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机械租赁合同范文1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以双方协商,就机械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用机械名称和规格: T汽车吊、轮胎式。
二、租赁期限:从 20xx 年 5 月 15日开工到 20xx 年 11 月 15 日结束。租赁期限暂定为 6个月 合同暂定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使用应在租赁期限到期前5日之内向乙方提成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燃料 乙方
四、作业地点: 鄞奉片区东部启动区2-14#、15#地块Ⅱ标段工程项目现场
五、作业时间:满足项目部施工需要
六、租金:
1、汽车吊每月租金为(包括司机工资、油料等)
2、租金自机械进场之日开始计算,实际租用天数不足一个月时,则按800元/天计结算。
3、付款按待施工完毕后吊车退场三个月内付清全额租金。
4、 结算依据:由项目部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预算员签字审核,项目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5、未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分公司经理批准,任何以个人名义的口头承诺或者以个人名义签订的条款无效,均与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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