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购销合同
甲方:天津奥美达电动车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市安佳康乐自行车销售中心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电动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电动车的型号规格:奥美达14寸48V锂电 。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数量: 15台。
车辆价款:¥2399元,
大写叁万伍仟玖佰捌拾伍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1. 合同签约,乙方需预交30%车款订金。
2. 车辆交接当天乙方支付剩余车款。
3. 运费、包装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质量: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期限:自订车之日起7日内全部交齐。
2.交车地点:甲方根据乙方要求送到乙方指定地点。
3.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销售发票、车辆使用说明书和保修卡。
4.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第六条、关于售后服务的约定:
1.关于整车、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