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 销 合 同
购货单位:宁夏家铭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开封华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详见附表)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1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以甲方供给乙方实际数量为准。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供货方需依照国家食品包装安全标准执行。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开封华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2)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汽运。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银川市永胜西路3号德胜工业园区.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以甲乙双方协定的日期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