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精粉购销合同一:
铁精粉购销合同
供方: 需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备注 产品名称 铁精粉 合计金额 (大写)
二、交货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Fe≥66%,Sio≤6.5%,S≤0.4%,粒度 150 目≥65%,品位每增 加 1%,单价每吨加 10 元;每降低 1%,单价每吨扣 20 元。品位 63.9≤63%,没吨扣 40,品 位 62.9≤62%,没吨扣 60 元。品位 61.9≤61%,拒收。S≤0.3%,每超过 0.1%,扣 5 元∕T; SIO2≤0.6%,每超过 1%,扣 5 元∕T;水份≤( )计算,超出部分按扣吨处理。
四、交货地点:需方指定料场。
五、运输方式及到站和费用承担:汽运、运费由( )承担。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以需方过磅为准,以磅单和化验单为结算依据。
七、包装标准:散装。
八、验收标准及方法:需方质检部验收,提出异议期限为化验结果出来后 5 天,可到有 资质的质检部门复校解决,如误差范围在 0.5%以内,以需方化验为准,如超出 0.5 以外, 则以有资质的质监部门检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