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陷阱一:责任风险转嫁消费者
一些施工队在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明确注明“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装饰材料”,即所谓的“包工不包料”。但是后面的内购材料供应合同中,甲方预算报价书中的材料项目要求全部在指定商场内购买,这其实就是很技巧性把责任转嫁到了消费者身上,假如材料没有及时送到延误工期,消费者将承担赔偿义务,而消费者却很难找商场进行索赔。
装修合同陷阱二:自己指派监理监管自己
有的装修公司在同业主签订协议时,会提到工程监理的问题。为了自身的利益,他们往往会指定自己熟悉的监理公司来监理工程,或者干脆自己请监理。这等于“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监理等于没有监理。所以消费者在签订协议前,一定要看清合同中有关监理的条款,切莫随手签协议。
装修合同陷阱三:合同上的材料品牌与实际不一致
哪个厂家给施工队长返点高,就买哪一家的,这是装修行业内的一条潜规则。在签订合同清单时,明明注明了地板、木门、封窗等大部分材料的品牌,然而实际上,等你装修验房时,却发现这些东西的品牌已经变更。
为什么会这样呢?一些装修公司会在合同里面玩花样,比如协议里规定:材料如有改变应征得消费者的同意,在内购材料供应合同里,也规定送货如有变更,应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