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产品购销合同篇一
第一,当事人不从实际出发,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可能,并考虑市场的供求变化趋势订立合同,而盲目签约,造成浪费,或因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形成违约。
第二,签订合同之前,要认真审查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如对单位营业执照的查验,要注意营业执照是否是伪造品,或者偷窃品;是否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是否具备生产、经营的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又如所签订的合同标的物的价款,是否与当事人的自有流动资金相适应,如果是个体工商户的,其是否具有履约能力等都要认真审查验证。有些产品的生产需要有关部门办理许可证,或者经主管机关批准的,是否已获得了批准或取得了开采、经营资格等都要认真进行审查,力求避免所签订的合同无效或因违法受行政处罚。
第三,订约时,要认真审查对方所提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资格证明书以及法人公章真实情况等,都必须进行严格核对,确实查明其代表代理资格合格时,方可与之签订合同。
第四,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以供方、需方表示,而不能用甲方、乙方相称,以免引起双方当事人的混淆,辨不清责任。
第五,注意填写产品的用途。如特定医药、化工试剂以及食品行业中常以用途决定产品的生产质量的物品,必须写清用途,以便区分饮用、药用或外用等。用途有时不写清,使生产出来的产品不符需方的要求,但其产品却符合一般用途,因而容易导致纠纷。
根据《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