20xx]33号),并报送省水利厅分别记诚信不良记录一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全市水利建设市场。
3、强化水利工程监督检查。加大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关于防止和遏制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的暂行规定》和省水利厅《关于严肃查处水利建设市场非法转、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的通知》,制定了《小型水库大坝安全巡视检查办法》、《郴州市水利系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明确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范围和职责的通知》和《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查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强化水利项目中央投资和地方政府投资的资金监管,强化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充分发挥市县两级质量监督站(分站)的职能作用,保证有专人负责质量监督工作。对所有受监的水利工程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其他业务科室各负其责。今年,纪检监察协同建管科、工管站、计财科、质监站等业务科室先后对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中小河流治理等水利项目开展了多批次抽查和监督检查,对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隐蔽工程(新建隧洞)进行了一次地毯式的检测,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违纪违规和违法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据统计,全年共排查水利工程项目近300个,发现各类问题xx9处,目前已整改到位xx6处,有效促进水利工程建设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了“工程、资金、生产、干部”四个安全。
4、加强水政执法和河道采砂治理工作。起草印发《郴州市水功能区划》和《郴州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积极搞好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换证工作。切实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三条红线”指标控制管理,进水土保持和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违法处罚等工作。同时联合发改、国土、环保、公安、交通、电力等部门的执法人员,积极开展水行政执法处罚和水事纠纷调处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全市共调处水事纠纷21起,处理水事违法行为18起。
5、突出抓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案件查处工作。坚持把信访举报工作作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重要环节,作为检验民生水利大建设和作风大整顿成效的主要标准。我局充分运用“制度+科技”等手段,在郴州水利网设立局长信箱和局办公楼大厅设立党风行风投诉信箱,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投诉件,对举报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严格依法依规查办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今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0余次,收到群众投诉或上级交办信函共4件,调查回复信函4件,回复率100%。
通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了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勤政为民的思想,全局形成团结一心,实干兴水的良好风尚。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今年正在争创全国文明单位,落实20xx年中央、省委和市委三个1号文件及市委、市政府20xx年3号文件及水利建设三年行动取得了新的进展,从整体上实现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开展廉政教育的方式较单一,缺乏吸引力、亲和力和感染力,效果还不够明显;二是创新源头治腐的方式方法还不够,尤其在探索水利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机制和提高实效性上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对干部职工从政行为监督检查多,帮助解决职工在工作、学习、生活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少。
纪检监察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范文17』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工作重心,结合分管工作实际,认真谋划,积极探索,重点突破,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近年来个人工作思想情况小结如下:
一、思想作风方面
1、*主义理想信念坚定。在工作中,我始终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同志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剖析自身的非无产阶级思想观点,排除侵袭与干扰,牢固树立*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夯实思想防线,自觉有效的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侵袭,在大是大非面前做到了不变质、不变色。
2、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近年来,始终坚持在工作中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思想作风,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探究科学的领导方式和艺术,坚决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不求创新、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不良作风,扎扎实实地投入到我县*经济建设工作之中。
3、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始终坚持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明确领导就是服务的观念、权力就是责任的观念、公仆就是奉献的观念,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置、把群众要求当作第一追求,时刻把努力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自觉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到依靠群众,紧密贴近群众,与群众同甘共苦。同时,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过程中,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大胆创新,勇于进取,提出了大量切合实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举措,实事求是地认真加以组织落实,并取得良好成效。
4、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在工作中,时刻牢记党的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维护班子的整体形象,注重班子的团结。
5、较好地遵守和执行了廉洁自律法规制度。能够严格按照廉洁勤政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自觉进行对照检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处理好权力与利益的关系。始终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始终将“掌权”看作为人民服务的机会,将“用权”看作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在工作中始终不偏离党的宗旨,自觉地为民尽责、为党分忧,把廉洁从政、勤政为民作为自己工作的座右铭,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履行工作职责情况
任职三年来,我分管的纪检监察和信访工作,这两项工作既是党委、政府加强干部管理,严肃党纪政纪,转变作风和体察民情,维护群众利益的窗口,又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着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和支撑。在这三年来的工作中,我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引导正确的政绩观,以正确的政绩观实践科学的发展观,特别是将“官位”作为化解难题的“支点”和造福一方的“杠杆”,分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县党风政风发生了根本性的好转,干部和机关作风发生了新的变化,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稳步向纵深推进,严惩了一批腐化堕落分子,有力地弘扬了正气,遏制了歪风邪气;信访工作得到大力加强,信访件呈逐年下降趋势,大量群众反映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