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培训计划合集 『范文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现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及《区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方案》的安排,区法制办将分期、分批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和行政执法实务进行培训。特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部门已取得《省行政执法证》、持有国家有关部委和省直部门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件,且需要继续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
二、组织分工
本次培训由市法制办统一安排,区法制办负责集中培训的具体组织工作。
三、培训教材
1、《法治与政府同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实务指南》。
2、《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实用解答》。
培训教材由区法制办统一代购。
推荐自主培训参考资料,可由培训人员自选(详见附件)。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定于年7月下旬和8月中旬,分两期进行培训。
(一)第一期培训班:7月22—24日上午
1、报到时间:7月22日上午9时。
2、培训地点:区政府一楼礼堂。
3、参加单位及人员名额:各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总人数的1/2数。
(二)第二期培训班:8月19—21日上午
1、报到时间:8月19日上午9时。
2、培训地点:区政府一楼礼堂。
3、参加单位及人员名额:各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总人数的另1/2数。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费用101元/人(包括教材费51元、考务费50元),由市行政学院统一收取。授课费及相关费用由区法制办负责。
六、培训考试
本次培训结束后,将实行统一闭卷考试,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录入行政执法人员网络信息公开目录。未参加考试培训及考试不合格者,将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的行政执法证年检。
七、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计划的要求,妥善处理好工作和培训之间的矛盾,培训人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确保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各单位按照分期培训的名额认真组织,(按附表一、表二)填报参训人员名单,于7月10日前将报表电子版送区法制办(508室),列入培训班次的人员,原则上不再调整。
3、培训人员无故缺席的,不再安排培训,本次培训考核以零分计算。
4、培训人员报到时,应填写培训考勤表,并提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
精选培训计划合集 『范文2』
1、目标要求:
(1)了解掌握关于维护稳定的理论;
(2)了解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基本方法及相关知识。
2、培训内容:
一是邓小平关于维护稳定的理论;
二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
三是从中央到地方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工作措施和工作部署及有关综合治理的重要文件;四是综治工作的先进经验;五是涉及综治的法律法规。
3、学习要求:
要做到七个“了解和掌握”:
一是要了解和掌握邓小平同志关于维护稳定的重要论述,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是要了解和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目标、任务、工作范围、基本原则并在工作中加改贯彻落实;
三是了解和掌握中央、自治区、市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文件精神,并加大贯彻落实;
四是了解和掌握综治工作的先进经验,拓展工作思路;
五是了解和掌握《宪法》等基本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水平;
六是了解和掌握全旗社会治安状况及存在的问题,相应的对策;针对城镇和牧区社会治安的不同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七是了解和掌握各成员单位在综治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找准参与综治工作的切入点,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从不同的角度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