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LED电子显示屏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的构成及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 (以下简称甲方)及 (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制造室外P16全彩显示屏(以下简称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LED电子显示屏工程的制作、运输、安装指导、调试、培训、维护等工作。显示屏尺寸、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1、合同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金额: 元整)
二、运输、安装、调试及培训
乙方负责显示屏的安装、调试及甲方人员的培训,甲方协助工作。
1. 乙方承担的具体工作包括:
(1) 显示屏的现场的安装、调试;
(2) 对甲方派出的操作人员的培训;
(3) 显示屏通讯线布线和技术指导。
2. 甲方承担的具体工作包括:
(1) 提供显示屏安装期间的储存场地。
(2) 安装所需基础设施的制作及装修。
三、工程维护
1.乙方负责对显示屏进行终身维护,在非人为破坏情况下免费维修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