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土地的相关说明:
1、甲方将承包经营东官庄村四组村西的土地 米,宽米),租赁给乙方做驾校练车场使用。乙方硬化路面,搭建轻钢房,不建砖混结构建筑,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用途。
2、租赁期限:租赁期限20xx年,自20xx年6月12日起至20xx年6月11日止。
3、租赁标准:每亩每年1300(壹仟叁百)元,壹年的租金共 元,因物价上涨等因素,每三年每亩地的租金上涨不低于100元或按当年物价上涨情况决定上涨部分租金。
4、付款方式:一年一支付方式,乙方于每年6月12日前将租金缴纳给甲方。
二、甲方对土地的利用进行监督,保证按协议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按协议约定收取租金,不干涉乙方驾校经营和学员练习。 乙方按照协议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按时交纳租金。不得破坏甲方的地上附属物。
三、协议期满后,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优先租用;否则乙方恢复原地貌,继续做基本农田使用。在协议履行期间内,因不可抗拒原因或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协议即为终止,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四、乙方违约或私自对租用土地进行流转,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五、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