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签订此装修合同。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 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一条、 工程价款与支付
1.本工程价款计算确定为人民币 万元。决算金额不得超过本金额,超支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2.工程款的拨付:合同签订后付工程造价25%的工程预付款,工程完工支付25%,其余的50%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第二条、 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经协商本工程的质量等级约定为合格。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市技术监督局的要求。
2.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施工图来进行,必须达到效果图的标准,完工后达到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3.工程质量达不到上述要求时,乙方负责无偿返修,直至达到要求,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各种相关费用损失。
第三条: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会审施工图纸,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因甲方原因影响施工工期将相应顺延,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