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甲方):__
供方(乙方):__ ___
经供、需双方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第二条 产品技术要求及特征描述
1、供方提供优等品并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及合同、设计图纸要求。
2、供货前或供货同时提供《质保书》、《合格证书》、《检测合格报告》等相关资料。保证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检测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3、提供的产品必须与供、需双方签字确认所封存的样品一致。
4、乙方提供的货物的质保期为2年,自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乙方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产品质量承担保修责任,质保期内,对于非乙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维修费用另行计算。
第三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1、按供方标准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四条 验收方法
1、需方在收到供方货物时当场对货物的数量和外观进行验收,收货及使用不代表甲方认可货物质量,如在使用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甲方仍可自工程整体
2、供方应在每次结算时交付需方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结算票据(收据),如供方未提供符合财务管理的结算票据,需方有权暂行停止付款至供方提供时止。
3、若需方以支票形式付款的,该支票应以“ ”为收票人, 供方指定 为该支票的领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